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磊律师:应当坚决反对律师职业庸俗化
青年刑辩律师应该有怎样的自我修养?
张磊律师长期身处中国刑事辩护一线,在观察、参与了不少重大案件后,他总结了许多心得和体会。
「律师职业与律师读书」直播活动的第三场,张磊律师认为,
一位优秀的青年刑辩律师,应当坚持理想主义,为人的权利而发声,在职业之外也需要符合相应准则。
■ 张磊律师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张磊律师所言及的这些标准,或许是每位青年刑辩律师都该为之努力的方向。
精神层面,必须坚持理想主义。
同样是盖房子,有的人可能只是建一个遮风挡雨的处所,有的人则建成了建筑的艺术;同样是装修房子,有的人可能装修得将将够住,有的人则装修得温馨舒适,如同艺术品。同样的一件事,加入人的热情、情感和思想后,会变成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律师职业亦是如此。
苏格拉底说,没有经过审视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
我认为,没有经过审视的职业也是不值得做的。
而律师职业的理想主义,就是从事律师这一职业,在吃饭、谋生之外,还寄予更多的热情和思考,且认为律师应有更高的追求、更高的价值。
什么是更高的价值?
捍卫人权的价值观,这是刑辩律师最核心的价值观。
捍卫人权是一个普世观念,已被载明在人类社会进步的成果文件上面。《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于人的尊严、人权的倡导、保障、捍卫,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捍卫人权也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
《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的职责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又包括了《宪法》第三十三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二条的内容。这两条非常明确地记载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刑辩律师这个职业,紧密地联系着人的生命和自由。
刑事辩护律师非常重要的功能在于,通过自己的工作保障无辜的人不被追究,保障罪轻的人不被重罚,保障一个人即便有犯罪行为也应当罪当其罚,不能让他承受超过本应当承受的刑罚。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律师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责,就是从当事人辩护人的角度参与整个刑事诉讼的程序,在整个程序中全面保障被告人应当享有的各项权益,比如说不被刑讯逼供或者变相刑讯逼供的权利等等。
刑讯或者变相刑讯、虐待、威胁、欺骗、引诱,这在现实实践当中大量存在。
刑辩律师全程介入案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且当事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以后,在法律上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他,律师是他和外界唯一的信息管道。
这个时候,仅就会见本身,都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对于当事人能够提供巨大帮助,律师是当事人最困难之时,最有力的精神支柱。
人权保障理论当中,人权保障的短板效应广为人知。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人权状况如何,取决于那些最容易遭到侵犯的人的人权状况。
那些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在监狱服刑的刑事案件当事人,他们的人权状况得到什么样的保障,就体现了一个国家和一个社会最低的人权保障水平。如果他们的人权保障状况能够得到提升,那么整个国家、整个社会的人权保障状况也就会随之相应地得到提升。
从这个理论来说,刑辩律师从事的工作是在拉高整个国家社会人权保障的短板,甚至可以说,是在为人类的进步贡献力量。
因此,将这两点总结起来,可以说:
青年律师应当坚决反对律师职业庸俗化。
这一职业不仅仅为了谋生,更是谋道的平台。只有有了理想主义,才更能感受到自己工作的价值和尊严,才能够更好地面对困顿,克服艰难。
为了努力接近这一点,很多基本素养是必须的。
第一,个人职业形象。
我一直比较固执地认为,律师职业在一定程度上,是个精英化的职业,个人形象应当要精英化、专业化,穿着打扮不能太随意。
