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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敲警钟!大风中吊篮撞击高楼,该拿什么保障高空作业劳动者的安全?

南方工报 广东省总工会 2021-11-01


5月10日,湖北武汉局部遭遇10级雷雨天气,某装饰公司在进行幕墙保洁作业时,大风骤起,吊篮摆动,撞击大楼幕墙,导致吊篮内两名工人被救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当前,广东已进入强对流天气多发季节。遭遇极端天气时,高空作业劳动者如何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用人单位如何落实高空作业操作规范?日前,《南方工报》记者走访广东省内多处建筑工地,了解高空作业情况。


高空作业者
提醒“必须警钟长鸣”


“生产中的安全防护措施,我们都是一一落实好才开始工作的。”来自贵州山区、做塔吊司机工作已有3年的常孟认真说道。每次上岗前,他会仔细检查电气设备和塔机运转是否正常,吊钩吊具等是否完好;作业中,他会注意有无按规范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防滑手套、安全鞋等。


“当风力达到六级以及大雾天气视线不清时,公司会立即要求停工如果作业中突遇大风大雨天气,我们也会关电关门窗收好吊钩下班。”常孟表示,家人会担心他的人身安全,“我经常提醒自己必须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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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言“不愿看事故新闻”


“刚开始工作时感觉像走高空玻璃桥一样,很刺激。习惯后就当是看风景。”1999年出生的李章海进过工厂做流水线,干过餐饮送外卖,最后在机缘巧合下开起了塔吊。虽然每天在离地60米的高处一干就是九个小时,但他自认“比在工厂强,工作稳定点、工资高点”。


李章海表示,入行2年,暂时没在作业中遇到过恶劣天气,但发生过其他小险情。“有一次钢丝绳突然断掉,我在半空晃了一两分钟。真是吓到了!对于工地事故的新闻报道,李章海坦言“不愿看”。“看了心慌,可能对自己工作产生影响。”他说,“在工作中打起十二分精神,做好安全防范最重要。


留意“三宝四口五临边”

每次上岗,李永奎都要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反光衣和对讲机。“这是我每天高空作业必备的防护装备。”李永奎是中建不二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广州海珠区复星南方总部基地北地块项目的幕墙安装工,该项目高220米。走在远处,你能看到李永奎和工友在项目建筑的高处墙面将一块块玻璃服帖地安装好。“(这栋楼)总共有6083块幕墙玻璃,一块有6平方米那么大。”他说。


李永奎告诉记者,他的工种属于吊篮工,作业时必须注意“三宝四口五临边”——“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即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五临边”即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机口临边、基坑临边。上岗前,他们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即企业教育、项目部教育和班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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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对于高空作业操作规范和安全防护措施,用人单位又如何落实


用人单位
高空作业入职要体检


“我们要求高空作业者入职必须体检,有恐高症、心脏病等不允许上岗。”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二公司租赁公司、路基公司安全总监周胜民向记者表示,在桥梁建筑中,吊装工、架子工、模板装卸工等工种都属于高空作业范畴。“在正式作业前,公司会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培训。”他强调,只有“抓得严,才能少出事故、不出事故”。


设风速仪及时发警报


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规定,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周胜民表示,公司严格遵照此规定,设有风速仪监测,若达到六级大风,风速仪会发出警报。公司会立刻通知工人停止作业。遇到微小的细雨则在做好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作业。对于作业时突发恶劣天气,工地则会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二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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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大雨禁止作业


中建五局三公司康方湾区科技园项目安全总监吴亚平表示,台风季节期间,工地会根据政府发布的台风预警信息及时调整工作时间或停止作业。恶劣天气后,还会组织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无误才会继续作业。“此外,工地通过设立安全体验馆、安全之星,变被动为主动,确保工人安全防范到位。”


常规性开展安全培训


复星南方总部基地北地块项目部项目经理帅钘告诉记者,该项目部主要通过班前的安全教育、作业中的安全巡查以及管理人员现场旁站,来落实工人高空或户外作业操作规范和安全防护措施。“每周组织工人至少开展一次现场岗前培训和集中安全法规等理论培训”。


 最 新 

广东要求各地做好极端天气高空作业管理


日前,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联合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做好雷雨大风极端天气高空作业管理的通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雷雨大风极端天气高空作业管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抓实。


《通知》还就严格高空作业管理和安全防护提出了具体要求。雷雨大风期间,塔吊、龙门吊、脚手架、井架、升降机、高空吊篮等一律停止作业,深基坑、地下管网等在建工程要做好防范措施;提醒居民尽量留在坚固安全房屋内避险,远离户外广告牌、棚架、铁皮屋、板房等,切勿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躲避。


时评

人命关“天”,莫拿“提醒”当成耳旁风


“天有不测风云”早已是一句古话,以现在的气象科学条件,雷暴大风都可以准确预报。上述事故的根本原因还是用人单位没有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没有意识到极端天气也是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大患,说到底是没有树立“生命至上”的意识。正所谓“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相关责任人应被追责!


近年来因极端天气造成的户外安全生产事故,各地屡屡发生。2016年4月13日,发生在我省东莞的大风吹倒龙门架砸中工棚致18死33伤的灾害事故,是近年来此类事故中令人痛心的一例。往事如昨,不应如烟!


广东夏季强对流天气多发。5月3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建筑施工和旅游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近日,全国部分地区因极端天气,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省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针对近期全省雷暴、大风、暴雨天气频繁,龙舟雨将至的严峻形势,层层加强研判、层层压实责任、层层狠抓落实。笔者了解到,一些职工当日也从手机上收到由广东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发布的短信提醒。


上述通知和提醒是一个窗口。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我省在防范天灾方面,已建起成熟的机制和制度。莫谓“通知”没有法律效力,莫拿“提醒”当成耳旁风,雷公电母、风伯雨师惹不得!


安全生产管理一直有法可依。执法部门、用人单位、工会组织等在履职执法时,应多一根绷紧的弦,在对极端天气危害性和破坏力的预判中,采取更加科学严密的措施,堵死一切可能的漏洞,防患于未然,从而杜绝“人祸”的发生。


笔者注意到,《安全生产法》中没有关于自然灾害方面的表述,但也天然地包含在相关条款的逻辑结构中。我们依据《安全生产法》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时,要充分虑及人命关“天”,严厉排查自然灾害方面的隐患。


比如《工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这里的“冒险作业”和“重大事故隐患”,包括未虑及自然灾害可能发生的“冒险”和“隐患”。


比如《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这里的“强令冒险作业”、“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也包括在预报了雷暴大风天气后,公司还要把他们吊得高高地去清洗玻璃幕墙!(詹船海)

 

来源:南方工报记者:许接英 林婷玉 彭新启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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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会融媒体中心
编辑:张奕司
校对:白灵
审核:张任青子
审发: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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