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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继续减免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告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详见↓
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2023年 第10号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