查看原文
其他

从网暴到黄谣:女性为何更容易被攻击?

谈晓芸 中国慈善家杂志 2023-05-16

女性一旦被造黄谣,一定会受到更多的关注和谴责。在舆论事件中,女性更容易被关注的是其个人隐私,而非事件本身。


你被网暴过吗?我遭遇过,而且,可能很多人都遭遇过。有这样一组数据可以证明:
2022年12月18日,《网络暴力防控与网络文明专题报告》正式向社会发布,在这份基于全国303万份调查样本编写而成的《报告》中显示,约六成的网民或多或少遭遇过不同程度的网络暴力,网络暴力行为广泛存在。
那么,我国的网民又有多少呢?根据国新办2023年3月16日发布的《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目前,中国网民人数已达10.67亿,形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网络社会。
可能你会觉得有些过于夸张。但是事实上,羞辱谩骂、信息骚扰、信息泄露、被传谣言、威胁恐吓、人肉搜索等,都属于“网络暴力”的形式。这样看,是不是觉得,离自己很近,甚至确实是经历过了。

从“社死” 到“赴死”

被网络暴力的原因,有多简单,甚至不可思议?可能只是去游了个泳,或者下楼取个快递;也可能是在高三宣誓时做了个声情并茂的发言,或者走秀大方展示了自己的机械腿;甚至,仅仅只是因为,染了个粉色的头发……我们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些躲在屏幕背后的“键盘侠”们,下一个攻击目标会是谁,或者说,自己会不会成为下一个网暴对象?
其实,随意在任何一个社交平台上搜索“网暴”这个关键词,就会发现,有无数的网友分享了自己被网络暴力的经历——有时候,仅仅只是因为自己说了一句不随大流、不同观点的评论而已。
网络暴力,乍一看似乎确实并不会“见血”,但实际上,也可能刀刀致命。
当一个人,特别是一个普通人,面对铺天盖地的谩骂,承受着满屏幕的恶意时,轻则紧张、焦虑、恐惧、失眠,重则产生创伤后应激障碍,影响到正常的工作生活,而这样的不良影响,往往会伴随着非常长的一段过程,甚至,最终导致不堪压力,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样的案例,似乎每隔一段时间,就能见诸新闻:
刘学州,原名丁晶,河北邢台人,自2021年12月初开始在网上寻亲,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但亲生父母和网络喷子将他推到绝境。2022年1月24日凌晨刚过,刘学州突然在微博上留下一封遗书。2022年1月24日凌晨4时,刘学州因抑郁症服药自杀,经医院抢救无效在海南三亚逝世。
2022年,上海女子求助叮咚买菜的外卖员帮忙给听障父亲送菜。由于交通管制,27公里的路程走了近4个小时,为了表达感谢,她多给外卖小哥一些钱,但被拒绝,说自己愿意帮助女子是因为她的孝心。最后,女士给外卖员充了200元话费。原本是一则非常暖心的故事,谁知,在被无数网友指责“抠门”“欺负老实人”等评论后,这位女子最终坠楼而亡。
2022年7月,在被保研到华东师范大学后,郑灵华第一时间拿着录取通知书到医院,与病床上84岁的爷爷分享这一喜事。她以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分享。直到第二天,她被私信“轰炸”了,并惊讶地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盗用,已在各个平台扩散。这些图片和视频,给她带来了很大困扰。2023年2月19日晚,一则关于郑灵华的消息传来。郑灵华的一位高中挚友确认,郑灵华走了,她和抑郁症抗争半年多,已于2023年1月23日不幸离世。
相关的新闻,太多太多了。事实上,唾沫星子真的会淹死人。
你可能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听不就行了?
我有一段亲身经历。大概十多年前,也是由于在公共事件中发表了一段“不合大流”“过于理性”的言论,被私信谩骂,更有甚者,私信中有一位网友报出了我的家庭住址,甚至威胁道,“我知道你家住哪,也知道你每天几点出门遛狗”。当你的隐私被赤裸裸地暴露出来,会不害怕吗?不担心家人的安危吗?

