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1套住房!第二批网上申报下周开启
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
2个住房项目,共计661套房源
下周要申报啦!
简单回顾第一次申报:
3月9日,“i龙华”公众号推送了“702套住房明起申报,面向龙华区重点企业定向配租”推文(点击蓝色字体回顾),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
结合房源和第一次实际申报情况
开启面向龙华区符合条件企业定向配租住房的
第二批次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4月23日
具体情况如何?
一起来回顾下
房源相关情况
01房源概况
特别提示:以上住房面积为建筑面积,仅供企业申报时参考,最终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02租金、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标准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请各承租企业仔细查看各项目基准租金标准,结合企业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租金标准。
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一)定向配租主体: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2021年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内企业(详见附件1),已按2022年定向配租标准享受保障的企业不参与本次配租。
上述企业的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金融企业等除外)须在龙华区,企业申报时若符合多个类别,可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申报。
(二)定向配租对象:
本次定向配租对象确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职工,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与企业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
4.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建议定向配租企业在安排入住人员时,优先考虑高端芯片、基础软件、生物医药、算法等方面人才的住房需求。
配租面积标准
一人家庭配租35㎡左右户型的房源;
两人家庭配租50㎡左右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三人及以上家庭配租70㎡左右及以下全部户型的房源。
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配租房源的实际情况安排合租。
申请资料
申请人/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租承诺书(详见附件2);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簿或新生儿出生证明);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未婚人员提交未婚承诺书(证件类提交复印件,承诺书提交签字盖手印原件,详见附件3);
4.无房产证明(以当月打印的为准,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不动产登记”进行查询打印);
5.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在岗证明(合同提供复印件,在职证明提供盖章原件)。
(二)申请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原件,详见附件4);
4.住房专办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申租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原件,详见附件5);
6.申请人信息明细表(加盖企业公章原件,详见附件6)。
温馨提示:上下滑动查看
配租流程
01
注册深圳市公共住房信息平台账号
各住房专员前往“https://zjj.sz.gov.cn/zfxx/ggfw”注册账号,未注册成功账号的企业,后续将无法配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7),咨询电话:0755-23446658。
02申报事项
住房专员可根据公布的房源预选企业意向房源,并填写《意向房源申报表》(详见附件8),确定信息并填写完整,申报表名称修改为企业名+意向房源申报表(如“XXX有限公司意向房源申报表”),将申报表发放至邮箱:zfhjsj@szlhq.gov.cn。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起至2023年4月23日止(共7天),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定向配租申请资格。
区住房和建设局审核各企业的申报信息,并结合房源情况统筹确定拟分配套数。
按照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开展房源配租,配租时采用随机确定具体房号。系统将受理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各企业住房专员手机,各住房专员根据短信提示,登录申报系统,在线确定拟入住申请人名单。
04
提交申请材料
各企业住房专员按要求准备拟入住申请人个人申租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提交纸质材料。
05签订租赁合同
申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以后续通知为准)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租赁保证金。
06办理入住及备案
待配租项目符合入住条件时,承租企业需办理入住手续并将所取得住房出租给本企业已确认的入住人员(若入住人员名单发生变更的,承租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变更信息报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
温馨提示
定向配租咨询电话:0755-29577224(配租咨询)、0755-23336639(政策咨询)、18320333887(瑞龙苑签约咨询)。 详细配租通告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龙华政府在线网站查看。
网上申报时间为
4月17日至4月23日
话不多说
符合条件的企业
不要错过申报哦!
来源|龙华政府在线(网站)
编辑|魏兰宁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