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妇产医院(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石家庄市妇产医院(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石家庄市妇产医院(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河北省唯一一所以妇科、产科、产前诊断、生殖医学、新生儿科、眼科、中医科等为医疗专长,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产专科医院,是河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河北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建有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目前有谈固院区、中山院区、高新院区三个运行院区。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岗位人员,欢迎符合条件者踊跃报名。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及任职资格证书;
(六)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5月25日17点止
(二)报名方式:
只接受邮箱投递,主题为“报考科室、岗位+姓名”,邮箱地址:hr2020zp@163.com。
(三)报名材料:
1.《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应聘报名表》《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
3.执业资格证书(应届生:提交“当前报考状态”截图);
4.全日制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学生证),护理、助产岗位需提供高中毕业证;
5.职称证;
6.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岗位证明。
注:报名表、登记表(详见附件)提交电子版,其余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提交,报名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四)咨询时间及电话:
0311-85281773(工作日:下午2点至5点)何老师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应届生当年若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录用;签订合同当年内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解除合同。
(三)请报考人员多关注医院官网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会得到下步通知,招聘过程中,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经考核合格者医院录用。
此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