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通知!
为贯彻《辽宁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助力实施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根据《辽宁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自辽事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板块开放之日(10月24日)起实施,活动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在葫芦岛市内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葫芦岛市内购买新车、开具发票、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一次性补贴300元。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三、补贴条件
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在葫芦岛市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机构换购新电动自行车。新电动自行车应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
2.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须为同一人。每名消费者仅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补贴。
3.消费者应交售的旧电动自行车交回至所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销售机构(由销售机构交由相关企业实施报废处理),交售的旧电动自行车部件完整。
4.新车依法获得电动自行车正式牌照。
5.按照要求上传以旧换新相关信息和凭证。
四、补贴实施流程
1.各县(市)区公开征集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回收拆解企业,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通过后,由市商务局向社会公布。
2.销售企业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回收拆解企业,按照市场规则签订合作协议。
3.活动期间,消费者到店完成交旧购新。销售企业按照市场规则与消费者商定旧电动自行车残值,现场通过信息系统(由辽事通APP进入)填报相关信息,并于10天内将旧电动自行车交回拆解企业。
4.回收拆解企业于收到旧电动自行车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对旧电动自行车进行相应处理,并通过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5.消费者完成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并通过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6.销售机构、回收拆解企业、消费者三方成功提交相关信息后,市商务局原则上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相关信息,并向通过审核的消费者支付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对需要完善资料的申领人,由受理地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完善审核时说明理由。因资料需要完善退回的,申领人只有1次完善申请材料的机会,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报人,由受理地的商务主管部门在网上审核时予以说明。
五、信息填报
(一)销售机构填报信息
1.购车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手机号码,购车人身份证姓名需与购车发票姓名一致(年满16周岁)。
2.新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原件扫描件,购车发票日期:自活动实施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旧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及铭牌照片、电池编码及铭牌照片(编码可容缺,应填尽填)。
4.新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及铭牌照片、电池编码及铭牌照片。
5.购车时间、门店(自动生成)。
(二)回收拆解企业填报信息
1.旧电动自行车永久性破坏照片。
2.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企业交收凭证(须有企业公章)。
(三)消费者填报信息
1.新电动自行车上牌凭证。
2.银行卡信息
六、参与企业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
在葫芦岛市经营,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企业均可参与活动。
1.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2.年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能够开具正规发票。
3.与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合作关系。
4.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老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
5.销售门店应将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交与符合要求的正规回收拆解企业,残值按照市场规则协商确定。对于回收的以锂离子蓄电池为动力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应及时交与回收企业,由回收企业运送至指定地点安全存放,严禁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等场所违规储存。
6.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坚决抵制任何套利套现行为。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
7.支持本次服务机构提供支付解决方案,满足消费者便利支付需求。
8.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按照要求及时为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消费者录入信息。
9.自愿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监督检查。
(二)回收拆解企业
按照自愿参与原则,依托我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能够妥善处置老旧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不回流市场。
1.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2.与符合要求的正规废电池回收企业具有稳定的合作关系。
3.回收拆解企业应及时将销售门店收到的以锂电子蓄电池为动力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交与符合要求的正规废电池回收企业,残值按照市场规则协商确定。
七、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牵头负责本次活动的总体谋划和统筹实施工作。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纳入“乐购滨城 惠享美好”系列促消费活动重点内容,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整合上下游资源,给予消费者优惠,提升百姓获得感。指导服务机构做好信息系统制作,依法依规做好各项服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宣传贯彻《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和相关强制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动态公告管理情况,及时更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的生产企业清单并加以推荐。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规范条件的电动自行车。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电动自行车废铅蓄电池拆解处理过程中的环境监管,依法打击非法拆解处理废铅蓄电池等环境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加大缺陷线索信息收集力度,强化电动自行车缺陷调查,做好电动自行车召回监管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销售、回收拆解企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八、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报所在地商务局。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一)销售企业申报材料
1.葫芦岛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介绍。
3.参加活动承诺书(见附件2)。
4.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书。
6.与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合作协议。
7.与符合要求的正规回收拆解企业合作协议。
8.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老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现场照片。
9.企业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10.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相关情况说明。
11.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业务、能力、经验的介绍和证明材料。
12.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车型销售价格不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最低成交价格相关证明。(见附件3)
(二)回收拆解企业申报材料
1.葫芦岛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就电动自行车和废旧电池的区域现场照片。
4.参加活动承诺书(见附件2)。
5.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相关情况说明。
九、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向注册所在地商务局提交并送达申报材料。
2.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各申报企业报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企业列入全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名单。参与活动企业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
3.市商务局对活动参与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础上,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活动参与企业调整和补录工作。若参与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移除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企业名录,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葫芦岛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名单 | |||
序号 | 营业执照名称 | 所在县区 | 经营地址 |
1 | 兴城市璇馨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 | 兴城市 |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古城办事处南二街 |
2 | 兴城市思辰车行有限公司 | 兴城市 |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西关街9号H室 |
3 | 兴城市福欣商贸有限公司 | 兴城市 |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曹庄镇曹庄村445号 |
4 | 绥中县轩达电动汽车销售有限 | 绥中县 |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和平街金穗家园二期2-4-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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