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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国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
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宗)委(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残联、供销合作社: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地方病防治成果,持续落实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提升基层防治能力,健全地方病防治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地方病危害,我们研究制定了《全国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疾控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委
民政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林草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国残联
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4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来源: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编辑:段梦兰
审校:谭嘉 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