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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过分“理解”自杀的鹿道森

海边的西塞罗 山巅上的加图 2022-01-31



对于这个自杀青年的过分“理解”与英雄化,

就是对更多咬牙坚持活下去的人的不敬与戕害。


位好,昨天我在《鹿道森那种遗书,我也写过,但我仍要说……》一文中谈了自己对鹿道森自杀事件的观点
我说鹿道森的自杀行为和他留下的那样一封遗书,至少是对其父母的不负责任——就像他在遗书中说自己的父亲“不负责任”一样。
果然,马上有人反对我:你不能这样说,你这是在搞道德绑架!一个人有自由使用他的身体、他的生命的权利!你说子女为了父母也不应该自杀,这岂不是呼唤恢复腐朽恶臭的“孝道”文化吗?你这个“道德卫道士”……
这样的留言不多,但也不少,让我感觉有必要回应一下。
    

至少要为父母而活,这话没毛病


首先我要说,看我公众号长了的朋友,应该都知道我是很不喜欢晋以后、尤其是明清被称为“孝道”的那种东西的,什么《二十四孝》、《弟子规》,我都觉得是大毒草。
但我反对这种“孝道”的原因,是因为当时的统治者为了自己执政方便,把“孝”当中父母对子女的权威强调到了极致,导致“孝道”中亲子关系被严重扭曲了——父母对子女有近乎无限的权力、而不受任何指责,以至于什么“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之类的混蛋话都说出来了。
而我们说,一个正常、良性的关系,一定是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或者至少是相对的。而“孝道”发展到那种只强调父母权力的程度,就偏离了孔子当年所谓的“父慈子孝”的“对”的境界,走向了无论父怎样、子都要“孝”。这就“不对”了。
所以我们说过分的“孝道”是错的,不是说孝敬父母不对,而是说单方面只强调父母的权利、子女的义务;而不谈父母的义务、子女的权利,这种极端的主张不对。
那么,当我们脱离了这种极端,是不是就一定要走到另一个极端去呢?既只强调子女的权利、父母的义务;而不谈子女的义务、父母的权利?
在我看来,一度流行的“父母皆祸害”这样的主张,鹿道森在他遗书中透露的一些思想倾向,以及某些网络大V在此次事发后带的节奏。就都散发着这种同样极端的思想。
尤其是最后一种,他们以反孝道、反道德绑架、尊重死者为名,说鹿道森这样的孩子有“使用他生命的自由”,“愿死他就可以死,无需对任何人负责”。
可是,事实真的如此吗?一个人的死真的只是他的“自由”,而无需对其他人、哪怕他的家人负责吗?
我想提醒各位读者阿克顿勋爵的那句名言:每个时代,真正的自由所面临四大威胁当中,都一定包括无信仰者将自由与放纵混为一谈”。

如果你觉得“因为子女是独立的,所以怎么使用生命就是子女的自由”。那让我们来类比另一对常见亲密关系:夫妻。
夫妻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吗?当然是。
一个人结婚以后依然有使用自己的身体自由吗?当然也是。
可是,如果你这样说:因为我结婚以后依然是独立、自由的,所以我出去约p、出轨、搞婚外恋这也是我的自由!我的妻子(丈夫)无权干涉!
你觉得正常的妻子(丈夫)能接受你这样行使你的自由吗?
觉得可以的朋友请在留言里举个手。让我看看多少人“当然是选择原谅她”。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之所以被称为“羁绊”,就在于你每多了这样一层羁绊,你的自由就会受限一点——当你选择了走入婚姻的殿堂,你就没有搞外遇的自由。同理,当你为人子女、为人父母,你也就没有了轻易选择死亡的自由。
夫妻之间,保持各自的人格、心灵独立是自由,打着自由名义出轨就是放纵。
同理,亲子之间,保持各自人格、心灵独立是自由,打着自由的名义自杀就是放纵。
依然觉得无法接受我观点的朋友,请设想这样一个场景:一对父母,生下了一个孩子,生完了以后却觉得:哎呀,养起来实在太痛苦了,要不然死吧——于是他们选择了丢下子女、携手自杀。
如果有父母居然干了这样行径,那么我们的这个社会要如何评价他们呢?
我们一定会说这对父母极端的不负责任。
那我们现在把这个故事倒转过来,如果父母在子女需要抚养的时候选择自杀是不负责任的行为;那么当子女在长大成人之后,之为了“活着太累”“我童年有阴影”“父母没教育好我”这种理由就轻易的选择自杀。你凭什么认为这就是一种负责任、无需受谴责的行为呢?
这不公平吧?
当然,我这里说的不是子女在长大成人一定要回报父母之类的。现实中确实有些父母把抚养子女看成了一种长线投资。子女一成年,就急于索取回报,稍不如意就搬出“你个白眼狼,我白养你了!”之类的话来绑架、压榨子女。这确实很招人厌恶。因为他们把子女视为奴隶和私有财产物化了。
但具体案例要具体分析,具体到鹿道森这个个案当中,至少就目前的信息看,没有证据表明鹿的父母是这样的人,相反,儿子高考成绩不理想,想学摄影,明知道这个行当风险高、回报慢,父母还是随了他的这个心愿,还贷款帮他创了业。这样的父母,哪怕日常中会对子女有一些经济上的催促,你觉得他们会是那种吸血鬼父母吗?
他们是也只是普通的父母。这样普通的父母,在尽了做父母的职责、好不容易把子女培养成人,马上接到儿子自杀的噩耗,落了个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结局。
这公平吗?让他们陷入这种境地的子女,很负责任吗?
 

