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股份2015年年报学习笔记
前言
最近诸事缠身,学习拉下了很多,学习笔记只好以拾遗的形式呈现了。
投资支付的现金流
呵呵:洋河2014年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支付的现金73亿,13年仅24亿。请问这73亿到底主要花在哪里?看了一下财报所有的投资可能支出,感觉还是有很大一部分差距。
1)对外部企业投资新增1.7亿--长期股权投资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新增了3亿--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交易性金融资产 0亿
4)持有至到期资产 0亿
5)委托理财新增了19.7亿
6)一年以上的信托理财产品 约3.5亿。
【另外,也想咨询一下 5)和6)是并列关系还是包含关系】?
小C:因为当年的投资活动是滚动进行的,所以你用“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去“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才是当年金融资产的增加值;2014年当年支付73.18亿,收回55.75亿,金融资产应该应该增加17.43亿。这是我总结的14/13年金融资产:
计算一下数据基本吻合,你可以参考看看,委托理财和信托之间我感觉是交叉关系。
汲取知识点:洋河“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去“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才是当年金融资产的增加值。
小C算式中的数字如下图: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
行者:P123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4.5亿是怎么得出来的?
Charlie💯:同问。在报告中并没有发现专门披露。只披露了处置过中金佳泰和中金佳天的股权。但是为什么当年新增投资和减少投资同时存在,公司是想干嘛?
萧瑟:猜测所有股东同比例变动。因为它是个基金,可能控制规模需要增减,瞎猜。投资的其他基金也有这种情况,后边很多。
林云天:不知道有没有熟悉之前会计政策的,我刚在网上搜不到。我猜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只提账面余额,没有提公允价值,是不是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之间有个差额,只有处置时才影响收益。
萧瑟:洋河2015的可供出售不涉及其他综合收益。成本计量。成本模式没有其他综合收益。
林云天:是成本计量,但是处置肯定不是成本价了,会有溢价,就是处置收益。就推测,因为卖了2亿多(成本价),处置收益有4.48亿,差额不知道。
腾讯会议讨论结果:其他投资收益是P35的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12,573.68。
整理思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的本期变动金额,最终影响的是该科目在资产负债表的账面价值,与利润表无关;行者提问的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4.5亿来源于中金佳天处置天江药业的收益。
返利对税费的影响
小C:返利对税费的影响主要是延迟增值税的缴纳吧?所得税该交还要交,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这样理解对么?
Charlie💯: 洋河是如何在报表上处理返利?
和风小夏:洋河是以扣除折扣后的发票金额(净额)确认销售收入的。
举例,假设某款洋河酒,单瓶不含税出厂价为100元,增值税为13元,单瓶营业成本25元,洋河与经销商约定,如果经销商达到洋河规定的某些要求,比如经销商销量达标,每采购10瓶可以送1瓶,送的这1瓶酒在未来某个时点兑现。洋河只会在当期利润表中确认营业收入900元(不含增值税,10×100-100) ,送的1瓶酒对应的折扣金额不含税100元计入合同负债-应付经销商尚未结算的折扣与折让。当兑现销售折扣,赠送经销商1瓶酒时,合同负债-应付经销商尚未结算的折扣与折让的100元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
CikJ:买10瓶酒,货款1130元,产生未结算折扣100元,开票900元对应增值税117元,所以有13元的销项增值税没有确认“代转销项税额”,一直留到送的1瓶兑现的时候再开票确认。对于所得税来说税务局酒不认这个折扣政策,就按照1000元收入减10瓶的成本确认利润来纳税
碧海蓝天:增值税没有延迟缴纳,收多少钱交多少税。开票金额是收款金额,只是折扣不计入当期营收,只产生递延所得税。
CikJ:也就是收多少钱开多少票,企业的返利政策不影响开票?未结算折扣对应产生的是递延所得税资产,这样的话不是相当于提前给税务局交钱了吗?
和风小夏:折扣要减掉的,开票是净额。
林云天:
结论:洋河从营收中扣除返利的做法无法减少税费缴纳。
关于销售返利涉税的问题,B站有个视频讲解的很清楚,企业“销售返利”涉税处理的风险应对与税务规划,感谢小C分享。
小C的文章销售返利的税务、会计处理,我一并放在这里,留待以后学习。
关于销售收现公式
灰机:2015年营业收入160.52亿,现金流量表收到现金194.92亿,如果按手财p265页公式大致计算,应收到:160.52x1.17+(0.77-0.83-22.62)+(0.093-0.065)+(12.6-8.99)=168.76;实际收到:194.92亿;为什么差异这么大?
如果在上面的公式中剔除掉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期末终止确认应收票据22.62亿,则结果为191.5亿,与销售收现194.92亿近似。
行者:根据2023年企业在投资者平台的回答,贴现收到的现金在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收到的现金反映。
即洋河是将已终止确认且已贴现的应收票据收到的现金计入了销售收现。对应到2015年年报的话,即22.62亿是已经计入了销售收现,无需再减去。
关于票据贴现的一个知识点:(见下图)
洋河2015年年报中的这笔贴现票据是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同时企业也表明了“贴现收到的现金在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收到的现金反映”。
结论:2015年年报中的22.62亿在销售收现的公式中不应该减去。
另外,根据前面学习和本期讨论的知识点: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期末终止确认,二是期末未终止确认。其中期末终止确认的金额不包含在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中,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包含在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中。
产生了两个疑问:一、唐师新手财中的销售收现公式中“减去本期已贴现票据”如果是未确认的应收票据(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其又包含在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之中,那么是否存在重复减去的可能性?
二、公司回答的“贴现收到的现金在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收到的现金反映”是否指未确认和已确认金额全部视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如何验证对内投资支出现金流量
呵呵:投资现金表中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科目一般可以通过哪些项目交叉验证,或者由哪些项目组成?。比如2015年该科目为7亿,2014年该科目为17亿。原想着可以通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三项的期初期末值来做近似拟合,但发现无论是2014还是2015年都相差巨大。
和风小夏: 站在现金流角度,有点复杂啊,比如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或建造资产,只有首付算在这个科目里,剩下还没还的钱,算进后面要讲的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里面。
会议讨论:该科目可以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四项的本期增加额来进行拟合。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