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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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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680套房源即日起定向配租

前段时间,小编和大家分享了龙华1779套公租房配租的消息(点此回顾详情)现在又有房源消息啦!680套面向龙华区重点企业定向配租已经开始受理房源概况本次推出3个项目进行配租,共680套,具体情况如下:注:1.以上住房面积为建筑面积,仅供企业申报时参考,最终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2.安居瑞龙苑、龙光玖悦台后续运营管理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华章新筑后续运营管理由深圳市龙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运营管理单位负责,签约入住等事项请咨询相关公司;3.预计交付时间仅供参考,不是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承诺的最迟交付期限,最终交付时间可能会提前或者延后,确定可以交付后,将直接通告安排入住,除此之外,不再就交付时间进行通告。对预计交付时间准确性要求比较高的承租人要谨慎选择,预留充足的住房衔接时间,并且不得以预计交付时间向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注: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请各承租企业仔细查看项目基准租金标准,结合企业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租金标准。配租对象(一)定向配租对象本次定向配租对象原则上为2022年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内符合本批次房源配租条件的企业,但根据前期面向重点企业配租的结果已达到年度配额上限的企业无法再申请本次配租房源,放弃部分已分配房源的除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上述企业的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金融企业等除外)须在龙华区,企业申报时若符合多个类别,可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申报。(二)申请人要求本次定向配租对象确定的申请人须为本企业职工,且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与企业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4.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5.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6.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应当同时符合前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条件。父母(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配租面积标准(一)一人至二人家庭可选一房户型(建筑面积约35㎡)的房源;(二)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二房户型(建筑面积约65㎡、70㎡)及一房户型(建筑面积约35㎡)的房源;(三)约100㎡户型的房源以合租形式配租,申请企业应至少安排三名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除以上第(三)种情况外,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配租房源的实际情况安排合租其他房源。申请材料(一)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1.个人申租承诺书(详见附件2);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簿或新生儿出生证明),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已婚且作为共同申请人的,还需提供其配偶身份证;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未婚人员提交未婚承诺书(证件类提交复印件,承诺书提交签字盖手印原件,详见附件3);4.无房产证明(以当月打印的为准,可在“i深圳”APP首页中选择“不动产查询”进行查询打印);5.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在岗证明(合同提供复印件,在职证明提供盖章原件);6.《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相关资料。(二)申请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原件,详见附件4);4.住房专办员(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5.单位申租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原件,详见附件5);6.申请人信息明细表(加盖企业公章原件,详见附件6)。配租流程(一)注册深圳市公共住房信息平台账号各住房专员前往“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未注册成功账号的企业,后续将无法配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7),咨询电话:0755-23446658。(二)申报事项住房专员可根据公布的房源预选企业意向房源,并填写《意向房源申报表》(详见附件8),确定信息并填写完整,申报表名称修改为企业名+意向房源申报表(如“XXX有限公司意向房源申报表”),将申报表发送至邮箱:zfhjsj@szlhq.gov.cn。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18日-10月25日(共8天),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定向配租申请资格。网上申报结束后,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对申请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无任何企业或个人提出异议的,将对符合配租条件的申请企业进行房源分配。(三)确定拟分配套数龙华区2022年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内符合本批次房源配租条件的所有企业(配额已满企业除外)均可根据企业内部需求申报意向房源,区住房和建设局审核各企业的申报信息,并结合房源实际情况及企业配额标准统筹确定拟分配套数。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按照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开展房源配租,配租时采用随机等方法确定具体房号。系统将受理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各企业住房专员手机,各住房专员根据短信提示,登录申报系统,在线确定拟入住申请人名单。(四)提交申请材料各企业住房专员按要求准备拟入住申请人个人申租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提交纸质材料。(五)签订租赁合同申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以后续通知为准)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租赁保证金。(六)办理入住及备案待配租项目符合入住条件时,承租企业需办理入住手续并将所取得住房出租给本企业已确认的申请人员,若申请人员名单发生变更的,承租企业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变更信息报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重要提示(上下滑动查看)(一)申请定向配租的承租企业只允许将该住房出租给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将本企业配租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在本企业内公示,有关公示情况须报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备案。(二)在合同期内,承租企业注册地迁出龙华区的,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本次配租住房,承租企业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三)承租期间将不定期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四)企业应诚信申报,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配租资格,收回配租房源,并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关于本次定向配租房源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请向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咨询,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六)关于本次定向配租房源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请向项目所属派出所咨询,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七)关于学位、落户及居住证等问题,申报企业需充分告知申请人本次房源实际情况,申请人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后续不得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就房源同样信息向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八)入住本次定向配租项目的申请人:1.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项目交付时间、租金等信息并予以认可。后续不得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就该项目同样信息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2.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九)因本次定向配租的安居瑞龙苑、龙光玖悦台、华章新筑项目为我区筹集的房源,由我区开展住房配租工作,首次租赁期为三年,如该项目三年租赁期满后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企业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十)定向配租咨询电话:0755-23336587(配租咨询)、0755-23336676(政策咨询)、13424209711(安居瑞龙苑签约咨询)、0755-83088382(龙光玖悦台签约咨询)、0755-83088382(华章新筑签约咨询)。(十一)上述项目可能涉及噪声、粉尘、振动等问题,请申请人(企业)根据自身可接受程度谨慎选择。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可获取通告全文以及相关附件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龙华政府在线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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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低至10.26元/月/㎡!龙华1779套公租房即将开始认租

