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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杰:解读张献忠(下)

汪平书屋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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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杰:解读张献忠(下)

作者:张宏杰 来源:沈丰随笔



张宏杰:解读张献忠(上)

张宏杰:解读张献忠(中)


张献忠将控制区内的各地城民剿灭净尽,他又从郊区强迫村民们入城。毕竟,城里还需要有人为军队服务。


虽然花了如许兵力人力来剿城迁人,四川各地也不见平定。在清军、明军、各地再起义军的攻势下,张献忠屡战屡败,接连几个月没有打过一个胜仗。张献忠挺不住了,他无比怀念起了当日的流寇生涯。放弃四川,到他处重新开始的念头越来越强烈。


然而,又不甘心这样走,因为实在是太恨四川人了。好,你们不是反对我们吗?把你们都消灭了,变成一片赤土。张献忠决定屠蜀,理由是“自我得之,自我灭之,无使他人得”。在撤离四川前尽量把四川人杀光,留给敌人一个空壳。


这是古往今来最宏伟的屠杀计划,执行得也相当坚决。


距剿灭城民不久,张献忠又发出了“除城尽剿”令,令军队出城,消灭农村人口。深入穷山大岭,一个也不放过。


从荣县、洪雅等县县志所引资料看,张献忠在四川许多地方无可争辩地实行了“除城尽剿”的政策。


“不论男女老幼,逢人则杀。”“剿毕,复扒草寻穴,细搜数日乃复命。”要这样仔细是因为:“倘有漏网者,或于别处发觉,罪其领兵官。”前面提到的小秀才欧阳直,他在为张献忠部服务时,“尝见郫县解来一个逃民,审讯之后,发现系峨眉人,于是负责查剿峨眉的官员洪都督被剥皮。”在这样严厉的政策下,各地官兵当然不敢不尽职。仅川中各县,就有十四万多人死在屠刀之下。

作为一项军事命令,当然要有验功标准。那就是手掌。欧阳直办理文案时,曾经见到以用手掌记功的记载。他说:“每官兵回营以所剁手掌验功,掌一双准一功。凡有军官衙门所在,手掌如山积。而成都城内人掌,则更几于假山之万叠千峰矣。尝见一札付,自副将升总兵。其札头空白处,用朱笔细字备注功级,算手掌一千七百有零。”


人已经杀得差不多了,张献忠开始撤退。穷途末路之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眷恋家乡。他对部下说:“弃蜀出秦,一得长安,则是中原首领自我而据,且关中为我故乡,诸将兵多系秦人。自来强兵战马皆产于秦,要图大事,还是陕西。”


然而,这时又遇到了供应问题。人口消灭净尽,自然粮食就越来越难找。数十万军队,没吃没喝,如何行军?张献忠想到了屠杀自己的部下。当然,要杀必先杀那些掳来的四川人,他们虽然被征入伍,心却不附,经常有人开小差。


屠杀的办法与杀士子时类似。据《蜀警录》载:“先谎称要从士兵中挑出精干者,成立水师营。因此命令部队在张献忠等军官面前列队而过,过去者生,被‘挑中’者即待死。先在江边建造了一个木栅城,挑出来的数万军人都关进城内,开杀之时,先用枪炮向内轰攻,死伤大半,然后方挥兵入内砍杀。”结果在军中共杀“男妇二十万有奇”,占全军半数,张献忠在自己军中制造的屠杀恐怖,使得幸存者恐为张献忠所屠,大批逃奔“摇黄十三家”起义军。


张献忠还认为,随营妇女是自己行军作战的累赘,在杀过自己士兵以后,把屠刀探向军中妇女。顺治三年(1646年),他离开成都时,首先将自己的三百嫔妃杀掉二百八十名,只留了二十名侍候自己。并命令:“各营所有妇女,齐集一处,由兵围绕,献忠另选兵人一队为刀斧手。号令一声,乱砍乱杀,叫冤哭惨之声,震动天地。妇女尸身堆积如山,血流成河。”


还有史料记载,由于缺乏军粮,张军曾经把这些死亡者的尸体“剐之割之,制成腌肉,以充军粮”。


收拾干净之后,张献忠率部启程。开国时的一千多文官,此时被杀剩二十五名,忠心耿耿地跟在身边。士兵人数亦已只剩三分之一。张献忠犹满腔豪气。可惜行至西充凤凰山,遭遇清兵。他随即“骑马出营,未穿盔甲,亦未携长枪,除短矛外,别无他队,同小军七八名,并太监一人,奔出营外,探听满兵虚实。至一小岗上,正探看之际,突然一箭飞来,正中献忠肩下,由左旁射入,直透其心,顿时满地鲜血长流,献忠在血中乱滚,痛极而亡”。

其时,张献忠方四十一岁。


张献忠的死,并不意味着四川人灾难的结束,甚至可以说,川人的灾难不过刚刚演完第一幕。幸存下来的人,大多也没有逃过以后的连续不断的灾难。


第一重灾难是饥荒。


张献忠据蜀期间,破坏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绝大多数耕地都被撂荒,积存的粮食则被搜掠净尽。所以张献忠部走后,四川遇到了严重的饥荒,粮价大涨。


