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地区企业和创业人员就业政策
根据葫人社〔2024〕93号《全市人社领域帮扶受灾地区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做好支持帮助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工作,现将受灾地区企业和创业人员就业政策进行宣传,政策如下,受灾地区的企业和创业人员符合标准即可申请: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1、高校毕业生首次在葫芦岛市区域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2、 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金融机构已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
二、创业场地补贴( 一)申领条件1、申请人须为葫芦岛市区域内首次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 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2、 申请人须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以外租赁场地(商业网点) 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满6个月以上,且能提供正常经营的凭证。3、申请人在申领创业场地补贴期间,不得在其他单位登记就业。(二)补贴期限及标准根据实际租赁期限按月给予每年3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创业担保贷款标准:1.借款额度30W以内,个人还款+财政贴息。2.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3.1名或者多名担保人: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老师、国有企业职工,条件好的个体工商户,农户,20-60岁之间范围:1. 经营场所3-18个月个体工商户,人员:20-59周岁(详情电话咨询)
四、创业带头人认定和管理要求1.创业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除公有制企业外的各类企业2. 创业企业5年内创办,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3. 个体工商户3-5人以上,创业企业7到50人,劳动密集型不超过100人4. 法定代表人需缴纳社会保险 材料: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不懂可咨询)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5、企业工资支付凭证盖章。
五、青年就业见习政策一、见习对象高校2年内未就业(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及16到24岁登记失业的失业青年(初高中辍学或毕业未升学)二、见习补贴标准1.符合第一项的人员到企业或者有技术含量的个体工商户见习2.见习补贴内容为见习人员部分基本生活费,保险等,详情电话咨询。
建昌县创业指导股电话:3608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