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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带火“旅游地”,如何做到“长尾效应”?
作者 | 李佳蔓
来源 | 闻旅
首先,合作形式缺乏深度,大量“影视+旅游”只局限于影视作品在景区简单取景,两者在文化内涵层面缺乏呼应与互动。
其次,IP运营乏善可陈,无论是动漫形象、玩偶,还是场景再现,国内景区围绕影视IP的开发大多处于初级阶段,亮点不多。
第三,景区服务备受考验,成功的影视作品往往令目标景区旅游人数短期内激增,景区服务质量一旦与游客期望有落差,造成游客对景区不满,反而会让景区的投入和努力功亏一篑。
一要“商业化”,可叹很多旅游目的地有幸“中彩票”获得爆红之后,后期的开发、建设、营销却没有跟上,最尴尬的是即使游客暴增,旅游消费收入却没有增加多少,游客到目的地,仅仅只是参观一下电影场景,拍照以后就走人,没有任何相关的酒店、餐饮、衍生品来增加消费的场景。
二要“留存旅客”,形成“值得反复打卡地”。影视作品帮旅游目的地解决的只是“引进来”的问题,如何让游客“留下来”并经常来是需要系统的规划和好的旅游产品做支持的。
三要“避免过度商业化”。乔家大院景区就因为太过于商业化,于2019年被文旅部取消5A景区资格。
最后就是文化与影视加上“城市文化”的相互浸润与加持。在一场成功的叙事影视里,有学者指出:影视的城市书写,不是单纯的形象表达,更是一种认识和理解城市的方式。“影视剧里的城市”是脱离单纯复刻,而是完成想象式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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