家有钱财的人毕竟不多了,于是吃人的现象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五马先生纪年》载,清兵入四川之后,地方秩序恢复,傅迪吉因事由简州赴成都,亲眼看到吃人。他记载,一路都是饥荒景象。“宿谭家场,这里还有人家。见到有七八个人,饿得将死,睡在板上,时而张(手),时而睁目。明日,翻山到了毛家坡,见沟下有烟,我于是令人到那里讨火,正撞住杀人吃,我的仆人将吃人强盗锁绑来,问他们肉从哪来,他们说从贺家场弄的。让他们带路到贺家场,见有七八人,搜出一大袋人肉包。将一少妇打起,问;‘你们何故杀人吃?’她说:‘我们有何本事杀得人!是公婆将死,去与申从天、申从文弟兄买来。’余问:‘怎么买来?’答以:‘一两银五斤。’”


吃人之事,在彼时的史料中记载甚多。再引欧阳直的亲身经历:“我在军营中听说外面有吃人的事,我还不信。不久,随抚军马公驻内江,乡绅范文英的弟弟带着他母亲来求粮食,马公给了他几升米,不料回家的当夜就被邻居把粮食抢走,又把范的弟弟杀了吃了。”

及至后来,欧阳直自己也免不了吃人:“后来我路过威远的时候,遇到十数个饥人。他们叫我们过去和他们同路走,我们不敢过去。他们大声喊叫说:‘你们走也走不远,不如留下两个给我们当粮食吧!’我们继续前行来到一个村子,见一家屋里有冷肉一锅,大家争吃一空。等进厨房看时,才看见烹熟一个无发小儿,人头及人皮和内脏都在一边,原来我们所吃的,是人肉。”


平民如此,军人们何尝不是如此。顺治四年(1647年)十二月,清总兵马化豹在报给上级的塘报中说,他带领的清兵“战守叙府(宜宾)已八个月,叙属府县止催稻谷四十八石、粗米八石,何以聊生?……凡捉获贼徒,未奉上级命令正法,三军即争剐相食”。


地方土豪武装更是如此。欧阳直《蜀乱》记:“又,合阳土豪李调燮,曾对我说过,他们集合士兵扎寨时没有粮食,每发兵捕人,谓之人粮。凡拏到人口,选肥少者付厨下,余者系瘦,乃给兵士,烹宰时都按杀猪杀羊的办法。”


而四川本地的起义军中,甚至有纯以人为粮者。《五马先生纪年》载:“栽秧完,突又遭摇黄贼自河东来。其贼马步兵俱有,男妇俱有因无粮,全杀人以为食。痛哉,此番之惨较百倍于前矣!”


第二重灾难是“摇黄”起义军。


“摇黄十三家”原是四川本地的十数股农民起义军,他们纠集在一起的目的,从其各部首领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来:“争食王”“夺食王”“闯食王”……这不太像陕西大乱初起时,各农民军首领模仿《水浒传》风格起的那些外号,倒颇有些《西游记》中魔王们“狮驼王”之类称号的风采,而其所作所为也颇似食人魔王。他们称首领为“掌盘子”,内部有一套行话:称杀人叫“折割”,“锁人”叫带线,埋伏叫“卡子”,与土匪似乎区别不大。《南明史》说,他们“后来同当地官匪纠结,变成一种不伦不类的武装”。他们有时与各地小股土匪结合,有时又受雇于官兵,为其打土匪。虽然他们规模没有张献忠浩大,但所作所为酷烈则过于张献忠。


欧阳直《蜀警录》载:“摇黄贼攻破长寿、邻水、大竹、广安、岳池、西充、营山、定远各州县,城野俱焚掠,炮烙吊拷后,尽杀绅士及军民老弱男妇,掳其少妇幼子女人入营,所获壮丁用生湿牛皮条捆之,交其面背粮,无人得脱,积尸遍地,臭闻千里。”张献忠败亡后,他们声势大振,可惜此时四川财富已经净尽,他们只好全军以人为粮。欧阳直评论说:“张献忠部军纪严明,他们杀人,是在执行长官命令,至摇黄贼营内没有军纪可言,随军小孩子都可以擅自杀人,他们是逢人便杀。我后来被摇黄贼掳入营中,亲眼见到他们每把小儿抛向空中,下面用长枪接住,使小儿穿在枪上,手脚抓刨如同飞翔。众军人哄然大笑。又见他们将人活绑在树上,剖开肚子挑出肠子,缠在这个人身上,以为笑乐。又见将小儿提起来,用头撞钟,脑浆四溅,拍手称快。如此惨虐,远甚于张献忠。”


第三重灾难是官兵。不管是南明的“官兵”,还是清的军队,到了这个军粮匮乏的四川都得靠抢粮为生。


明朝官兵在他省时即军纪败坏。明朝末年,军官的腐败甚于地方官,他们吃空额,扣军饷,明目张胆;军人的残酷暴虐,也往往甚于土匪,不但抢劫财物、奸淫妇女、滥杀无辜,甚至还有吃人的现象。比如明军大将刘泽清经常以杀人为乐,并取人心、人脑食用,而“颜色自若”。


