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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迁安市关于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0名工作人员公告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42名工作人员公告
迁安市关于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迁安市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公布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70名,其中:教育系统基层学校招聘教师80名,卫健系统医疗机构招聘工作人员70名,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9名,北方钢铁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迁安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021年5月14日,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迁安户籍(或已婚报名人员配偶为迁安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1年5月2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5月24日至2003年5月24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24日至2003年5月24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以上学历证书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学历底限以上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9、2020、2021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19、2020、2021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或教师资格认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4.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5月2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为“统一招聘”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网上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的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至5月28日17:00
交费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至5月29日12:00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上传的考生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报考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面试程序相关要求。
7.网上交费。此次招聘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宝”支付,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具体流程为:考生先行报名交费,待笔试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7:00前,务必到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B座3060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的退费手续。
退费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退费事宜逾期不再办理。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强烈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三)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包含要求“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的岗位),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一)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类考试,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专业类别分为教育类、医学类和综合类。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大纲见《迁安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2)
2.笔试时间、地点
完成网上报名且交费成功的考生,自2021年6月3日起登录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查询笔试成绩。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2021年6月17日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复审地点。
2.2021年6月21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本人页或配偶页)、结婚证(外地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
(2)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
(3)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4)2021年毕业的考生如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岗位信息表》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
(三)面试
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2021年6月28日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2.2021年7月1日起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打印《面试通知单》。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及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
4.报考笔试类别为教育类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报考笔试类别为医学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医疗卫生方向),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5.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次进行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次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姓氏排名顺序,以EXCEL自动排序为准)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按比例分配到每个面试场次。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
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蛇型分组的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场次)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集合地点、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公布。
(二)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http://221.192.132.214:83/)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考取教育局基层学校岗位的人员,具体工作岗位未明确的,由考生本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岗位须岗位单位名称专业或专业类别均相同),总成绩相同时以抽签方式确定选择顺序,放弃选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取卫健局基层医疗机构岗位的人员,具体工作岗位未明确的,由考生本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岗位须专业或专业类别相同),总成绩相同时以抽签方式确定选择顺序,放弃选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人社部门:0315-7639201、7639204,教育部门:0315-5215515,卫健部门:0315-5357995。(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1.迁安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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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迁安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4.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2021年5月14日
详情请浏览:
http://www.hbrsksw.com/html/ts/2021-05-14/22601.html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42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坐落于渤海之滨、运河之畔的沧州市,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与沧州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于1952年在天津建校,是解放后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水利学校之一。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27个,专科专业21个,专任教师580余人,其中研究生学历教师和具备高级职称教师达到80%以上。基本形成以工学专业为主体,水利电力专业为龙头,建筑、测绘、自动化、交通、机械、信息技术、经济贸易等专业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教育教学设备先进,设施齐全,条件优良。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7%以上,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学校秉承“勤奋、求是、创新、笃行”的校训,确立了“面向一线,面向实践,面向应用”的办学宗旨,明确了“根植沧州、立足河北、辐射京津、面向全国”的办学定位,形成了独特的水利电力办学特色,为河北省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0周岁(1990年5月14日至2003年5月14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应聘者须于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研究生学历为境外取得的,须于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初始学历为本科并获学士学位;研究生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专业要求,本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学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8.报考专任教师11、12、13岗和辅导员01、02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9.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本次招聘部分岗位应届毕业生优先。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应聘者须于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因工作需要,应聘者须于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网站(http://renshi.hbwe.edu.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
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8:00-2021年5月24日17:00。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和本人相关材料扫描件文件夹(包括:身份证、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以本人姓名命名)、高中毕业后取得的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以及国外学习成绩单、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三方协议和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扫描件),将全部材料以“姓名+应聘岗位(岗位代码)”(例如:张三+专任教师01岗(001))命名后一并发至各岗位对应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同时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电子报名信息,电子版报名信息须与电子邮箱报名信息一致。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或邮件通知。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二科,实行百分制,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长60分钟,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两科平均成绩),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时间和地点: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网站((http://renshi.hbwe.edu.cn))公布。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低于3:1,合格人员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试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如果某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该岗位面试合格线为8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
学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认证信息原件;《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本人亲笔签名的《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反正面打印,一式两份)。
(4)岗位要求须为中共党员的,须专门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说明,并加盖培养单位党组织公章。
(5)获得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称号、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6)其他相关证书材料原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成绩合格以上者,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平均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排序并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则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体检工作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从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网站(http://renshi.hbwe.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数管理。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网站(http://renshi.hbwe.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7-7587061/7587066/7587067
咨询人:金老师、王老师、宋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317-7587031(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纪委)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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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2021年5月14日
详情请浏览;
http://www.hbrsksw.com/html/sj/2021-05-14/22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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