我和很多朋友说过,律师着装应该简单、标准,除白衬衫、黑西裤、黑皮鞋、黑袜子,冬天西装和领带外,不要再有其他的个人服饰。因为世界律师行业已经一再证明,一个精明干练的职业律师,就应该是这样的工作形象。
第二,和当事人打交道的职业素养。
律师从事的是法律专业服务行业,从这个定位可以衍生出两个精神:一个是服务精神,另一个是专业精神。
服务行业,要有服务精神,可以将心比心地想一想,当客户需要法律服务时,他有怎样的心理需求。
当然,律师提供的是专业服务,还应当具有专业精神,需要在专业上有自信,精确把握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分析。
当一个当事人找到刑辩律师时,基本都是家里有人被抓了。这对于没有过这种经历的人来说。是天大的事情。
就像当你生了某种疑难杂症时,去医院看医生会是怎样的心态?你希望医生给你一个什么样的方案?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家属也是如此,他们也期盼着一个专业的判断。
因此,在和当事人及亲属打交道时,一定要表现出专业和自信。当然。这不代表着吹嘘、忽悠,而是从专业上进行把控,给当事人带来信心。
而在和当事人的关系上,我认为需要对当事人保持尊重,同时也需要保持一定的职业距离。
美国法律电影《永不妥协》中有一个细节,原告家属有的病重在床,有的过早离世,很凄惨。影片中的律师在一户人家中,把公事办完的时候,女主人说,喝杯咖啡吧。主任很忙,原本提着公文包就要马上出门。但女助理轻轻地拉住她的主任,说,这家女主人的咖啡煮得非常好,我们品尝一下,主任就又坐了下来。只是这一非常小的举动,就让那家身陷困顿多年的当事人非常感动。
■ 电影《永不妥协》海报
图片来源:豆瓣
所以,辩护律师在和当事人相处的过程当中,要尊重、理解当事人,顾及、满足别人的友好情感,不能带有过于职业的冷漠。
但同时,也要保持职业距离。我把它总结为可以偶尔喝咖啡,但是不能常吃饭。在办公室已经把事情谈完了,在餐桌上再谈一遍,没有必要。
第三,和办案单位打交道的职业素养。
我的原则是一丝不苟、不卑不亢。
我无论去哪,第一件事情就是递上自己的律师证,一本正经地说明来意。对任何办案人员平等,尊重。这样也能体现出律师自己的职业尊严。
有一个小细节是,不要玩手机。
玩手机,一方面显得你不专心,另一方面会让对方误认为你在录音,对整个沟通气氛起到负面影响。
但如果办案人员违法、枉法,就要坚决地进行斗争。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要全过程保障当事人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特别是程序性的权利。
以前,一直在说中国是「重实体、轻程序」。
但我不认可「重实体、轻程序」一说,轻程序就必然轻实体。程序是实体的呈现平台,连平台都没有,哪来的实体呢?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应当在刑事诉讼中用好、用足每一项程序权利,很多案件得以成功解决,就是运用程序权利的结果。
第四、认真阅卷。
认真阅卷需要分成两部分来讲。
一是卷少的,即一个案件低于100本案卷时,应当充分,甚至是多遍去阅卷。这是做律师的基本。
二是卷多的,即动辄三五百本,甚至一千多本案卷的案件,这时候需要运用些技巧:
1. 需具备提炼重点的能力。
一个案件有500本卷,但真正涉及核心问题的可能只有50-100本,当你提炼出来后,就有时间和精力去重点阅读这些卷。
2. 需要团队协作能力。
大家分工后,全面阅卷就成为一种可能。
此外,阅卷时,还应当要具有辩护人思维。
案卷主要由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制作。如果仅仅只看案卷的话,很容易就会陷入到公安、检察院的逻辑中去,认为自己的当事人确实有罪。刑辩律师必须要有出罪思维,反其道而行之,首先要怀疑案卷存在问题,才能够提炼出辩护思维,找到辩护的落脚点。
这也涉及到了对当事人话语的信任问题。
我的观点是不盲信,但要充分理解和相信当事人。
当事人是案件亲历者,他所提出的事实、证据、观点最能体现出案件的核心问题,应以当事人的辩解为出发点展开辩护工作,对于侦查证据、指控逻辑展开反驳。
第五,法庭上辩护律师的状态。
1.仪态上当临大事以庄,绝对不要发笑。
2.要专注。
只有当你在法庭上非常专注,甚至对每个应当注意到的细节都有观察时,才可能把握整个法庭的进程与核心议题。
3.熟悉法条。
刑辩律师在法庭上就某个事实、就某个问题要引用法条的时候,一定要遵循台湾著名法学家王泽鉴先生在《法律思维》中提出来的一个方法:你提出这一个主张,你的依据是哪一部法律、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是在前段、中段还是后段?必须精确到这个程度。
4.注意语态。
需要随时根据场合正在发生的事情来调整你的语态,对不同的人说不同的话,该缓和的时候缓和,该激烈的时候激烈,但一定要收放自如,不能真的暴怒而控制不住,这样在法庭上是很容易吃亏的。
