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月!这些坐办公室的人,也享受高温津贴
近日
一网友发帖表示
最近中午很热
室温28度左右
自己就开了办公室的空调
没想到转头就被拉进群里批评
理由是公司规定
夏天只有主管级别的员工才能开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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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里
网友们开始接力吐槽
公司高温天不开空调
让员工在办公室蒸桑拿的经历
比如,要求35℃以上才能开空调
有的不给开空调是因为领导“怕冷”
有的干脆不装空调
重 点 来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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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企业如有下列任一情形,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① 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②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
也就是说,坐办公室或室内作业的职工,只要企业未能将室内温度降低至33℃以下的,就可以享受高温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室内工作场所尽管安装并开了空调,但温度还是高于33℃,企业也一样需要为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
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10月,共发放5个月。
有劳动者表示,自己的工作是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只有一半时间需露天高温作业,可以享受高温津贴吗?
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集体协商等形式,在法律的框架内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一般情况下,如果职工的工作岗位被设定为高温岗位的,即便只有一半时间是在高温作业,也应全额发放高温津贴,而不能只发“一半高温津贴”。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半露天”工作的职工,只要其岗位职责表明,必要时需露天作业的,职工支付高温津贴的请求往往也会得到法院支持。比如有的保安尽管大部分时间在室内工作,但是因为工作要求,每天有一个小时必须到室外巡逻,法院也可能支持其高温津贴的请求。
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广东省总工会等六部门出台的《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在以下三种高温天气下,劳动者可以停止工作或调整工作时间: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符合条件但没有拿到高温津贴;公司发放清凉饮料、药物等防暑物资充抵高温津贴。
如果你遇到以上情况,可拨打以下号码进行举报:
📞12333(劳动权益保障热线)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2351(广东省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
↓工会的送清凉活动持续进行中↓
▶领饮料券▶领免费雪糕等
▍广东工会融媒体中心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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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封面:
· 女子拒让座遭老人捂嘴袭扰双腿,警方通报!
校对:段松连
审核:李冠杰
审发:张任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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