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课堂·北大元培 | 法学院青年才俊天团来袭:法学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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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本课程面向元培学院大一新生。课程不追求(也做不到)全面和系统,而是希望与大家一起探索法学研究中某些或基本或前沿但应该有趣的问题。课程设置七部分,第一部分为讨论和答疑,第二至六部分为专题授课(每次3学时),第七部分为调研和访谈。
其中第二部分为法律与文学(左亦鲁),将借助经典或流行的文学(文艺)作品,分析它们是如何看待法律及其在共同体中的作用。第三部分为法律与经济(戴昕),将学习如何用经济学的思维和方法分析法律问题,以及法律与其他社会科学的交叉与融合。第四部分为法律与科技(胡凌),将结合表情包、人脸识别、健康码、外卖骑手等热点议题,探讨互联网、大数据、算法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和现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第五部分为法律与社会(阎天),将讨论法律如何推动社会变革及其存在的问题与局限。第六部分为法律与历史(张泰苏),将从历史的角度讨论法律为何出现以及具有何种功能。
教学安排
课程时间为周五6-8节。
1
午餐沙龙(9月15日,左亦鲁、戴昕、阎天、胡凌)
任课教师与选课和对课程有兴趣的同学见面交流,回答同学们关于课程和法学学习的问题。
2
法律与文学(9月22日,左亦鲁)
本专题将首先介绍“法律与文学”的缘起和发展,何为“文学中的法律”(law in literature)以及“作为文学的法律”(law as literature)?这一进路如何拓宽和丰富了法学的视野?之后,将与同学一起讨论《秋菊打官司》和《三体》等文本,分析它们对法律和政治问题的思考。
阅读材料:
• 上课前请提前看完电影《秋菊打官司》
• 左亦鲁:“一代人来一代走——《三体》、宪法与代际综合”,《读书》2020年第7期
• 刘慈欣:《三体》第I、II部(选读)
3
法律与经济(10月13日,戴昕)
法律人在作形式化的规范议论之外,也需要在实质层面进行政策思考。经济学的理性选择视角和分析方法在当代被较为广泛地运用于观察、理解法律制度影响社会行为的机制和后果。本次授课中,教师将结合其布置的阅读材料,为学生主要讲解以下问题:
(1)为什么法学研究需要行为理论?
(2)思考法律问题为何应当采取事前观点?
(3)经济分析可如何应用于对法律制度进行解释、预测和应然论证?
选课学生应在到课前完成阅读教师指定的阅读材料,做好参与课堂问答讨论的准备。
阅读材料:
• 张永健:《法经济分析:方法论20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23年,第1、3、4、5讲
• 戴昕:“法律经济学的核心思维方法”,载北京大学法学院(编)《北大法学进阶·贰》,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
4
法律与科技(10月20日,胡凌)
本专题帮助学生理解信息技术如何在生产方式和工具层面上改变法律的内容、过程与形态,并理解法律变化背后起实际作用的政治经济因素。主要讨论的问题包括:(1)互联网作为技术创新如何突破既有法律规则得以广泛应用,(2)法律规则的内容如何伴随新兴利益主张而调整,(3)作为新型生产组织的平台企业如何处理与政府的关系,(4)法律运行的过程与机制如何被信息技术改变。希望学生能够结合自身经验发现和提炼有理论意义的问题。
阅读材料:
• 胡凌:“‘非法兴起’:理解中国互联网演进的一个视角”,《文化纵横》2016年10月刊
• 胡凌:“超越代码:从赛博空间到物理世界的控制/生产机制”,《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年第1期
• 胡凌:“平台发包制:当代中国平台治理的内在逻辑”,《文化纵横》2023年8月刊
5
法律与社会(10月27日,阎天)
本专题探讨通过法律改变社会的限度。阅读弗里德曼著《碰撞:法律如何影响人的行为》(邱遥堃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1年版),思考如下问题:1.在实然层面,法律(立法、执法、司法)有能力改变社会吗?如果有,改变的能力有限度吗?影响限度的因素有哪些?这是弗里德曼在书中主要探讨的问题。2.在应然层面,用法律去改变社会的尝试是正确的吗?这是弗里德曼讨论不多、但在当下非常重要的问题。
阅读材料:
• 劳伦斯·弗里德曼:《碰撞:法律如何影响人的行为》,邱遥堃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1年版
图:阎天老师授课ppt节选
6
法律与历史(线上,时间待定,张泰苏)
本专题讨论法律功能的历史演变。自古至今,人类社会为什么需要法律?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法律?从前现代到现代社会,法律的功能有何变化?作为讨论的切入点,可在课前考虑如下问题:如果本班十几名同学与授课老师一起被流放荒岛,那么我们是否需要法律才能集体生存下去?
