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孩子的"外教"真的合法吗?
全球化时代,英语已成为每个孩子的必备技能,尤其是到了暑假,一些打着“外教”旗号的培训班更广受家长追捧,不少人抱着“培养孩子国际视野”的目的,希望给孩子找到“口语纯正的欧美外教”。
“说是欧美外教,一节课二三百元,几个月过去却没什么效果。”“13000元的口语班,可外教的资质呢?”外教母语非英语、低学历、无经验,资格证可以网购……近年来频频爆出的外教市场乱象让不少家长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孩子的“外教”真的合法吗?
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官方统计,2017年中国从事教育行业的外国人已达40余万,合法外教数量仅占三分之一。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名合法的外教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无犯罪记录
三、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四、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其中,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的,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
五、原则上从事母语国母语教学
六、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七、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以上条件综合整理自 《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然而,在我国众多的幼儿园及培训机构中,有通过中介机构聘请外教的,有到高校找留学生兼职授课的,更有甚者找来短期来华旅游的外国人“打短工”,使得不少未取得合法外教资格的“黑外教”登上了讲台。
曾有记者探访报道,目前国内“黑外教”主要来源于外教“猎头”、外教求职网站以及外国留学生。一些有意来华从事外教工作的外国人,先是通过比较好获取的学习签证、商务签证等短期签证进入中国,然后被中介机构进行“包装”,派遣到幼儿园等机构任教。签证到期以后,中介便组织外国人到我国驻外国的一些使领馆去办理签证延期,继续保持能够在华非法务工的状态。
而不少幼儿园或培训机构虽会对中介机构派遣的外教进行简单面试,但对于他们的来源、简历等并没有进行严格地审查。
同时,作为消费者的家长,很少有意识或有机会去了解幼儿园聘请的“外教“是否为来华非法务工,殊不知,一些非法务工的“黑外教”不仅文化水平低,没有教学能力,更有甚者品行不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类似案例不在少数。
案例一
2019年7月9日,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在微博发布警方通报,称抓获一起19人涉毒的案件。这些涉毒人员中,16名为外籍人员,而这其中7名是某教育机构的外教。
事后,该机构回应称,其绝大部分外籍培训师来自英语母语国家,具备TEFL或TKT证书。但被问及其聘请的外教是否取得我国有关部门的批准时,客服人员表示并不知道。
案例二
2019年7月16日,北京三中院宣判了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三名涉嫌犯组织有意来我国从事外教劳务工作的外籍人员以虚构入境事由骗取短期学习签证或者商贸签证,入境后由被告人招聘为外教派往北京多家幼儿园非法务工。
三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外教没有合法入境手续,非法组织多名外教入境,并介绍外教非法从事劳务,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判三人有期徒刑两年、一年九个月、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五千元。
那么,作为家长该如何快速辨别眼前的“外教”是否合法呢?主要看他是否同时持有以下证件:
一看《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首先,看“外教”是否有当地科学技术厅(或局)签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同时,扫描证件正面右下角二维码,查看该“外教”身份和工作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工作单位是否与其目前所在单位一致,工作岗位是否为“教学人员”,工作职位是否为“教师”。上述任何一项如有信息不符,均属于非法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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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看护照和签证
看“外教”护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护照上是否有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居留许可,并查看居留事由一项是否为“工作”且在许可有效期内,如果事由非“工作”或许可超出有效期,则持证人便是非法就业的“黑外教”。
非法就业的“”黑外教”一经查实
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人员或机构也不要以为可以逍遥法外,因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同时规定: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此外,一个机构如找到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想要聘请其成为“外教”,需要到当地科学技术厅(或局)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合法手续。手续不齐或私用其他机构的“外教”,均属于非法聘用外国人,一经查实也将面临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还规定: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如您发现非法“外教”
请立即拨打110
或向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举报
对非法“外教”坚决说“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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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 四川省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文 案:黄应波 孙东莲 王宇
动画视频:四川省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
部分图片及文字综合自:中国之声、钱江晚报、广州日报
转载请注明:国家移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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