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12时起,全面禁止
5月1日12时起
我县将全面进入一年一度的海洋伏季休渔
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可以有效
保护海洋生物的产卵群体和幼生群体
有利于渔业生态的改善
5月1日-9月16日为东海禁渔:2024年,继续统一实施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的东海海域休渔时间。
8月1日起4种作业实施专项特许:2024年,我省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等4种作业类型渔船,通过申请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资源专项捕捞许可的方式,专项特许在8月1日开捕。
今年禁渔期间,我县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继续坚持最严格的伏季休渔执法管理,严打涉渔“三无”船筏,严管应休渔船,严抓安全执法检查,严惩海上违法行为,严控违禁渔获物,确保海洋伏季休渔秩序良好稳定。
伏季休渔即将开始
也希望渔民朋友
能收下这封信
致全县渔民兄弟的一封信
全县渔民兄弟们:
五一临近,一年一度的海洋伏季休渔即将开始。伏季休渔制度既是海洋渔业资源修复的重要缓冲期,更是渔船风险隐患整治的关键窗口期,为进一步把握好休渔期的宝贵时光,全面提升渔船本质安全、渔民能力素质,请广大渔民兄弟一如既往地支持和落实伏季休渔制度,并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所有应休渔渔船5月1日12时前必须回船籍港停靠,伏休期间,不得擅自离港和转移停泊点,不得异地伏休。渔船在港期间,做好渔船“防风、防火、防汛、防盗”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渔船安全。
(二)进港渔船要严格遵守渔港管理规定,不得在渔港内进行明火作业、维修船舶、兜售渔获、倾倒垃圾、排放油污废水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清理渔港、滩涂内的渔具、网具等生产作业工具,维持良好的渔港环境。
(三)伏休期间,不得从事捕捞生产以及收购、运输、储藏、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严禁利用渔船或将渔船租借给他人从事偷捕、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应休渔船在伏休期间也要保持定位系统24小时开机,接受安全监管,不得擅自关闭、屏蔽、拆卸、损毁通导设备。
(五)船东船长必须参加“面对面”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法纪法规意识,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和意识,船东船长未参加“面对面”教育培训的渔船,一律不得出海。
(六)船东船长要积极配合船舶检验部门,做好船舶本质安全提升工作,对修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坚决予以整改,开捕前,未取得有效船检证书的,一律不得出海。
(七)我县将持续开展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岸上排查、港口监控、海上巡航、无人机检查等手段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监管,请渔民朋友及时主动上交、举报“三无”渔船。
(八)凡在休渔期间违规的渔船,将按《渔业法》和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定从重处罚。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海洋渔业资源是我们共同的财富,更是广大渔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任何怀着侥幸心理出海偷捕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希望渔民兄弟能够遵守伏季休渔各项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好伏休秩序。
岱山县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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