好消息!大家翘首以盼的公租房房源来啦龙华区2023年新一批公租房认租通知已发布本次房源共1779套租金低至10.26元/月/㎡网上认租时间为10月17日9:00至10月26日18:00心动不心动?快一起来看看吧~配租房源情况本次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共推出公共租赁住房1779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一)龙和苑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辖区,北邻熙和路,南靠和平东路,东近清湖地铁站,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12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5㎡)10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85㎡)2套。(二)锦顺名居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北路与大船坑路交汇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1月。本次供应25套,户型均为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77㎡)。(三)通达汇轩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玉翠三街45号,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3月。本次供应13套,户型均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3㎡)。(四)盛荟城朗庭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澜大道与大浪南路交汇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4月。本次供应166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5㎡)90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5㎡)56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85㎡)20套。(五)北宸之光家园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恒信路和观和路交汇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3月。本次供应113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1㎡)40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2㎡)53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80㎡)20套。(六)龙馨家园(无学位)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高新科技产业园观乐路与观盛三路交汇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10月。本次供应1450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5㎡)1301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5㎡)149套。注:1.除龙和苑项目外,以上其他项目的最终交付时间以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布为准,不排除会晚于预计交付时间,请认租家庭根据公布的最终交付时间安排住房衔接事宜。2.龙馨家园地块性质为宿舍用地,无学位,请认租家庭结合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如选择该房源,即视为明白知晓该情况,后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3.以上配租面积仅供选房参考,最终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上述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请各认租家庭仔细查看各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租金标准。项目提示:1.龙和苑(1)本项目配有灯具、橱柜、卫浴。(2)本项目附近有地铁,存在一定程度噪音、震动等影响。2.锦顺名居(1)本项目配有灯具、橱柜、卫浴、抽油烟机、燃气灶。(2)本项目临近机荷高速,有一定程度噪音。3.通达汇轩(1)本项目配有灯具、橱柜、卫浴、抽油烟机、燃气灶。(2)本项目东侧临近玉翠社区,西侧合发投资大厦及联富华庭,同时临观澜大道、珠三角环线高速,南侧为龙华汽车站,不排除对本项目造成一定环境、噪音影响;本项目红线外有高压架空线及变压器,不排除有一定的环境影响。4.盛荟城朗庭(1)本项目配有灯具、橱柜、卫浴、抽油烟机、燃气灶。(2)本项目1、2栋楼住宅交付后业主装修期间,存在装修噪音等影响,因市政道路浪口四路未修建,盛荟城朗庭项目衔接浪口四路的车行出入口暂时为封闭状态,目前仅有一个车行出入口衔接河东路,对出行有一定影响。5.北宸之光家园(1)本项目配有灯具、橱柜、卫浴、抽油烟机、燃气灶。(2)本项目东侧约500米距离为规划清平高速,可能有施工噪音和扬尘影响。(3)本项目东侧约200米处为君子布河,可能有异味影响。(4)本项目北侧为工厂,可能有异味和噪音影响。(5)本项目北侧约1000米为在建医院,东侧为在建学校,西南侧约150米为幼儿园,可能有噪音影响或产生交通拥堵。(6)本项目周边有旧改区域,施工时可能有粉尘、噪音影响。(7)本项目南侧小山的南侧有墓地。6.龙馨家园(无学位)(1)本项目配有灯具、橱柜、卫浴、抽油烟机、燃气灶、电视机、空调、热水器。(2)本项目距离地铁站稍远,出行稍不便。(3)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宿舍,无学位。注:以上项目可能存在车位不足的情况,车辆月卡办理按照优先保障每户一辆申请人名下车辆的原则处理。配租对象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龙华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注意:户籍信息以10月16日18:00前属于龙华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龙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为准,10月16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龙华区的在册轮候人,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配租方式(一)选房排位规则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筑面积超过七十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四人家庭配租。结合本次房源及认租意向情况,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按照房源建筑面积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第二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房源剩余纳入第二批次房源进行选房。1.第一批次选房排位规则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认租家庭。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注: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如无房源可选的,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2.第二批次选房排位规则第二批次选房家庭为一至四人认租家庭,五人及以上仅认租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以及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3.