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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东:把握数据治理边界,推动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
当前,全球已进入第四次工业革命时代。人类文明从工业文明走向数字文明,经济形态亦逐渐转向数字经济。数据已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生产资料。物联网、传感器是生产工具;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为生产力;而标识系统和区块链平台构成生产关系。相较于土地,数字无边界、无上限。数字经济发展因此具有较好想象空间。
首先,数字经济发展早期阶段,应鼓励、促进数据流通、利用,繁荣数据应用市场及领域,积极构建更加可信的环境。其次,随着数字经济发展,数据领域常出现垄断、优势企业限制竞争等情况,出现“马歇尔冲突”(指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竞争会导致规模扩大,形成规模经济并出现垄断;垄断程度提高会限制竞争、抑制创新,导致资源无法得到有效配置),不利于数字经济和数据产业发展。需同步规范行业发展、防止不正当竞争及滥用支配地位等。再者,筑牢数据安全保障底线,划好数据流通利用“红线”。需特别防范侵犯个人隐私、威胁国家安全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