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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接电话1次罚1万!合法吗?



一般公司的奖惩制度,都是有奖有罚。最近一位网友却表示:自己所在的公司只有罚款!其中,不接董事长电话1次要罚款1万!
是的,你没听错一通电话价值1万元!!!



网友吕女士表示:

自己到贵州一家初创公司试岗,

入职第一天,

她就发现该公司现行奖惩制度中,

有多条罚款制度

↓↓↓


吕女士提供的截图有以下“规定”


董事长、总经理只需要发现一个电话不接或超过一个小时不回复,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


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只要发现一个电话不接或超过一个小时不回复,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各部门总监只要发现一个电话不接或超过一个小时不回复,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各部门经理只要发现一个电话不接或超过一个小时不回复,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以上所有罚款,当天罚金未到账的话,还会被双倍罚款




此外

该公司还对员工的考勤情况做了罚款说明:

如有弄虚作假,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二次加倍处罚。


吕女士表示:

奖惩制度里几乎都是惩罚

自己应聘的是人资岗位,

试用期工资为6000元左右,

因为接受不了这些制度,她当天便提出离职。


 该公司被曝光后 

 引起了网友吐槽 

↓↓↓

网友:发现了这家公司的盈利模式




这样的制度,合法吗?


相关法条


  •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一般来说,

公司只有在以下2种情况,

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

对员工的工资进行扣除。


员工迟到或者旷工的,

企业扣除员工对应缺勤时间的工资;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

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除了以上两种典型情形

公司因其他事由扣除员工薪酬

往往都是站不住脚的


吕女士就职的这家公司

所推出的奖惩制度

很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要求员工守公司规矩,前提是公司要守法


员工总是不接电话或不及时回复消息,

一定程度上能说明员工态度散漫。

企业可以通过

提醒、劝诫等方式帮助员工改进,

但绝不能以

“500元起步,1万元封顶”

的严苛手段惩罚其漏接电话,

这不仅离谱还很荒诞。


要求员工守公司的规矩,

前提是公司要守法,

不要做“绝望的法盲”!


如果劳动者遇到这样的情况

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评论区等你



来源:广东工会融媒体中心综合自央广网、封面新闻、广东DV现场、新闻晨报、九派新闻、网友评论等
▍本期封面:


广东工会融媒体中心
编辑:林珠珍
审核:李冠杰
审发:张任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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