其他各批次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各批次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详见附件1)、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二)配租面积标准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配租面积标准如下:一人至二人家庭可选一房户型(建筑面积约31㎡、35㎡)的房源;三人家庭可选二房一厅户型(建筑面积约62㎡、63㎡、65㎡)及一房户型(建筑面积约31㎡、35㎡)的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所有房源。注: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建筑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配租程序(一)网上认租网上认租时间:10月17日9:00-10月26日18:00(共10天)。10月26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网上认租方式:符合认租条件且有意愿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华区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意向小区及其户型申请。认租家庭在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请谨慎提交认租意向申请。注:1.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非意向房源。2.如经审核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不符合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房源配租条件且不存在异议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3.信息变更: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等信息发生变化,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申请变更(节假日除外)。4.特殊家庭登记:户籍在册轮候人中的特殊家庭未及时在轮候信息平台完成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前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二楼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211室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前(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选择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窗口提交相关资料(收件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认租期间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选择适用新政策但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认租家庭均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三)看样板房事项本次全部项目安排预约现场看样板房,具体安排如下:1.看房注意事项(1)看房时间:10月17日-10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过时不再接待看房人员。(2)请各看房家庭携带户籍在册轮候人证明材料(含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日常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前往看房现场。(3)为避免人群拥挤,家庭看房人数不超过2人,老人和小孩请勿前往现场。如看房人数较多,现场工作人员会适时控制人群。(4)各看房项目不提供停车位,请看房家庭绿色出行。(5)看房时,请勿实施攀爬阳台、围栏、敲打家具等危险行为。不得窜入其他楼层,对违规者或不服从安排者,工作人员有权请其离开现场。2.预约看房联系方式(四)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认租结束后,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初次公示为初审结果,并根据异议审核情况公示终审结果。认租家庭可于初审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放弃本次认租申请,放弃认租不视为放弃选房,不计入放弃次数,具体放弃认租方式将在后续通告中明确。(五)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第一批次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选房排位1~134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135~268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269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上述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第一批次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第二批次合格家庭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其选房排位将按上述规则并结合第一批次选房剩余房源情况另行公布。(六)选房和签约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重要提示(上下滑动查看)(一)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二)认租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三)认租家庭选房排序到位,只可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1.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合同);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四)后续的核查结果和选房通告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住房服务上发布,请认租家庭密切关注,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配租房源。(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人口、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六)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合同)的,将立即退出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七)关于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的意见,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八)关于本次配租房源是否能落户或办理居住证,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的意见,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九)认租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352号令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十)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可获取通告全文以及相关附件再次提醒大家本次认租时间从10月17日9:00开始想要的小伙伴记得安排哦~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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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报名!龙华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开始