2

一句“他是病人”,能不能回答一切?


可能有朋友又会说:唉,小西啊,你讲这些道理都对。为了活的不顺而自杀是很不负责。但鹿道森是什么人,他很可能是个重度抑郁症患者、一个精神病人么对精神病人我们不要苛责、应该关爱。你就不要较这个真了。
这个质疑,倒是说得通,毕竟现代法律都不追究精神病患的刑事责任的。
但我想问的一个问题是,一个“他有精神病”,就能遮蔽一切责任吗?
假如一个有精神病的“武疯子”,当街行凶,捅死捅伤了很多无辜路人。诚然可以不付刑事责任,可是我们的社会舆论会怎么对待他呢?会有人把他英雄化、觉得他很“伟大”、很“值得纪念”、“愿玫瑰年年为他盛放”吗 ?
不会的。刑责可免,谴责难逃,这个武疯子一定会因为他对别人伤害而遭受道德的非议与谴责。精神病不能成为他从道德谴责中赦免的挡箭牌。
而如果以“精神病伤人”这样视角去审视鹿道森案,你会发现,在这起自杀案件当中,鹿道森虽然是那个该被同情受害者,但同时也是那个该被谴责的加害者,而如第一段所述,受他行为伤害的,并不只有他一个人,更有他的父母,他的家人。
我们当然同情要作为受害者的鹿道森,但我们同时要谴责作为加害者的鹿道森。这两者是并行不悖、不可偏废的。
所以我不支持有些人给这个人过于正面的评价,还把指责的矛头瞄向他的父母。
 

请远离“心灵佞臣”

