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急需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西藏医疗保障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记“人民利益至上”和“疫情就是命令”的使命,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采取非常举措,全力确保疫情防控救治急需药品供应保障到位。
一是开通“绿色通道”。根据疫情防控救治需要,将诊疗方案中涉及的相关药品,以及区内各级医疗机构报送的部分急需药品,纳入我区临时应急采购范围,并对采购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建立诊疗方案覆盖药品的集中采购绿色通道,对未在我区药品集中采购网上挂网的救治急需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可随时申请挂网。未挂网期间,医疗机构因救治危重症确诊患者急需相关药品的,可先采购后备案,确保用药需要。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一方面,全区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早预判、早介入、早部署,积极与各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沟通,全面掌握防控救治药品使用和配送情况。另一方面,针对我区药品配送企业普遍反映的防控救治所需药品库存紧张,而本地无生产企业又无法从内地企业调配药品的实际困难,及时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政府名义发函北京、上海、重庆、四川等省(区、市)人民政府,恳请帮助协调当地药品生产企业解决我区相关药品紧缺的问题。针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药品配送运输困难的情况,积极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切实解决药品配送不及时的问题。
三是精准及时调配。在督促指导各地(市)医疗保障部门实地调查并全面掌握各医疗机构防控救治急需药品库存数量和计划使用量基础上,进一步与药品配送企业对接协调,要求各配送企业对订单及时做出响应,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多渠道组织货源,对调配到的药品由自治区医疗保障部门统一调拨,以优先精准保障全区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所需药品的供应。截至目前,已为全区13家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统一组织调配了α-干扰素、甲泼尼龙等65种药品(涉及品规76个)约45640盒(箱、袋、支),有效保障了我区疫情防控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