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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辉庆:评优落选之后

王辉庆 中国教育报思想者 2023-06-28


前段时间,语文教研组长向我报告了一个坏消息:之前申报的语文学科“优秀教研组”在市教科所公布的名单中榜上无名。我很惊讶,在她的组织下,过去一年全镇语文组教师参加市级的教研活动相当积极,且收获的奖项数量与级别都是前所未有,即便与城区学校相比也毫不逊色。再说了,上交的参评资料也是我对照评选标准把过关的,为何还会与“优秀”失之交臂?

教研组长也很懊恼,她说相关负责人在会上的解释是:临时附加了一项要求,为倡导教研为教学服务,学校上学期六年级抽考成绩未进入全市前20名的学校,参与优秀教研组评比都被一票否决。

学校教研确实要为教学服务,但因为一个年级的抽考成绩未靠前,便否定整个年级学科教师的教研工作,这在逻辑上多少说不通。至于评选过程中“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的做法,更是典型的行政思维乱作为。

由此,我又想起了前段时间学校的镇级“十佳教师”推选。

根据学校的评优评先方案,那次推选的镇级优秀教师并不十分让人满意。根据自上而下的“双减”政策新要求,在未组织联考、无法依据学生考试成绩评价教师教学成绩的情况下,优秀教师评选便集中到了几个辅导学生机会多的教师身上,其中还不乏两个工作才满一年的新教师。

为此,学校专门召开行政会议商议,多数与会人员同意更换名单,我则提出不妨坚持“原判”。

在我看来,但凡评优评先,总得遵循一定的流程。首先是公布评选标准,以便下面对标推选。其次是严格遴选,差额评选出优秀人员与组织,充分发挥其辐射引领作用。可实际操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如上述的优秀教研组因为抽考成绩未能领先而落选、优秀教师身上存在些许不足……此时的取舍,便能真实反映领导者的管理思维。

试想,若一开始便声明,对抽考成绩未领先者予以一票否决,那些在今年考场失利的学校还会徒耗精力整理资料参评吗?同理,要是一开始便明确在各种条条框框之下推荐优秀教师,那些在条条框框之外的教师,从一开始便不会对上榜抱有任何幻想,不抱希望也就无所谓失望与打击了。

然而,眼下评选者眼中的“欠优秀”既然被推选出来了,结果若是被推翻,不仅否定了参评的个体,更是消解了整个活动组织的严肃性。因为这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遵照设计好的流程选出来的。换个角度来看,不同标准之下,人家推选的优秀不算优秀,那自家推荐的就一定优秀、一定合理吗?这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难以服众。

因此,面对推选的“优秀”不够优秀的情形,我认为首先还是要尊重目前的结果。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成熟的管理制度不仅在于有“法”可依,还在于有“法”必依,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制度之上。接受自己眼中的“欠优秀”入选此次优秀,固然会令组织者一时感到“不爽”,但收获的却是全体人员对活动严肃性的认可,对有“法”必依的信心,有利于今后更多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其次,管理者要及时修补之前的制度“漏洞”。允许一次“欠优秀者”入选优秀,并不意味着屈从妥协不做改变。既然漏洞出现在之前的制度之中,那么,加强制度建设,编好制度笼子,从而避免再次发生,便是接下来的工作重点。

很遗憾,我校优秀的教研组此次未能及时得到上级教科所的肯定,突然增加的要求也暂时超出了我们的能力范围。但令人高兴的是,校长眼中的“欠优秀”最终获评了镇“十佳教师”称号。我认为,这是在管理过程中“人治”与“法治”两种思维博弈的不同结果。我也清楚地看到两个不同结果带来的不同后续效应,转而提醒自己,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一定要慎重再慎重。

(作者王辉庆,系湖南省浏阳市沿溪镇沿溪完小副校长)



文章来源:中国教师报2023年01月04日第11版教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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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周子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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