未来的“老师”们请注意龙华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啦申报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快来一起详细了解吧一认定范围(一)深圳市龙华区户籍人员;(二)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登记居住地在龙华区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提示:居住在龙华但无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人员不符合该项);(三)深圳市龙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四)在深圳市龙华区居住和生活,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五)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网络学校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三)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四)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上面试科目和学段一致。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是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幼儿园师范学校毕业的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师范大专生和师范本科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三认定报名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7:00。具体流程如下:1网上申报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报流程: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并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深圳市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的选择“龙华区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证件照要求:网上报名需上传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大小在19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系统上传的照片必须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一致(系统照片上传后,如出现拉长、红底,请自行修改照片,重新上传系统)。此照片将作为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中国教师资格网唯一使用照片。照片应当清晰完整,须显示衣领及双眉、双耳、双肩,不得配戴饰物,不得上传全身照、半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翻拍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进行PS处理。凡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又未能及时进行更新的,导致教师资格认定不成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2现场确认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预约办理: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通过“i深圳”APP预约“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教师资格认定”号办理,未预约不予办理。“i深圳”线上开放预约时间自10月7日起。预约路径一:下载“i深圳”APP并注册登录——点击首页的“办事预约”——区域选择(龙华区)——点击“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点击“在线预约”——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之后根据提示操作即可。预约路径二:下载“i深圳”APP并注册登录——首页左上角“站点选择-龙华区”——E窗口“办事预约”——点击“预约办事”;选择“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在线预约“教师资格认定”,之后根据提示操作即可。四申报材料网上报名时某项材料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且比对无误的无须提供原件(例如学历验证或普通话证书);如某项材料在认定系统内比对不成功的,现场确认工作人员需验核原件,申请人可自行复印此项材料并装进档案袋备查。申请人请自行打印档案袋封面(附件2)并填写个人信息,如某一项材料在系统能核对成功,请在档案袋封面对应的表格内标注“是”,否则标注“否”。其中,身份证明原件、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个人照片为现场确认必须提交验核的材料。(上下滑动查看)(一)身份证明1.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居民户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提供加盖集体户单位或户籍派出所红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再次复印无效)和个人信息页;提供电子证照的,可登录“粤省事”小程序“数字空间”栏目查看本人的“居民电子身份凭证”或“广东省居民户口簿”。2.非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其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且在“i深圳”APP首页搜索“居住证业务”后,进入居住证业务界面,点击“居住登记信息服务”,然后点击“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查询”,再选择“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点击“下一步”即可在线验证本人最近一次居住登记信息。3.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5.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二)学历证明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3.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学籍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领证时须提交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方可领证。在读研究生可以提交本科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领证时不需要提交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4.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http://zwfw.cscse.edu.cn/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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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深圳医保个人账户使用门槛线取消!有余额就能用