性别歧视,女性更容易受攻击
在热点事件中,涉及女性当事人的议题,特别是有特殊的社会角色的,似乎更容易成为话题“爆款”,受到更为激烈的攻击,从而陷入舆论漩涡,比如:女医生,女司机,女程序员。
2018年8月20日,四川德阳的安医生和丈夫去游泳,泳池里两个13岁男生“可能冒犯了”安医生。安医生让他们道歉,男生拒绝并朝其吐口水,安医生老公冲过去将男生往水里按。之后,男生家属在洗手间打了安医生。双方最后报警,安医生老公当场给孩子道歉。次日,男生家属闹到安医生夫妻俩的单位,还让领导开除安医生。安医生情绪变得很差。之后,经过网络媒体的传播之后,女医生遭到人肉搜索。8月25日,安医生不堪压力选择了自杀,最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今年,28岁的程序员小韩,只因过年期间晒出自己在老家的楼顶上吃水果,配文“也不知道媒婆啥时候上门”,就有上千条恶评涌进了评论区,“媒婆对这种又懒又爱吃又话多的女人,不敢推荐,还把男的陷进火坑”“KTV、会所提前放假了”“这么能吃谁敢要你”……铺天盖地的恶意,让小韩当天晚上失眠到凌晨三四点。
其实,不难发现,在绝大多数的网暴事件中,特别是被造黄谣的案件中,受害的当事人都是女性。是巧合么?可能还真未必。
经济学人智库在2020年有一项研究显示,在女性遭遇的网络暴力中,假消息和诽谤是最常见的攻击手段,即以散布谣言和诽谤言论的形式败坏一位女性的名声、损害其人格。假消息和诽谤在网络威胁手段的流行比率中高达67%,高于网络骚扰、仇恨言论(65%)和冒充。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在最近上映的一部电影《保你平安》中,有一句令人印象深刻的台词:“当你张嘴说一个女人是小姐的时候,不管她是不是,她都已经是了。”
自古以来,在对于女性的性别偏见、歧视、社会文化观念等的影响下,女性的社会地位相对处于较低的位置,而女性承受的各方面的压力也相对较大,这恰恰成为了女性容易成为网暴对象的重要因素,而女性一旦被造黄谣,一定会受到更多的关注和谴责。此外,在舆论事件中,女性更容易被关注的是其个人隐私,而非事件本身。

法律松散,维权艰难
我国现行法律对于网络暴力的规制条款,实际上并不是一片空白:有8部规制网络空间的专门立法,包括《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21部涉及互联网的相关法律,包括《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还有《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10部相关司法解释的刑事法律。
2014至2021年我国共判决557件涉及网络暴力的刑事案件,涉及的罪名包括侮辱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具体到网暴受害者维权,可以分为民法、行政法、刑法三个层面:
首先是民法方面,主要是涉嫌侵犯名誉权、隐私权或个人信息权等。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实施侵权行为,要承担赔偿、道歉等民事责任。
其次是行政法方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是刑法方面,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其中,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作为“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实际上,从2008年被称为“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的王菲诉三网站侵犯名誉权纠纷一案起,宣判至今已有15年,网络暴力不但没因司法判决的威慑而销声匿迹,反而甚嚣尘上,究其原因,可能也是因为,法律虽有,但相对松散,并没有专门性的法律规制。
可是,网暴受害者维权为何如此艰难?
虽然我们一直强调,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但真实的情况是,成为网暴施暴者的门槛极低,没有社会身份、年龄、学历等的限制,只要有一部手机,或者一台电脑,动一动手指,发泄一下自己的不满,或许“说者无意”“说完就忘”,但对于当事人造成的后果,这些键盘侠们可能没有人会承认是自己造成的,或者都会认为,“法不责众”。
更为重要的因素是,因为网暴具有群体性特点,“施暴者”可能数量巨大,且造成的损害程度不一,受害者在维权时很难知晓施暴者们的真实身份,在事后收集证据的工作异常艰巨。此外,即使是起诉了施暴者,诉讼周期,特别是等待判决的过程也十分漫长,甚至还要承担高额的诉讼成本,更为艰难的是,因为施暴者“匿名”的属性,起诉也并非易事。
当然,也有不幸中的幸运。
2020年7月7日,谷女士如往常一样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某居民小区快递驿站取快递时,被附近便利店店主郎某偷拍。随后,郎某与朋友何某编造“女子出轨快递小哥”等内容并发至微信群,在互联网上持续发酵。2020年10月26日,谷女士向余杭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2020年12月22日,在最高检和上级检察院的指导下,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向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1年2月26日,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以郎某、何某涉嫌诽谤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4月30日,随着法槌落下,谷女士终于等来了一个结果:郎某、何某因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谷女士以法律捍卫了自身的权益。在公权力介入后,政法机关成立专门办案组分别赶赴北京、四川、广东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第一时间收集固定诽谤信息的传播扩散情况、引发的低俗淫秽评论,以及该事给广大公众造成的不安全感等关键证据,为指控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整个取证过程持续了将近一个多月,最后形成案卷18卷、光盘76张。
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此案是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由自诉案件转变为公诉案件。如果是自诉案件,取证还能那么顺利吗?这也是为何,最终通过司法途径为自己维权的网暴受害人,是极为少数的。事实上,即使是维权成功的谷女士,起诉过程也是漫长的,而且在结果出来之前,自身也遭受到了工作、精神上的损失和创伤。