 
我还想说,之所以我不想很多朋友那样泛泛的去主张“关爱”、“理解”抑郁症。是因为我自己就曾是个抑郁症患者——
就像我之前在《鹿道森那种遗书,我也写过,但我仍要说……》一文中说的,大学时代我有很长时间有厌世情绪。好在当时我们学校有给学生免费开设的心理诊疗室。我在认识到自己可能有这方面倾向后,马上预约了那里的心理干预治疗。
这个“心理干预”(不能说治疗)持续了一年半,直到我毕业。期间几乎每个周我都会约见一次我的心理医生(其实也是我们学校的一位心理学老师)。
非常感谢那位一直给我“治病”的老师,因为现在看来,其实他在治疗的同时也给我上了一节长达一年半的心理学课。
不敢说久病成良医,但我在这里也想给大家分享几个关于抑郁症的常识:
1、抑郁症是分级的,正规的治疗会先给你一张检测表让你答题,看你是有抑郁倾向、轻度抑郁、中度抑郁还是重度抑郁,我当时被判定的是中度抑郁,稍微有点偏重。
2、最轻度的抑郁,其实涵盖范围非常宽泛,老师告诉我学界对这个范围怎么框定还有争议,但现代社会中,肯定有相当多数人都有抑郁倾向(他开玩笑说他自己其实也有点)——所以轻度抑郁症不是什么很丢脸或很稀奇的事情,甚至就像鼻病毒引发的普通感冒一样,普遍、难根除,但保持良好心态、多运动、健康生活,也是可自愈的。
3、重度抑郁确实会让人产生自杀倾向,而且一般伴随某些临床症状,比如胸闷、气短、四肢无力、习惯性卧床过久等等。如果你达到这种去看医生的话,医生一定会对你展开强制治疗,会给你开药,甚至可能会让你住院、限制你的行为——因为不知道你会干出什么事来,可能自杀,也可能伤人。
4、中度抑郁(也就是老师给我判别的那种),有些医生可能选择不给你开药,但定期的心理干预是一定要做的,而这种心理干预中,头一项就是你绝对不能再去看那些有抑郁倾向、鼓励自杀、同情自杀,或者宣扬自杀有理的东西。像什么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太宰治的《人间失格》、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在我当年治病期间都是老师开给我的“绝对禁书”,去图书馆无意间看到了都要退避三舍。因为老师说这些文章对普通人来说也许没什么,但对抑郁症患者而言,那就是毒药。它们会让你觉得你抑郁、你自杀的很高贵、很有理。
对于一个有自杀倾向的人而言,对自杀这个问题唯一正确的回答,就是告诉他:你这样做就是不对,不管为了谁,你就是不应该死。只有这样才能拉住他。
因为抑郁症患者的心态就像水一样,只要有一个缝隙,他们就会流下去。只要树立一份范式,他们就会争相效仿。
历史上不是没有这种例子,1774年,歌德出版了小说《少年维特之烦恼》。应当说这本小说对宣扬个性解放其实是有一定正面意义的(至少比鹿道森的遗书要正面许多),但该书出版后,很快引发了德国知识青年群体中的“跟风自杀潮”。很多人在看了该书之后,觉得维特的心境跟自己很相似,而他选择死亡的过程还有一种“英雄主义”的美感,于是纷纷学维特的穿着,写维特式的遗书,再效仿维特自杀。
最后很多人为此谴责歌德,歌德自己也非常自责,写了很多诗歌试图劝止这种风潮。但没用,打开的潘多拉魔盒,想收你也收不回去。
今昔对比,我真的觉得眼下“鹿道森事件”有往类似方向发展的苗头,现在网上不少人在打着“同情鹿道森”的名义,搞“自杀英雄主义”,宣扬自杀合理化。我不知道这样的大v是何居心?
将来万一有年轻人听了你们的鼓动,跟风效仿,你们是否打算为他们的死负责呢?
我是很知道一些这种大V的套路的:
他们曲解了“自由主义”的本意,像阿克顿勋爵说的那样“把自由与放纵混为一谈”,动不动就将“挂你屁事”“关我屁事”挂在嘴边。宣扬道德虚无论,宣扬人活着不需要为其他任何人负责。
而他们的这种论调,表达的越极端,有时反而越吸粉。
因为人,尤其是年轻人,天生就是向往自由而不愿意接受束缚的,像他们那样说你有这个自由、那个自由、甚至死不死都是自由,某某的想怎么干“关你屁事”……
这样的表述,肯定比我这样喋喋不休的强调你有这个责任、那个责任,听了更让人舒坦。因为人性天然就是向往放纵的,谁刷微信是想来受教育的呢?
可是他们那样的“心灵减压鸡汤”,听多了其实就是心灵毒品。沉迷于这种表述的言说者,其实是我们身边的“心灵佞臣”。
我不能要求多少人“亲贤远佞”。但我想提醒大家的是:断了线的风筝无法飞翔、而过分被强调的自由等于放纵。
道德是重要的、责任是重要的,因为它们是你得以享受自由与权利的基石。
想享受自由就请受约束,想使用权利就请尽责任,真有病就请接受治疗。
世界的规则就是这样,我管这叫公平,如果你非要管这叫“残酷”的话,那我只能说你活的太自我、太矫情。
人不能因为自己活着不爽就去自杀,作为需要对公众负责的媒体人,更不应该鼓吹利己自杀有理论。
这是底线。
 


“哪怕为了责任,也要精彩的活下去”。这是我的心理老师当年我毕业临别时赠我的话。老师说抑郁症这个病其实不存在完全“治好了”这种说法。所以我一直把这句话铭记在心,作为拉住我人生的马车不至失速的缰绳。
昨天我在主号的那篇文章中,我把这个主张传达给了大家。
牧师眼中也许我们都是罪人,心理医生眼中也许我们都是病人。为了在这个残酷而艰辛的世界上咬牙活下去,其实我们需要都药方。
而我相信,这个药方,不是告诉你:你有自由,你可以随便的死——那是麻醉剂、致幻剂甚至毒品。而是告诉你:你有责任,你要坚强的活。
请当医生,别当毒贩。

全文完

本文5000字,感谢读完,喜欢请三连,多谢,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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