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两会丨洪慧民委员: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走 近 两 会
难禁三月好风光,满阶芳草绿,一片杏花香。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特殊的年份赋予了全国两会尤为重要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让我们一起走近江苏民建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看看他们交出了怎样的答卷?他们履职的重点又有哪些?
“涉审中介市场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已经部分对冲了政府改善营商环境的成果,要予以警惕。”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江苏省委主委洪慧民提交提案,建议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据悉,在项目立项、建设过程中,各投资主体、建设单位为尽快顺利通过审批,常常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撰写环评、安评、能评报告等服务。一些行政审批部门受人力资源和专业能力所限,也往往聘请中介机构对投资主体的送审材料进行评判。
近年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调研中发现,涉审中介目前主要是卖方市场,投资企业普遍处于弱势地位,一些不规范行为颇受诟病。”洪慧民说。
“中介服务耗时长、费用高是最突出的表现。”洪慧民说,以化工医药产业为例,从立项到竣工投产有关申报材料在政府审批部门流转时间不足一个月,但中介机构准备材料的时间平均需要2年之久。环评报告动辄大几百页甚至上千页,各项中介费用总额占项目投资额的2%-5%,个别高达10%。
尽管《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明确要求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但洪慧民在调研中发现,条例能否得到规范执行,其情况并不乐观,“有关部门普遍认为,涉审中介服务是市场化行为,不便干预,缺乏相应的处罚措施。”
协同监管有漏洞、缺抓手,是洪慧民调研中发现的另一突出问题。他表示,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因尚未形成对中介服务质量管理的统一规范和信息共享的管理体系,形成了协同监管的漏洞,使得部分中介机构有机可乘。即使因服务质量问题受到了通报致使业务受限,仍能采取重新注册、异地注册等方法,“摇身一变”继续扰乱市场。
涉审中介市场乱象该如何整治?协同监管漏洞又该如何查补?洪慧民认为,应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指导下出台《中介机构(人员)管理办法》,各省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从管机构向管机构和管人员并重转变。一方面,在目前各项行政审批不要求机构资质只要求责任人资质的情况下,应当鼓励投资企业采取短期劳务用工的方式聘用专业人员提供相关服务。另一方面,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考取有关中介服务资质,扩大中介服务供给,以此平抑中介服务价格。
为防范违规中介“改头换面”继续扰乱市场,洪慧民建议,政府部门可以定期公布中介机构和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榜单,用处罚到人的方式,对一些不称职的中介从业人员分级处罚,直至取消从业资格,终身不准进入相关行业。
有需求才有市场。在洪慧民看来,涉审中介乱象频发,与企业对中介机构的强依赖性有直接关系。
“应该系统性清理各项评价技术导则,出台评价报告标准化模板。”洪慧民建议,由中央有关部委牵头,在全国范围内系统性清理各项评价技术导则,大幅度压缩报告篇幅,减轻企业负担。技术导则由中央制定,各地不得自行改变。各省市根据自身情况,在技术导则指导下研究出台各类评价报告标准化模板,除涉密或敏感项目外,在专业网站公示,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让同类型企业自主下载学习,减少企业对中介机构的依赖,促进企业提升自我管理和自主服务的水平。“在技术导则统一和标准化模板稳定的情况下,鼓励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员跨区域提供服务,从而整体提升我国的中介服务水平。”洪慧民说。
(来源:团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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