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医疗保障

其他

关于公布西藏自治区新增和停用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关于公布西藏自治区新增和停用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藏医保〔2023〕23号各地(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要求,从严从实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费用调控工作,改进和加强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促进我区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和服务收费行为,结合全区实际,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进行了调整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调整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本次共调整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9项,其中新增15项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停用“种植治疗设计”、“牙种植体植入术”等10项口腔种植专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14项原有口腔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种植体植入费(全牙弓)和种植牙冠修复植入费(固定咬合重建)2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市场调节价,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应综合考虑服务成本、患者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执行标准,执行前向同级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现有其他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项目内涵,若已包含在
2023年4月4日
其他

医保经办服务“四个到位” 助力打赢疫情阻击战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履行职责,深化改革创新,狠抓政策落实,以服务民生大局为己任,不断提升全区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0年2月19日
其他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药监部门临时备案的39个藏药品种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履行职责,深化改革创新,狠抓政策落实,以服务民生大局为己任,不断提升全区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0年2月14日
其他

西藏自治区首例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 个人无需承担治疗期间医疗费用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履行职责,深化改革创新,狠抓政策落实,以服务民生大局为己任,不断提升全区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0年2月13日
其他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四个确保” 全力保障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履行职责,深化改革创新,狠抓政策落实,以服务民生大局为己任,不断提升全区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0年2月12日
其他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急需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履行职责,深化改革创新,狠抓政策落实,以服务民生大局为己任,不断提升全区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0年2月7日
其他

西藏自治区医保局再落实再细化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措施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履行职责,深化改革创新,狠抓政策落实,以服务民生大局为己任,不断提升全区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0年2月6日
其他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八项措施”扎实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履行职责,深化改革创新,狠抓政策落实,以服务民生大局为己任,不断提升全区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0年2月4日
其他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履行职责,深化改革创新,狠抓政策落实,以服务民生大局为己任,不断提升全区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0年2月2日
其他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做好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的倡议书

为方便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保障参保人员身体健康,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医疗保障经办工作倡议如下:
2020年2月1日
其他

关于规范做好当前时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付金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职责分工。自治区和各地市经办机构按照经办职责分工,对所属或所在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和定点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务必于2020年1月26日之前将预付金拨付到位。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