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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我活下去”VS“让我这样走”当选择权握在你手中,你会怎么选?



当“临终决定权”放在自己手中
你会如何选择?
是竭尽全力抢救治疗?
还是静静走完最后的时光?

近日
#深圳立法尊重病人临终决定权#
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被写进新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
(下称《条例》)
“生前预嘱”引起广泛

什么是“生前预嘱”?


生前预嘱一般指人们事先,也就是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要或不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 

生前预嘱有什么用?


新修订的《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收到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提供具备下列条件的患者生前预嘱的,医疗机构在患者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实施医疗措施,应当尊重患者生前预嘱的意思表示。”


其中提到的医疗措施包括 有采取或者不采取插管、心肺复苏等创伤性抢救措施使用或者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进行或者不进行原发疾病的延续性治疗等


生前预嘱中还包括了“我的5个愿望”我要或不要什么医疗服务我希望使用或不使用生命支持治疗我希望别人怎样对待我我想让我的家人和朋友知道什么我希望谁来帮助我

也就是说,如果病人立了预嘱“不要做无谓抢救”,医院要尊重其意愿,让病人平静走完最后时光。

此外,生前预嘱具有法律效力,不用担心家属、医院会随意更改。



“结束痛苦”VS“舍不得”



关于“生前预嘱入法”,有媒体在新浪微博发起了相关投票。在2.6万多位参与者中,对于“你如何看待生前预嘱入法”的提问,超过八成的网友选择“理解,如可能也会订立”。


在相关话题的评论中,网友也纷纷表明自己的看法。

不少人表示支持立生前预嘱


也有网友对此感到迟疑


对于生命的讨论
从来都很难用“要”或“不要”去评判
就像网友说的那样
生前预嘱只是提供一个新的选择
但关于“如何尊重生命”这件事
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你会立生前预嘱吗?你支持身边人立生前预嘱吗?



来源:央视网、中国新闻网、广东发布、网友评论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和作者


END



本期封面:


年度最高补助5万元,体检最高1500元/人,广东省总工会出台劳模专项补助办法


小伙入职2个月倒贴3万,这是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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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会融媒体中心
编辑:张奕司
审核:张任青子
审发:廖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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