第四重灾难则是瘟疫。


死人既多,瘟疫随生。《蜀碧》:“其时瘟疫流行,有大头瘟,头发肿赤,大几如斗;有马眼瘟,双眸黄大,森然挺露;有马蹄瘟,自膝至胫,青肿如一,状似马蹄。三病,中者不救。”


第五重灾难是虎灾。尸体遍地之际,野狗突然多了起来,数十成群,人不敢近。更让人惊异的,是老虎的繁殖力似乎突然增长了百十倍。在四川各地,都出现了大批老虎。经常有成群的老虎,公然出入城市,在屋脊上闲庭信步。欧阳直说:“张献忠走后,突然四川遍地皆虎,或者七八只,或者一二十,爬楼上屋,渡水登船,真是古所未闻,让人难以置信。我从内江逃出的那个夜晚,四次见到老虎。坐船在叙南行走时,看见沙洲上大虎成群。过泸州,岸上虎数十,鱼贯而行。”这些虎吃人吃够了之后,遇到活人,专以咬死为务,杀戮之后扬长而去。


五重灾难,如同一层比一层细密的死亡之网,能够活着从这个罗网中逃出去的人实在是异数。


康熙六年(1667年),四川巡抚张德地来到四川之后报告给皇帝说,他只是个空头巡抚,因已经无人需要他来管理,“四川有土无民”。康熙十年(1671年),四川湖广总督蔡毓荣说:“蜀省有可耕之田,而无耕田之民。”(《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马湖(今四川屏山)知府何源浚也说:“蜀地民稀。”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人口渐渐多了起来,然全省也只有一万八千零九丁,约合九万多人,“合全蜀数千里内之人民,不及他省一县之众”(《四川通志》卷七十一)。


当然,还有人没有被统计进来。比如那些为数不少的白毛男白毛女:“叙州有人避贼,逃入深山。草衣木食既久,与麋鹿无异。后见官兵,以为贼复至也,惊走上山,行步如飞,追者莫及。其身皆有毛云。”“南江二野人,能手格猛兽,擘手獐鹿啖之,悬崖绝壁腾上如鸟隼。他们不怕猛兽只怕人。虽家人亲戚召之,疾走不顾也。”


这些返祖的“原始人”不怕什么狼虫虎豹,最怕的倒是两条腿的同类。


当时的四川,已经不像人间景象。当时的官员目击后,在信中说:“自从进入四川,只见荆棘塞道,万里烟绝。荒野之中,只有野兽成群,不见人踪。偶尔见到一两个幸存下来的人类,又都是五官残缺,割耳截鼻,缺手断脚之人,看上去像妖魔鬼怪,让人感觉不是行走在人间。”


时至今日,每逢成都城区改造、挖路修渠,还经常会暴露出白骨,现身诉说彼时的遭遇。


那个身经离乱的读书人欧阳直晚年在他的《蜀乱》一文劈首写道:明末以来,四川“世风日下,人们越来越奸诈,人心越来越险恶。环顾巴山蜀水,到处是不良之人。川北之人粗暴,川西之人阴柔,川南之人好坏各半。及省会和川东之人,奸狡刻薄,比别处更甚”。


张献忠在四川时,有一次领兵路过梓潼县文昌庙,因听说文昌君也姓张,遂认此神为祖,并且放过文昌庙附近的百姓不杀。他死后不久,这些没有被杀的百姓感谢张献忠的不杀之恩,在文昌庙中自发地为张献忠塑了像,“绿袍金脸,狞恶狠状”,当作神灵崇拜起来。直到乾隆七年(1742年),“张献忠神”前一直香火繁盛,人们每年都来献上丰盛的供品,以求威严强悍的张的灵魂保佑,或者至少不来残害。据说张神非常灵验,有求必应,远近数十百里的人都纷纷前来进香。


由于崇拜的声势过大,终于在乾隆七年,引起了官府的注意,地方官毁了张献忠神像,并把此像扔到路边,任人践踏。然而,官人走了不久,当地人民怀着对“人民起义领袖的爱戴和缅怀”,又重塑了张献忠像,重新对他跪拜如仪。(《张献忠屠蜀考辨》)特别是一些地方土匪,或者零星的农民起义武装,对张献忠更为崇拜,他们出去征杀前,都要专程来此,到张像前跪拜,以求保佑。


张献忠神像后来不知所终,然而三百五十余年过去了,张献忠的灵魂仍然游荡在我们这个民族的精神之中。“张献忠崇拜”是我们这个民族身上的一处危险病灶,虽然已被历史之手割除,然而割除得并不彻底,时有复发可能。甚至直到20世纪60年代,我们这片土地上还曾经发生过如湖南道县的集体灭绝和吃人事件。所以,研究张献忠杀人的原因,对我们这个民族来说,实不是一种猎奇,而是一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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