深圳医保参保人赶紧看过来这里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本月起医保个人账户使用门槛线取消医保卡只要有余额就能用了医保个人账户只要有余额参保人就可以按规定在深圳市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和医用器械耗材(比如温度计、口罩、医用棉签等)通过个账活化和家庭账户绑定还能为父母、子女、配偶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自付医疗费用还不止这些哦!取消使用门槛线医保个账能用的余额就更充足爸妈们还能申请通过个账返还少儿医保费🙌🙌🙌现在医保个账使用更灵活了无论药店买药还是帮家里人付医保费自己兜里的钱都能少掏点了但是大家要注意了!医保个账余额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能“活”用不能滥用一旦涉及欺诈骗保,后果会很严重!来源|深圳医保(公众号)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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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免租期限、租金折扣优惠!《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发布

近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说明了创新型产业用房入驻条件和标准入驻申请和管理等内容另外,《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管理办法》设置总则、筹集建设、入驻条件和标准、入驻申请和管理、监督检查、退出机制、附则共七章43条。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明确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定义和类别明确创新型产业用房是指政府主导筹集的,出租或出售给创新型企业和机构的政策性产业用房,包括办公用房、研发用房及工业厂房等(第二条)。目前我区创新型产业用房主要是采取出租形式,保留未来可能出现的出售型创新产业用房,并规定如确有出售必要,需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并报请区政府批准(第九条)。(二)明晰领导机构、管理单位及其职责一是明确创新型产业用房决策机构为龙华区多层次产业空间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创新型产业用房筹集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第三条)。二是明确牵头单位。明确不同主体筹集建设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牵头单位,并规定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工作方案由牵头单位拟定,提请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管理工作方案编制指引另行制定(第四条和第七条)。三是明确运营管理单位,分别对三种类型的创新型产业用房运营管理单位进行了原则性规定(第五条)。四是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按照现行职责分工对相关部门的职责予以明确,并规定产业主管部门负责主管产业领域入驻单位招引工作,提出拟分配方案、签订项目监管协议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监督协议履约情况及开展年度动态评估工作等(第八条)。(三)明确创新型产业用房筹建方式和移交规定一是明确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筹建方式,分别细化了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四类筹建方式和纳入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的情形(第十二条)。二是对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筹集程序进行规定,包括购买、统租、其他筹建方式纳入等(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三是明确了创新型产业用房筹集资金的来源方式(第十七条)。四是明确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移交及产权登记要求(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规定区内新供应土地、城市更新及产业用地提高容积率配建的创新型产业用房,原则上应无偿移交给区政府。(四)统一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准入条件和标准一是申请条件方面,对现行“一楼一策”进行简化,规定入驻创新型产业用房的单位应符合的产业领域和要求(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二条)。二是用房面积标准方面,在现行“一楼一策”的基础上参考兄弟区做法进行简化,只做原则性规定,具体租赁面积标准由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第二十三条)。三是租金优惠方面,保持现行30%-70%的租金折扣优惠规定,具体折扣比例由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对于实际租用面积低于管理工作方案规定可租用面积的,可在相应档次租金折扣优惠幅度内进一步调整租金折扣(第二十四条)。四是优化租金定期调整规定,对租金折扣调整做原则规定,具体调整规则由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第二十五条)。(五)优化创新型产业用房工作流程和相关管理措施一是明确创新型产业用房租赁工作流程及审核程序(第二十六条)。二是明确免租期限、续租、扩租、换租规定。换租或扩租可在辖区创新型产业用房范围内统筹进行,符合条件的扩租单位可以保留原租赁创新型产业用房,并入驻新增面积的创新型产业用房(第二十七条至第二十九条)。三是与《市管理办法》保持一致,对创新型产业用房转让进行规定,明确回购主体、条件及价格(第三十条)。四是对入驻单位义务进行原则性规定(第三十一条)。五是要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应加强信息化运用(第三十二条)。(六)明确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监管要求和退出机制一是明确监管要求,分别对入驻(购买)单位的禁止行为、违约违规处理情形,以及入驻单位的监督检查、情况汇总与考核等进行规定(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七条)。二是明确退出机制。规定退租的办理要求,并列明退出情形和处理措施(第三十八条至第三十九条)。(七)明确特殊情形的处理规定一是明确享受用房各类扶持政策的“就高不重复”原则。二是规定入驻单位需要突破入驻条件、面积标准、租金优惠的,应报领导小组审定(第四十条)。《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原文可以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哦来源|龙华政府在线、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智龙华(公众号)深圳医保(公众号)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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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家机构最高奖励10万元!龙华又一奖励类项目可申报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提供债务性融资奖励类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发布,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可以进行申报。申报时间是2023年8月23日到2023年9月22日↓↓↓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深圳市龙华区支持企业利用债务性融资工具若干措施》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提供债务性融资奖励类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企业: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支持企业利用债务性融资工具若干措施》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提供债务性融资奖励类项目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及资助标准政策依据:《深圳市龙华区支持企业利用债务性融资工具若干措施》第四条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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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龙华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啦

■机会难得符合条件的你快来报名吧!来源|龙华政府在线、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龙华分局编辑|魏兰宁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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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选房!龙华区常态化配售住房选房通告发布

