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2024年岱山县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招生(招聘)公告来了
高考生看过来~
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招生(招聘)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招聘)计划
招生(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立志为岱山县教育事业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舟山市户籍;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5.符合今年相关招生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的2024年报考普通高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招生(招聘)程序
按照“公正公开,择优选拔,协议管理”的原则,安排在相关高校各专业同批次提前录取。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生源不足时可降20分录取;考生需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选考科目要求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普通类)》。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提前录取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提前批第一院校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2.划取上线考生。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相关高校将名单抄告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将第一时间通过考生填报志愿时预留的联系号码告知上线考生,期间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不远离舟山,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3.体检和面试。县教育局根据相关高校提供的名单,进行考生资格审核、体检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时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考成绩单、准考证等这四份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岱山县教育局将及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当即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应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逾期未参加体检和面试的视作放弃。
4.公示。对体检和面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名单,并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示3天。(http://www.daishan.gov.cn/)
5.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符合条件的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将签订协议名单上报招生院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依次递补。
6.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我县确定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由相关高校按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相关高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7.备案。录取结束后,由相关高校将定向培养名单抄送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学习费用与管理
被高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给予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共4万元的标准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在协议中明确。定向培养生可以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教师定向培养采用相关高校与县教育局共同制定培养方案、联合培养、定向就业的模式。县教育局把定向师范生作为“准师资”来看待,多形式加强与培养学生的沟通联系,主动参与培养过程,保证每年不少于一次去相关高校现场了解定向培养学生的在校表现情况。定向委培的学生原则上应回岱山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教育教学实习,具体时间由县教育局与相关高校商定。
就业与待遇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的学生毕业后(毕业时需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根据协议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限均不少于10年,并在定向培养协议和聘用合同中约定。如无特殊原因,录取考生未按期完成学业、不能正常毕业的,县教育局不负责落实就业工作。
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80—447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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