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2022年第1辑(总第25辑)卷首语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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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对保障粮食安全、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要“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提升耕地质量”。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保护既需要依靠科学技术,也需要通过法律建立长效稳定的制度保障,明确其中的权利义务、职权职责关系。目前,“黑土地保护法”已经在制定过程中,耕地保护法的立法研究与论证工作也已经启动,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同努力、多学科的共同支持。《中国不动产法研究》2022年第1辑(总第25辑)定为“耕地保护的法治保障”专号,为各位专家同仁提供交流平台,为改革试点实践提供支持。
本辑共设置四个栏目。在“粮食安全目标下的耕地保护”栏目中,收录了4篇文章。作为落实“藏粮于地”战略的重要举措,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实现粮食可持续安全的重要财政调控手段。李蕊教授和苏嵘钰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制度完善研究》一文中指出,我国当前的补贴机制在具体设定及绩效核定方面均存在问题,亟待明晰补贴对象,修正普惠制补贴标准,注重补贴效果的核验并使之与补贴发放有效衔接。赵谦教授和董亚辉在《我国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法律制度的实证分析——基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想象的视角》一文中,通过对样本地区进行访谈式问卷调查,对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工作重心、法制改革、职能配置与新理念践行的认知与评价信息展开实证分析,探究了我国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法律制度的现状表达、问题评判与发展完善方向。
目前我国关于耕地保护的规定大多属于“强制性”或“命令性”规定,公权力为何可以对耕地的开发利用作出限制,在法律上的权利基础或者实现路径到底是什么?王玉和吴昭军在《论耕地保护用途管制的法权基础——以管制性征收和公共地役权的组合为路径》一文中,尝试组合运用管制性征收和公共地役权制度,在法律上建立耕地保护用途管制的法权基础,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人私益之间的平衡。黑土地是我国重要的资源,但是被不法商贩所觊觎,长春市、五常市、哈尔滨市等地连续出现了多起盗挖黑土地行为,亟须在法律层面加大惩治力度,规制屡禁不止的盗挖黑土地行为。陈禹衡在《盗挖黑土地行为的法益整合与刑法规制》一文中指出,针对盗挖黑土地行为,刑法规制的罪名选择应该基于不同保护法益进行类型化区分,保护秩序法益适用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保护财产法益需要在盗窃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中想象竞合选择盗窃罪,保护生态法益则适用污染环境罪。
“学术争鸣”栏目共收录4篇文章,分别对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农村村民住宅征收补偿、矿藏“国家所有”和商品性住宅租赁立法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研究。吴先泉在文中指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制度供给不足,一定程度上成为重大倒塌事故频发的制度性因素,制定符合我国当前既有建筑安全管理需求的立法具有重大意义。征收农村村民住宅时,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的补偿较易确定,宅基地补偿则比较复杂。岳永兵对此指出,完善农村村民住宅征收补偿制度,应按照“损失价值等效用替代”原则进行综合补偿,依据宅基地价值构成明确补偿范围,依据宅基地价值差异明确补偿方式,依据宅基地保障属性规范补偿标准,依据宅基地产权结构规范利益分配。康纪田和严旭在文中指出,宪法关于矿藏等自然资源“国家所有”的规定不能解释为“国家所有权”,而是应建立产权状态“二元结构”理论模型,将宪法中的“国家所有”与“合理利用”进行整体解释。李燕和肖泽钰立足商品性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讨论了我国住房租赁立法中的难点问题,涉及住房租赁企业法律地位的辨析及监管、承租人权利保护的制度构建、“合法住房”的界定及法律规制等内容。
在“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栏目中,学者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问题作了探讨。随着地域空间利用的增值和海域利用技术的推进,沿海地区出现了“海变地”或“地变海”的相互转化现象,李国强教授和李敏对海域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的物权逻辑进行了分析。2018年修正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建立社会资本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制度,但是该法对审查审核的性质未予明确。谭贵华在文章中认为,应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审查审核界定为行政许可,当事人未经审查审核而径行签订流转合同,开展流转活动,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认定合同无效。李泰廷基于川渝两地改革状况的实践考察,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中的相关问题作了实证研究,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成员资格认定、股权设置与管理模式等方面。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历来十分关注和重视不动产法律实务,力求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以期为我国不动产法领域的执法司法立法工作提供支持。在本辑的“不动产实务”栏目中,周清林教授对未经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效力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有学者提出的“双重效果论”进行了评析和商榷。王文斌、崔兆在以某省法院的司法实践为样本,对我国土地征收纠纷司法救济的困境进行反思,提出应完善征地纠纷解决多元化平台,整合诉讼与非诉讼力量,强化司法审查,维持权利保障与权力制约的平衡,以实现征地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究竟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协议一直存有争议,能否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相关纠纷也尚未明确,高林娜经分析后指出,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中,基于“高权条款”产生的纠纷不可以仲裁,基于“平权条款”产生的纠纷可以仲裁。房地产企业破产涉及到农民工、购房者、拆迁户、建设工程施工方等多方权利主体,樊沛鑫对此分析了房地产企业破产中不动产权利特殊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抵押权常与各类用益权尤其是租赁权于同一财产上形成权利竞存,张玉涛以《民法典》第405条为中心,讨论了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冲突协调机制。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编辑部
2022年1月18日
2022年第1辑(总第二十五辑)
“耕地保护的法治保障”专号
粮食安全目标下的耕地保护 |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制度完善研究 | 李 蕊 苏嵘钰 |
我国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法律制度的实证分析——基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想象的视角 | 赵 谦 董亚辉 |
论耕地保护用途管制的法权基础——以管制性征收和公共地役权的组合为路径 | 王 玉 吴昭军 |
盗挖黑土地行为的法益整合与刑法规制 | 陈禹衡 |
学术争鸣 | |
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的立法路径研究 | 吴先泉 |
农村村民住宅征收补偿实践探索、问题辨析与制度完善——以宅基地价值补偿未视角 | 岳永兵 |
矿藏“国家所有”不宜解释为“国家所有权” | 康纪田 严 旭 |
我国商品性住房租赁立法规制问题研究 | 李 燕 肖泽钰 |
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 |
论海域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的物权逻辑 | 李国强 李 敏 |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审查审核的立法定位 | 谭贵华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问题实证研究——基于川渝两地改革状况的实践考察 | 李泰廷 |
不动产实务 | |
论《民法典》第400条未登记不动产抵押合同之法律效果——兼评“双重效果论” | 周清林 |
征收土地纠纷案件司法救济的困境反思与突破——基于S省法院司法实践的分析 | 王文斌 崔兆在 |
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的仲裁范围 | 高林娜 |
房地产企业破产中不动产权利特殊保护的立法构建 | 樊沛鑫 |
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冲突协调机制——以《民法典》第405条为中心展开 | 张玉涛 |
编者手记 |
END
文字 |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编辑部
排版 | J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