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法院:“法润榆芽”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近年来,榆林两级法院认真履行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职责,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全面构建“法润榆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调解优先,以柔性方式化解纠纷。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也是民族的未来。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榆林法院始终把未成年人的利益放在首位。榆阳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中,离婚时夫妻双方约定儿子小徐随父亲生活,母亲享有探望权。后小徐父母因探望问题发生争执,其父亲诉至法院要求中止孩子母亲探视权。针对这一情况,该院承办法官多次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引导双方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作出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选择。最终双方就探视时间及地点达成一致。
对离婚、变更抚养关系、探望权等涉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榆林法院立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坚持调解优先原则,采用柔性方式化解纠纷,最大限度减少家庭矛盾给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影响。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榆林市两级法院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心1个,工作站4个,配备专业指导老师9人,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6份,对监管缺位的父母,法官及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其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榆林法院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设立少年法庭和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救助和权益制度保障下,有力呵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
注重普法,社会合力护成长。2023年9月11日,在榆林市第八中学,一堂别开生面的“开学第一课”正在进行。榆林中院少年法庭工作室的法官们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和同学们进行热烈地讨论和交流。通过普法进校园活动,既丰富了学生们的法律知识,也提升了学生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此外,榆林两级法院还以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法治云课堂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全面加强中小学生的法治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近两年来,榆林市两级法院有55名法官、法官助理受聘市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5余万人次。
同时,榆林两级法院大力推进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市检察院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共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与市民政局联合开展市儿童督导员培训,与市妇联联合开展家庭教育进机关、社区、学校等活动,联合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形成了“三位一体”联合帮教模式。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任重道远的系统工程。榆林法院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立足审判职能,持续做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家庭教育指导、跟踪回访服务、法治普法宣传等工作,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榆林模式”,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榆林法院的智慧和力量。
来 源 :陕西日报
审 核 :曹慧颖
责 编 :冯 静
编 辑 :任晓彤
陕西省委政法委综治事务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