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项目常态化配售住房的选房签约工作开启具体选房时间、地点、顺序如何?快和小编一起来看详情吧星河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关于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项目常态化配售住房(2023年7月批次)选房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安居峰景苑项目住房面向人才配售的通告》以及《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示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项目常态化配售住房(2023年7月批次)认购资格审核结果的通告》相关规定,现决定启动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项目常态化配售住房(2023年7月批次)(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的选房签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房有关事项按照《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项目常态化配售住房(2023年7月批次)选房的通告》确定的选房名单,本批次住房的选房时间、场次及地点等事项分别安排如下:(一)选房时间及场次安排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项目三房户型队列的选房时间为2023年8月13日10:00-12:00,具体选房场次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本批次住房认购申请家庭应于2023年8月12日9:00起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申请(“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上方),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二)选房地点安排选房地址: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项目(深圳市龙华区雅宝路星河WORLD二期国风艺术馆1楼,定位地址:国风艺术馆或星河WORLD二期),选房交通指引详见附件2。二选房规则关于选房规则及有关提示请查阅《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项目常态化配售住房(2023年7月批次)选房的通告》。三注意事项(一)认购申请家庭应当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选房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储蓄卡(余额超过人民币2万元,用于缴纳2万元认购订金)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选房。(二)认购申请家庭选定房号后,应按规定当场缴纳认购订金人民币2万元,并签订认购协议书。(三)选房期间,每日选房工作结束后,于当日24:00前,认购申请家庭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主页→选房结果公示专栏查看选房结果。(四)认购申请家庭委托其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经公证的选房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五)已选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缴纳购房款并签订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批次认购房源。四项目咨询电话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项目咨询电话:0755-85259999,接听时间:9:00-18:00。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业务咨询电话:0755-81477770,0755-23336587,0755-23336675。业务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8:00。附件:1.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项目常态化配售住房(2023年7月批次)选房时间安排表2.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项目选房交通指引和注意事项星河实业(深圳)有限公司2023年8月11日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可获附件下载链接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项目常态化配售住房(2023年7月批次)选房的通告《星河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关于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项目常态化配售住房(2023年7月批次)选房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发布。现就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项目常态化配售住房(2023年7月批次)(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的选房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选房名单和排位经审核,本批次住房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共计111户(公示期间异议申请共3户,异议成立3户)。其中,三房户型的第一队列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67户,三房户型的第二队列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44户。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安居峰景苑项目住房面向人才配售的通告》中常态化配售住房的规定,各户型的第一队列、第二队列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按照认购编号顺序确定,高层次人才优先选房。本批次住房认购申请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1-2。关于选房场次及时间安排,请查阅《通知》。二选房规则(一)认购申请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符合本批次住房认购条件,不能参加选房。(二)认购申请家庭只能选择其所在选房户型队列认购意向项目中的一套住房,不能选择其他户型队列的房源。(三)认购申请家庭选房排序到位,经现场呼叫三次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其选房顺序。认购申请家庭错过其选房顺序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可在签到当场次选房结束后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补选房;在当日选房结束前未到场的,以及选房排序到位且其所在选房队列及其认购意向项目有待选房源但未选定住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住房的,均视为主动放弃选房。(四)认购申请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选房结束前签订认购协议书,或已签订认购协议书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书面声明放弃所选定住房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五)同一户型队列选房过程中当日弃选房源的安排:1.上午场次的认购申请家庭选定住房后,如在当日下午场次开场前书面放弃所选住房,且当日下午场次房源所属项目仍有待选房源的,其所放弃的住房纳入当日下午场次待选房源。2.除上述第1点情形外,若房源所属项目的住房在当日选房场次未全部被选定,当日选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在当日规定选房时间结束前所放弃的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3.若房源所属项目的住房在当场次全部被选定,当日的弃选住房在当日规定选房时间结束后,先由当日排在最后选定住房的家庭之后的无房可选家庭,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若未被选定,再由错过选房顺序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的家庭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补选房,补选后若仍有剩余房源,纳入次日待选房源。(六)租住市级或区级保障性住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在签订认购协议书后,应及时咨询市或所在区的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的相关手续。三其他提示(一)选房名单发布后至签订买卖合同前,经复核不再符合认购申请条件的,不得参加选房或签订买卖合同。(二)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签订本批次住房买卖合同后,自动退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三)本批次住房选房结束后,将按照相关程序继续开展剩余房源配售工作。(四)市民如发现违纪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五)业务咨询电话: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咨询电话:0755-81477770,0755-23336675,0755-23336587。业务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8:00。附件:1.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项目常态化配售住房(2023年7月批次)三房户型第一队列申请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2.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项目常态化配售住房(2023年7月批次)三房户型第二队列申请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8月11日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可获附件下载链接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星河实业(深圳)有限公司、龙华政府在线(网站)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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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须每月进行资格核对

