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星”助营商——排期难?“异步”自助式证据交换来拆招
问
“法官,我在外地无法到庭,怎么办?”
“法官,双方时间总是冲突,怎么质证?”
“法官,质证意见我要再跟当事人本人核实。”
“法官,我还有一份新证据,需要再次举证质证!”
……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解决举证质证程序的痛点和难点,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推出“自助式在线证据交换”平台,打破时空限制,当事人和代理人通过上述平台足不出户就能线上完成证据交换,无需双方同时在线,就可以自行举证、质证、查验对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有效提高案件诉讼效率。
那么,怎么进行网上“异步”自助式在线证据交换?
操作如下
01登录平台
在收到“12368”平台提示进行自助式证据交换的短信后,打开浏览器,搜索重庆法院易诉平台或者直接输入网址“http://www.cqfygzfw.com/dzfy/”,点击下方“自助式在线证据交换”进入登录页面。
选择合适的登录类型,输入正确身份号码或者社会信用代码后即可登录。
02原告举证
登录后进入自助证据交换页面,选取左侧列表中“网上举证”栏目,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看见自己参与案件中正在进行证据交换的案件,点击对应案件的“我要举证”按钮,进入举证页面。
点击“新增”按钮,依次所举示填入证据证据名称、证据主要内容、证明目的,并上传证据相关文件,包括图片、文档、视频等各种证据形式,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举证成功。
03被告质证
被告收到“12368”平台提示进行自助式证据交换的短信后,登录进入自助证据交换页面,选取左侧列表中“网上质证”栏目,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看见自己参与案件中原告已经举示的证据,校验核对身份信息无误后,点击对应案件的“查看质证”按钮,即可查看原告举示的证据。
查看后,点击“我要质证”按钮,进入质证页面。
进入质证页面,对原告所举示的证据分别填写质证意见,核对无误后,点击“全部提交”按钮即质证完成。被告亦可通过“网上举证”栏目举示证据。
04法官或法官助理审核
证据提交完毕后,法官或法官助理会对上传证据材料进行形式审核,主要对证据材料的形式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自助式在线证据交换报告,供庭审或者调解使用。
05异步调解
如当事人有调解意向,法官或法官助理发起“异步调解”,当事人收到提示短信后进入上述“自助式在线证据交换”模块,利用交互式留言功能,异步确认调解方案。
关于自助式在线证据交换注意事项:
登录平台开展异步证据交换的当事人身份如何确认?
法官或法官助理确认当事人或代理人身份后,在审判系统中录入姓名与电话号码(姓名与电话号码需与通讯运营商采集实名认证数据吻合),当事人或代理人凭其收到短信验证码进行登录,所作出的证据交换意见视为被认证本人行为,但有证据证明账号被盗用或者系统错误的除外。
02自助式在线证据交换与在线同步、线下证据交换的效力有何不同?
效力相同,形成证据交换报告直接引入庭审环节。法官或法官助理发现案件不适合自助式在线证据交换,可以转为线下或在线同步的方式进行。
03当事人收到“12368”提示异步证据交换的短信后几天内登录平台开展在线证据交换?
3天内登录完成。
04在线证据交换后,还能提交新的证据吗?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逾期提交应当说明理由,法官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再次组织证据交换。
05自助式在线证据交换有什么作用?
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便利、节约诉讼成本、提升庭审质量和效率。自助式在线证据交换有效避免了因庭前准备不充分导致的多次庭审,减少了当事人往返奔波诉累。
来源:知识产权审判庭
文稿:王雁苗 向定海
编辑:吕文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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