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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员工因违规制作并传播行情分析节目被罚,所在分支机构被责令改正!

券业合规 2022-11-20
关于对许某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许某某:
经查,你在Q期货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工作期间,未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进行了期货行情分析节目制作与互联网传播,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十四条、《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2年11月1日
关于对胡某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胡某某:
经查,你在Q期货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工作期间,未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进行了期货行情分析节目制作与互联网传播,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十四条、《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2年11月1日
关于对周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周某:
经查,你在Q期货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工作期间,向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未能谨慎执业、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作出不当承诺,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2年11月1日
关于对林某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林某某:
经查,你在Q期货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工作期间,未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进行了期货行情分析节目制作与互联网传播,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十四条、《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8号)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2年11月1日
关于对Q期货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Q期货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经查,你分公司对互联网营销服务的从业人员、业务管理不到位,对从业人员的客户服务过程未有效管控,反映出你分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要缺陷。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分公司应高度重视,完善内部控制,健全业务流程,强化合规意识,加强组织管理,防范合规风险。
你分公司应当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视情况对你分公司的整改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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