来源|深圳社保(公众号)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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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闯关免费领!龙华“智能头盔”线下体验日

深受广大骑友惦记和关注的龙华“智能头盔”终于要跟大家见面了科技出行,幸“盔”有你龙华“智能头盔”线下体验日6月28日(周三)下午4:30-6:30邀你亲身体验、挑战通关抢先赢取科技感十足“智能头盔”活动参与者除可以现场体验还能参与挑战通关头盔“答答”、安全图鉴、头盔拼图、一盔一戴……多款游戏互动等着你成功通关者将现场获赠最新款龙华“智能头盔”数量有限,每人限1个预约入场噢!👇👇👇活动攻略如何获得活动入场券:关注“i龙华”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与我互动』-『龙华智能头盔活动』填写报名信息,等待查收活动短信。🕐活动时间:6月28日16:30-18:30📍活动地址:龙华区观湖世纪广场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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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公开招聘~“职”等你来!

号外!号外!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龙华分局招人啦~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公告全文具体情况如何一起来看看!一、招聘岗位岗位一:待遇辅助岗(1~2名)岗位二:前台咨询岗(1~2名)岗位三:综合行政岗(1~2名)二、报考条件(一)报考资格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龙华分局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报考人员需符合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二)不得报考的人员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龙华区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报名事项(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二)报名材料(1)《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龙华分局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岗位报名表》(附件2,请提供电子版表格);(2)《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龙华分局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3,请提供电子版表格);(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5)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7)原创、发表的文稿材料(非必要)。(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报名材料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按材料顺序打包压缩成RAR/ZIP格式,邮件名格式统一为“岗位名称(全称)+姓名”,发送至lhfjbgs@shenzhen.gov.cn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报名联系电话:0755-29400284。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四、招考与相关事项(一)考试科目笔试(写作),面试。(二)有关事项1.根据招聘的岗位条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将根据简历与岗位的匹配度,从中选出较优秀者,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参加考试;未通知者进入人才储备库,此后如有岗位空缺将优先考虑通知考试。2.为提升效率,减轻考生负担,笔试、面试将安排在同一天组织,当场确定拟录用人选。3.先笔试(写作)后面试,笔试(写作)成绩仅做参考,最终录用以综合评定为主。4.考虑应届毕业生、外地人员的需求,分两个批次组织考试。6月中旬组织第一批考试,招录部分急用人员;7月上旬组织第二批考试,招录其余人员。5.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五、体检依各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人员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六、聘用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七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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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套住房!第二批网上申报下周开启

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2个住房项目,共计661套房源下周要申报啦!简单回顾第一次申报:3月9日,“i龙华”公众号推送了“702套住房明起申报,面向龙华区重点企业定向配租”推文(点击蓝色字体回顾),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结合房源和第一次实际申报情况开启面向龙华区符合条件企业定向配租住房的第二批次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4月23日具体情况如何?一起来回顾下房源相关情况01房源概况特别提示:以上住房面积为建筑面积,仅供企业申报时参考,最终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02租金、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标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请各承租企业仔细查看各项目基准租金标准,结合企业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租金标准。申请需要什么条件?(一)定向配租主体: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2021年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内企业(详见附件1),已按2022年定向配租标准享受保障的企业不参与本次配租。上述企业的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金融企业等除外)须在龙华区,企业申报时若符合多个类别,可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申报。(二)定向配租对象:本次定向配租对象确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职工,且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与企业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4.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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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政务服务中心临时搬家啦,新址在→

