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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东:数据治理的核心在于动态寻求最佳的数据监管平衡点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拾人谈 Author 李晓东
伏羲智库创始人、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清华大学互联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央网信办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主任原主任李晓东教授在做客拾人谈时谈到,中国数据产业的发展正处于从初级阶段向中级阶段迈进的过程中,离高级阶段还有相当的距离。在当前阶段,面临着两个巨大的挑战,一是数字鸿沟加大,包括技术壁垒的问题,另外是网络碎片化,特别是数据孤岛。国家数据产业治理最终还是要以推动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解决这两个挑战,缓解数字经济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
本文综合整理自李晓东教授在“拾人谈”的发言。
如果数据保护水平能够提升,数字经济的信任得以增强,数据的流通、利用也就更加活跃,对数字经济发展是有利的。但是,当数据保护水平过高的时候,数据企业或者数据产业的合规成本就超过创新带来的收益,企业家进行数字经济领域的投资意愿就会下降,最终也不利于数字经济的发展。
总体来看,数据治理和经济发展呈现倒U型的曲线关系。数据治理的核心,要动态寻求最佳的数据监管强度,找到一个平衡点,来保证不同主体和不同层面的诉求能够得到满足,并且根据这种需要进行调节,最终达到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水平最大化。
不同阶段 数据产业治理的原则
基于当前阶段的数据产业治理建议
第二,要完善数据治理的正常框架。研究显示,仅仅物联网数据的运用,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就会增加20%左右,如果未来的整个城市智能化进程或者智能城市建设工作过程中,积极释放更多的数据价值,将为城市的包容性增长提供很好的增长点。这里面需要着重解决的共性问题,是如何使得数据的价值和潜力得到释放,要对现有的数据治理的框架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完善,或者在不具有这种数据治理的政策环境下积极去构建。李晓东认为,充分借鉴互联网行业发展过程中已有的经验和多利益相关方的模式,着力发挥非政府主体的积极性,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第三,要加强网络基础技术的研发。目前,数据采集的范围和数据传输的速度、存储的规模,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对数据的有序利用和使用,要依赖很重要的基础,比如数据的索引、确权,包括数据的交换、技术的创新。
李晓东在发言中强调,在我们目前所处的数字经济进程下,要加强对战略趋势的判断,要用更前端的眼光看待新的技术,特别是要考虑用什么样的新技术去支撑,什么样的业态去支撑、什么样的模式去创新。加强网络基础技术的研发,构建新的基础设施,不仅会促进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甚至会促进物流网、能源网、信息网的三网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