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白酒企业销售返利是否影响当期净利润的学习

书海纵游 书海纵游
2024-09-21

财报小组线上讨论了白酒企业“销售折扣影响营收”的问题,今天复盘一次,文中可能存在着错误,请大家指正。

唐师在新手财P202“营业收入的确认原则”部分写道:“这个规则(收入确认原则)在我们第一次阅读某公司财报时一定要看,否则利润表对你而言就是一笔糊涂账。”

洋河在财报中明确提到了对经销商的返利,古井在相关部分却未提及。

洋河2021年财报P124
古井2021年财报P124

洋河在财报合同负债科目详细披露了当年应返未返经销商的折扣金额,古井在合同负债科目却没有相关内容的披露。

洋河2021年财报P155
古井2021年财报P156

关于洋河的返利金额还可以从“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科目进行印证。

洋河2021年财报P15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从这个定义我们推断当洋河返还经销商返利的时候,应该是以商品的形式返还,即经销商可以用返利来抵消相应的进货款。

那么,现在出现了两个问题。

1、同样作为第二梯队的酒企,古井在实际销售中究竟有没有返利政策?

这个问题,经财报群的小伙伴提醒,古井贡销售费用占比约为收入10%的综合促销费,推测应该是既包括了面向经销商的返利(折扣),也包含了给予消费者的促销优惠(产品出厂价与销售价之间的价差,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打折)。

古井2021年财报P163

2、洋河的返利确认收入是否影响营业利润?如果古井是将返利计入销售费用的话是否影响营业利润?

通过举例证明。假设两家酒企同时卖出100万的酒,两家企业成本率均为30%,管销财费用均为20万。

1、洋河:卖出100万的酒,记录90万营收、30万营业成本,返利10万计入合同负债(资产负债表科目)则当年税前利润为90-30-20=40万,税后净利润为40×75%=30万;

下个会计季度,洋河返还经销商10万元酒,记录10万元营收,3万营业成本,固定管销财费用为2万,则增加税前利润10-3-2=5万,税后净利润5×75%=3.75万;

2、古井:卖出100万的酒,记录100万营收、30万营业成本,返利计入销售费用10万(利润表科目),当年税前利润100-30-20-10=40,税后净利润为40×75%=30;

下个会计季度,古井记录为营收0元,成本3万元,销管财费用2,冲抵销售费用-10万元,利润表显示营业利润0-[3+2+(-10)]=5万元,净利润5×75%=3.75万。

「总结」  洋河和古井二者在第一个会计年度和完成返利冲抵的第二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相同。只有当洋河的返利跨年时才会导致费用和利润有前后挪移,在营收和成本上会有区别,其他没有影响。

参考文章:格力vs美的学习笔记

全文完。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书海纵游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