在法庭表达上,大部分人都不是天生的演说家,需要辛勤的后天训练。同庭开庭也好,旁听或是视频学习也好,要多向优秀的前辈律师学习。如果还想有更高的提升,还可以花时间去听、看演讲大师的演讲,学习他们的表达技巧。
我有一个非常实际的建议:在法庭上,无论是发表质证意见还是辩论意见,都可以先把它写出来,在脑子里过几遍,但不要照着读,忘记的时候可以看一眼提示。通过多次训练,法庭表达可以有很好的提升。
前面说的是表达技巧方面,但要注意的是,法庭上要说服法官或者裁判者,最主要的还是靠内容。内容的提高需要长久的努力。
第六,法庭之外。
1. 需要坚持学习专业知识。
刑事方面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必须要及时了解。刑法的理论、学说、具体条文、涉及某一罪名的相关理论研究,需要不时温习。专业前沿当中重大的热点法律问题要观察、要思考。
2.需要学习通识知识,储备知识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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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写作。
写作是练习文笔,提炼思想,与他人互动的过程,也可以借此成长,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一开始可能写不出什么,但只要不停练习,你一定会觉得写文章原来也没有那么难。
腹有诗书气自华,对于一个有眼力的人来说,不开口他就能看出你有没有学问,读不读书。所以青年刑辩律师在有时间的阶段,需要进行大量的知识积累,大量的写作训练,不要愁没有机会。当你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有的是机会给你脱颖而出。
4.对社会有全局的观察和思考。
对社会的整体走向,对涉及重大的律师权益的事件应当要保持关注和观察。比如最近辽宁盘锦抓律师的事件,如果你不知道,那么你作为刑辩律师是不合格的。
5.多与同行交往。
你要保持一定的活跃度,让别人知道你,感受到你的思想和活跃。这非常重要,如果你过于沉寂,失去行动力,那对于你整个发展、整个工作是很不利的。
6.要多参与公益案件。
参与公益案件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一能让你找到工作状态,二能让你找到更多的同道,三可以提升你的知名度,四可以体现律师帮助弱者的价值。
就我自己来说,行有余力,则做公益案件。
我统计了一下,2019年到2020年,我一共大致接受了30多起案件委托,其中有15件是公益援助案件,做公益案件能让我感觉到充实感和快乐。
第一,照顾好家庭。
刑事辩护律师常年出差在外,需要尽可能地平衡好工作和家庭之间的关系。
照顾家庭方面,我个人也没有更多心得,只是认为我们需要更多的付出和耐心。在这个基础上,当你回家以后,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家庭上面。
第二,经营好生活。
除了工作之外,应当要有一些爱好,有自己的生活。生活需要劳逸结合,需要常常治愈一下。
王小波在《我的精神家园》中说过,年轻人干什么都是好的,但要干出个样子来,这才是人的价值和尊严所在。
有志于从事刑事辩护事业的年轻朋友们,推动国家社会人权保障法制进步是永远不会过时的事业,刑事辩护领域大有可为,这里有光明的前景,有充满价值的事业,精彩纷呈的律师江湖。
来吧,朋友,带着你的宝剑!
Q&A
请张磊律师推荐5本青年刑辩律师必读书。
A1:
Q2:
A2:
张磊:不同律师有不同的庭审风格,这是很自然的。不过总的来说,有一些基本的内容。比如在法庭上,必须保持一种专注,保持一种仪态等,这些细节组合起来可能就决定了某种庭审风格。
每个人的庭审风格都是自己在实践中一步一步形成的。年轻律师要注意学习别人的优点,避免别人的错误,要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Q3:
关于接待当事人,您说的保持距离和伍雷老师说的全身心投入是否不一致?
A3:
张磊:是的,并不一致。
伍雷对于当事人的感同身受我非常认同,但因为个人性格不同,所以在具体细节上会有差异。但最基本方面是一致的,我们都把当事人当成盟友,当成战友,对于当事人充分的尊重、友爱和沟通。我和伍雷一样,坚决反对当事人「当时是人」的庸俗化说法。
Q4:
年轻律师是否需要专门精通某一方面的辩护?
A4:
张磊:目前中国的律师可能已经出现了一些大的专业化方面,比如说民事律师、商事律师、上市业务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等。但在刑事辩护领域当中又分出更细的一种门类,我觉得还没有到那种程度。
对于年轻律师来说,能够精通某几方面的刑辩业务那当然很好,但是可能没有那么多的实践机会让专门学习某一门类案件的辩护。如果你立足刑辩领域这一专门的领域就已经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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