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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外国人请注意,这些须知要牢记!

7月17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再推12条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新政,扩大外国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对象范围,拓宽外国人才引进对象范围,提高外国人服务管理水平,为外籍人员来华创新创业、合作发展、工作生活创造高效优质的出入境环境。


然而,外国人来华除可享受新政策便利外,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来自东莞边检站的移民管理警察小胡带来了三个经典案例,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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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赚“外快”的请注意




持L字签证来华,却想在中国的外语培训机构应聘工作,赚点钱游遍大美中国。



不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必须持用Z字签证入境,且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外国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非法就业:(一)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二)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三)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想去港澳的请注意




持用一次有效的中国签证入境中国后,又从东莞出境前往香港的他,还能再次返回东莞吗?



不行!根据法律规定,他持用一次有效中国签证入境后,又出境前往香港,即代表一次有效中国签证使用完毕。如想从香港再次返回东莞,需要重新办理中国签证。


根据“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自行实施出入境管控事务的权利,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入境政策由其自行制定。因此,外国公民同时前往中国内地、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须分别申请相应签证。


带了小朋友的请注意




带了孩子一块来华旅游,出境时却发现孩子超出签证允许的停留期限,孩子年龄还小,随行家长可以不受处罚吗?



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致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非法居留,将会受到处罚。如果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逃避边防检查,则构成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因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致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对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协助他人非法出入境入境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来中国的外国朋友

请务必提前做好功课

在中国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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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广州边检总站东莞边检站

作者:胡萍 陈兰芳

转载请注明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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