多管齐下,严惩“按键伤人”
在今年的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分别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报告。两份报告均提及网暴,这也是网暴相关内容首次出现在两高报告中。此外,还有多位代表、委员就网暴治理建言献策,建议制定《反网络暴力法》,明确网络暴力的法律定义,完善网暴治理体系建设,用组合拳加大对网暴的打击力度,严惩“按键伤人”。
我们能够看到国家对于网暴 “零容忍”的态度,以及各界对于网暴治理的决心: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强调了对侵犯个人信息、煽动网络暴力侮辱诽谤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强调了从严追诉网络诽谤、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侵犯公民权利犯罪。
2022年4月,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建立完善监测识别、实时保护、干预处置、溯源追责、宣传曝光等措施,进行全链条治理。通过对肆意网暴者坚决“亮剑”,能够给予施暴者打击,并对整个社会形成威慑力。
同年11月,中央网信办再次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要求加大网暴治理力度,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各重点网站平台认真落实要求,建立健全网络暴力防治机制,截至今年3月,拦截清理涉网络暴力信息2875万条,提示网民文明发帖165万次,向2.8万名用户发送一键防护提醒,从严惩处施暴者账号2.2万个。网信部门还指导了多家重点平台集中发布防网暴指南手册,从风险提示、一键防护、私信保护、举报投诉等多个维度,帮助网民快速有效防范网暴侵害。
可以看到,打击网暴,平台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网络平台、网络服务提供者不能纵容网络暴力,对于一些恶语相向、挑衅攻击等行为要严厉打击,加强重点群体救助保护。加强网络运营商的监督和处罚力度,或许可以成为完善网暴立法的重要方面。
网暴挑战的也不仅仅是道德的底线,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形成多方合力,共管共治,才是反网络暴力的最佳手段。请做一个理性而负责任的网民,吃瓜可以,但别让舆论审判凌驾于追寻真相之上;言论自由可以,但别让自己成为施暴者“按键伤人”。
这不但是对他人的保护,实际上,也是对于自己的保护。
(作者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社会责任总监)
作者:谈晓芸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张旭
值班编辑:邱宇

点击下图,一键下单
《中国慈善家》2023年第1期2023年3月20日上市


往期 · 推荐

《中国慈善家》特别致敬 | 曹德旺:注解心若菩提

有了“性同意”,性掠食者就可以不被惩罚吗?

茅台成立公益基金会,这次股东们会买账吗?

小慈邀你“在看”一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