阅读材料:
• 梁治平:《从身份到契约:社会关系的革命》,《读书》,1986年第2期
• 罗伯特·埃里克森:《无需法律的秩序》,“引言”,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7
调研和访谈(时间形式待定)
8
课程答疑午餐沙龙(时间待定)
注:本课程期末考核形式为论文结课,要求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内。
授课教师简介
左亦鲁,北京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清华大学法学学士、硕士,耶鲁大学法学硕士、博士,研究领域为宪法、网络法、国家安全法;
戴昕,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杜克大学法律博士,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律经济分析、法律与社会、信息隐私法、网络技术与社会治理、比较法等;
阎天,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耶鲁大学法学硕士、博士,研究领域为宪法、行政法、劳动法;
胡凌,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香港大学法学博士,研究领域为法律理论、网络法;
张泰苏,耶鲁大学法学教授,耶鲁大学历史学数学学士、法律博士、历史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比较法律史与经济史、私法理论以及当代中国法律与政治。
往届助教推荐
法学院教师青年才俊天团,每一位老师都是宝藏!对于任何一个修习法律的人而言,法学都是一个非常繁杂的系统,踏入法门两年有余、两年时光法海跋涉的我对此深有体会。在法学体系内部,法律人谈论法源效力、法条解释、司法哲学,法官造法、举证责任、刑事政策等等晦涩的内行黑话;在法学体系外部,我们则看到社会各个方面与法律系统的勾稽与交织,艺人德行、合作解约、《双减政策》、个信保护、网络安全,这些近期炙手可热的社媒爆点,无不与法律息息相关。而这门课正是从我们熟悉的外部视角出发,如文学、经济、科技等我们有所耳闻、甚至抱有相当兴趣的角度进行切入,带领我们走进法学之门。相信通过这门课,同学们能够收获一次相当“有趣”的法学之旅。
——19级 晏世伟
无论在从事法律执业活动还是一般地参与公共政治生活,我们都面临着从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论证说理最终寻求解决方案的任务。广泛掌握理论知识并对其加以综合运用,是有效开展前述活动的基础。本课程旨在引导初学者进入文艺作品、人脸识别、互联网平台、知识产权等法学前沿议题和话语场域,并介绍一些常用的理论知识和思维方法,其中更多的并非来自法学内部,而是来自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心理学等与法律相关的其他社会科学。相信同学们无论未来是否准备从事法学专业,都能够在老师和助教的带领下,在自主训练、提高认知和分析能力的漫长进程中起步,领略法学这一宏伟殿堂不同侧面的奇丽风景,并养成积极思考的自觉和开放求知的心态。
——19级 李瑷希
很高兴能担任《法学的视野》这门新讨课的助教。我认为这门课的宝贵之处在于,让大一新生在接触法条与法教义学之前,先通过文学、经济学等不同的视角去认识法律,从而发现法学中不仅有狭义的法律,法学的视角是丰富多彩的。这意味着同学们需要在这门课中更多地去关注法律背后的实质,关注法律的话语与现实的连接,建立多元的视角,从而进一步运用这些视角去分析法律与社会行为、法律改变社会的尝试、认证基础设施等具体而有趣的问题。我相信这门新讨课对于法学与非法学方向的同学都是个不错的选择。我十分期待能和大家一起打开法学的视野,探索法学的魅力。
——20级 林佳雯
供稿 | 新生讨论班筹委团
排版 | 宣传部 陈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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