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2名工作人员,大量不限专业!
丰宁满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2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补充优秀人才,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和《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承人社字〔2016〕357号),结合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承德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招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32名,各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丰宁满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比例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报名人员在公告发布日前具有限定地区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限定地区的(含因到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
2、配偶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户籍的外地毕业生,能出具相关婚姻情况证明,可以报考限定丰宁满族自治县户籍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具有岗位信息表所要求的学历,具体招聘对象要求根据对外公布的《丰宁满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规定具体条件和要求确定。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9日至2003年12月28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要求详见《丰宁满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丰宁满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四)限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提示: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以上解释范围内的2020年毕业生,2019年毕业生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时,如择业期已经满2年的不纳入此范围)
(五)限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岗位:
本次招聘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丰宁满族自治县应征入伍、2020年或2021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丰宁满族自治县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1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特岗教师;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截止《公告》发布日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县政府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纪委、监委、组织、人社、编办、财政、公安等相关负责人组成。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12月29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ngning.gov.cn/和承德丰宁人社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丰宁满族自治县、隆化县、平泉市、宽城满族自治县将同步组织实施,考生只能在上述有关县区发布的招聘计划中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http://ks.hebyac.com
3.报名和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9:00至2022年1月7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31日9:00至2022年1月7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4.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每名考生报名需缴纳考务费100元。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支付宝支付功能。
5.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依据承人社字[2016]357号文件,降低开考比例为1:2;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则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2的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并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2022年1月8日上午8:30—12:00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设定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不低于本公告所有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岗位招聘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中的进入面试考生中的最低分数确定。
6.对报考了取消岗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如未改报到其他岗位,报名费将在30个工作日内,原渠道返还到个人缴费账号。
(三)考试
1.笔试
此次笔试工作在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和监督下,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如下:《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采取闭卷形式,两科合并一张试卷,考试时间2.5小时,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请各位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本次考试在县内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无效)。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考生,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及证件审核详细地点和时间,考生可登录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2.证件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应聘人员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放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户籍,因考入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和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因升学户口迁出证明;户籍是外地但配偶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2017年第35号令)追究责任。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考官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调。面试所有环节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具体操作严格按照面试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3)面试分组: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如遇特殊情况,因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划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4)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抽签决定面试组别。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5)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6)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985院校、211院校依次优先录取)、党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择优聘用。
(四)体检、考核
此次招聘体检由县招聘办负责,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取消的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被聘用人员在丰宁满族自治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县外调动交流。
五、有关要求
1.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及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3.请考生务必关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联系电话:0314-5979822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另请广大考生预留电话招聘期间保持时刻畅通,方便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六、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1.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行程码带“*”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主动提供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未带“*”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4.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但是在进场验证摄像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5.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疑似病例以及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其他要求按国家和省市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丰宁满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丰宁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hbrsksw.com/html/cd/2021-12-29/30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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