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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啃老奇葩事:当局强制86岁母亲支付60岁儿子生活费!

伟云 德欧华商 2020-02-19


居住在石荷州Nordfriesland市的Heidi M.和她的丈夫养育了三个孩子,其中Richard是她26岁那年生的。然后就是夫妻努力工作,养育孩子......然后的然后就是她得以安度晚年,享受天伦之乐的平常人生的幸福故事了?

现年已经86岁的Heidi M.突然收到了民政局的通知,让她必须每月支付230欧元的生活费给已经60岁的儿子Richard。对,没有错,她要重新养她那60岁的老儿子!

德国政府支持啃老行为!事实为证!呵呵呵,只能说德国政府的脑洞极大,以挑战我们的神经为乐。

为了不给国家添麻烦,也为了有一个不用为钱而发愁的晚年,Heidi M.在养大三个孩子后,找了一份在州央行做清洁工的工作,一做就是25年。而她的丈夫也是工作到退休,不幸的是,她的丈夫没有享受几年退休后的休闲时光就因病去世。也正是因为这对夫妻的勤恳工作,Heidi M.有了一个勉强不用为钱发愁的晚年,她的养老金和寡妇金加在一起有1734.4欧元。

根据联邦法院的裁决,如果父母收入超过1500欧元,则必须将多出部分拿出支援没有工作收入的子女的生活开支。当地社会福利局可以直接扣除。

Heidi M.的收入已经超过1500欧元,于是她收到了这封措辞冰冷的政府通知允许她儿子Richard“啃老”的信件:“1500欧元可以完全满足您的生活标准,为此您收入中的超出部分将会作为您儿子的生活费支出。”

Heidi M.很伤心也很无奈的对记者说:“这是不是太不公平了!我的辛苦我的奋斗的最终结果就是政府向我要钱,还是没完没了的那种!”

那么,Heidi M.的60岁的老儿子Richard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以至于政府让他的老母亲成为“接锅侠”。

其实,这件事情Richard也不知情。当他从媒体的报道中得知,他的老母亲被政府告知要养他时,他也非常的震惊。

就母子关系而言,Richard和Heidi M.早已形同陌路。Richard对记者说:“由于对一些事情的不同认知,我们无法和平的相处。但我还是很了解我的母亲,而且我相信她现在的生活应该被弄的一团糟。”

Richard从事技术服务工作20年后,开始自主创业。2011年因为精神疾病,无法从事工作,选择在家休养。2018年7月,他通过申请得到了社会救济金Hartz IV(哈茨四),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Plön市每月支付他400欧元的救济金和负担了他的房租。

但没有让Richard想到的是,民政局会找到他老母亲的头上,让老母亲“接锅”重新开始“养”他,并且手段如此的粗暴。

Richard目前已经决定申请职业伤残养老金。一旦通过,那么Richard就有了收入。与此同时,他的母亲Heidi M.也不需要被政府强制“抚养”他。

Heidi M.事件表明,从理论上讲,这是每个有子女的退休老人都可能遇到的事情

来自Halle市的家庭律师Jan Christoph Berndt就此事接受了媒体的采访:“政府并不能这么简单粗暴的向Heidi M.征收这笔钱。按照法律要求,他们应该先去主管家庭事务的法院起诉她,然后申请强制执行才行。不过原则上,领取退休金的老人确实可以用这笔钱来支付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事情闹大了!德国家庭法庭的新闻发言人Heinrich Schürmann法官说:“这真是一个影响极坏的事情。通常情况下是不应该发生的,就算有此类事件,也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希望Heidi M.能运用法律的手段来对付民政局这一不合乎常理的行为。”

连法官都支持Heidi M.的维权行为,可是对Heidi M.来说,还是很艰难。

“房租500欧元、以及一些基本消费,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买点药....刚刚做了新的牙桥,花了3000欧元。”Heidi M对记者细数了她的生活成本,她的养老金刚刚够她的生活,所以她没有钱请律师。

德国基本法规定:只有直系亲属才有义务抚养或赡养。如父母或祖父母要抚养孩子或孙子;或者孩子或孙子要赡养无经济能力的父母或祖父母。

抚养孩子:在孩子未成年时,父母(祖父母)必须抚养孩子。当孩子已经成年后,只有遇到孩子无法工作经济紧张时去求助父母,建立在父母(祖父母)自愿的情况下,才能再得到经济资助。

赡养老人:如果父母没有足够的养老金,如不能支付房租或不能支付养老院的费用,那么子女需要替父母支付这类费用。前提条件是建立在不能影响孩子本身的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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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Bild.de ,曹晴编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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