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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强奸疑案:出狱后,男人鸣冤44年,受害者也出面作证清白,真相彻底反转
别的班级很多同学都羡慕我们有这样的班主任。 汪老师是我见过最好的老师。
“65年初64年末”贺恩莲共找过十个女同学谈话..... 与女学生谈话中,贺恩莲了解到,汪康夫曾以谈话为名将其叫入宿舍,并摸胸部、阴部,还曾解开其裤子进行强奸...... 贺恩莲随后发现,在谈话中被汪康夫强奸的女同学都感到愤恨,因此她认为汪所犯的罪行是事实。
原一、二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经过反复查证核实的。 现有被害人虽否认原检举,这是经过你的串通所为,故不能作为证据。 你的串供活动是非法的,通过非法手段取来的‘证据’是无效的。 据此,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维持一、二审判决。
被放出来后,我才知道,我朋友李华清也被叫去谈话了。 我们当时想着,之后JC来调查再来解释说明,但是一直都没有等来JC。
没有听说过他强奸猥亵女学生,也没有人反映他欺负女学生。 他对工作非常负责。 我不相信他会做出这样的事。
这冤,该向哪里伸?这苦,该向何处诉? 全家节衣缩食供我申诉,孩子们连冬天的鞋子都没有。
母亲、妻子有病,也只好拖延不治。要说我有罪,这才是我的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