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暑期校外培训温馨提示请注意查收
暑期来临,为有效减轻校外培训负担,维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切实防范各类风险隐患,更好地为孩子身心健康保驾护航。浙江省“双减”工作专班发布校外培训温馨提示。
暑假期间,严禁一切形式的学科类培训,科学理性对待非学科类校外培训。
一、 决不允许学科类培训
国家“双减”意见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在暑假期间开展的任何学科类(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培训都是违规行为,请家长不要将孩子送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学科类培训。
二、决不允许非法违规培训
国家“双减”意见明确规定:“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禁以托管、家教、咨询及“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非法(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同时,请您和孩子拒绝参加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的有偿补课活动;拒绝参加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的学科培训活动。
三、理性对待非学科类培训
暑假期间,参加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活动时,请选择已取得有效《登记注册审核表》、《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的合规机构。具体可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端APP查询或查看培训机构显著位置悬挂的相关证件,培训内容、办学地址等须与登记注册审核表一致。缴费时,应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修订版)。对培训服务、培训收费、权利义务、培训退费、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
按照相关规定,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范围,严禁培训机构直接接受转账或收取现金,家长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购课,并索要发票。一次性收费不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不超过5000元。对培训机构以“充值优惠”“买多送多”等方式诱导的跨学期、跨学年缴费或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培训费用的,请勿冲动消费,防止上当受骗。不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如果您发现任何形式的非法违规培训,可直接向属地教育、科技、文广旅体等有关部门反映。
舟山市教育局:0580-2600102
舟山市科技局:0580-2282295
舟山市文广旅体局:文化艺术类2285536,体育类2280751
定海区教育局:0580-20222
普陀区教育局:0580-3064829、0580-3028008
岱山县教育局:0580-4483580
嵊泗县教育局:0580-508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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