搬!迁!啦!牛湖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于2023年4月3日因升级改造临时搬迁至广培社区工作站办理业务详细通知如下↓另外,如需查看公告原文请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牛湖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搬迁公告牛湖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于2023年4月3日因升级改造临时搬迁至广培社区工作站办理业务(地址导航:龙华区观澜街道广培北路57号广培社区工作站党群服务中心一楼),我社区恢复办理业务时间暂时未定。咨询电话:牛湖社区工作站:0755-21038553;广培社区工作站:0755-21059461;不便之处,敬请谅解。观澜街道牛湖社区工作站2023年3月30日来源|龙华政府在线(网站)编辑|魏兰宁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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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套住房明起申报,面向龙华区重点企业定向配租

看过来!看过来!龙华区发布配租通告!702套住房面向龙华区重点企业定向配租房源相关情况01房源概况特别提示:以上住房面积为建筑面积,仅供企业申报时参考,最终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02租金、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标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以租赁合同明确的租金单价为准。请各承租企业仔细查看各项目基准租金标准,结合企业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租金标准。申请需要什么条件?(一)定向配租主体: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2021年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内企业(详见附件1),已按2022年定向配租标准享受保障的企业不参与本次配租。上述企业的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金融企业等除外)须在龙华区,企业申报时若符合多个类别,可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申报。(二)定向配租对象:本次定向配租对象确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职工,且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与企业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4.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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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又来了啦!2月6日开始认租!面向这些群体

好消息!龙华区发布公租房认租通知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和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具体情况快一起来看看~PART1认租时间网上认租时间:2023年2月6日00:00-2023年2月15日24:00。逾期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PART2配租对象2023年2月5日前(含当日)取得龙华区户籍,且已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龙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家庭)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和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家庭等特殊群体。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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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说丨集六大功能于一体,龙华智能头盔上线!

对于所有电动车骑乘者来说不戴头盔的理由有很多但是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由龙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导研发的智能头盔智能盔集“佩戴检测、蓝牙连接、便捷语音通话、事故多发路段提醒、夜间警示灯自动亮起、摔倒通知紧急联系人”六大功能于一体为您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接下来通过一组有趣的漫画来了解~▼来源|龙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编辑|魏兰宁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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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套住房定向配租!龙华区的企业(机构)看过来!

龙华区又有好消息!结合本区房源情况分别有765套、253套房源面向龙华区优质企业(机构)定向配租住房啦!本次定向配租住房面向龙华区优质企业(机构)网上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2月5日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房源一项目名称:安居瑞龙苑项目项目地址:龙华区民治街道房源情况:共配租765套,其中两房(建筑面积约70㎡)255套,单房(建筑面积约35㎡)510套。『特别提示:以上住房建筑面积仅供企业申报时参考,最终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配租对象:(一)定向配租主体1.龙华区2021年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内总部企业、上市企业和纳税类、工业类、中小微创新类、外贸类、重点建筑业企业前65名企业(623套,其中单房户型388套、两房户型235套);2.数字赋能和专精特新企业、数字文化企业、重点招商引资及优质企业、科研机构(人才团队)和创新型企业、优质建筑业企业、龙头企业、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企业、深圳北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中心、大湾区金融研究院、徽商银行深圳分行(142套,其中单房户型122套、两房户型20套,由产业主管部门制定方案)『特别提示:上述企业的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金融企业等除外)须在龙华区,企业申报时若符合多个类别,可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申报。』(二)定向配租对象本次定向配租对象为在上述定向配租企业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与企业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且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4.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父母(包括拥有深圳市户籍、居住证及在深居住证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计入家庭总申请人数计算配租面积。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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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啦!“i深圳”APP龙华专区福利再来袭

为您带来热门资讯、最新政策有便利,更有福利快快喊上小伙伴体验“i深圳”APP新版龙华专区赢好礼吧!来源|龙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编辑|魏兰宁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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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钱了!龙华区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办开始喽~

2022-2023学年“深圳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龙华区将于10月25日(下周二)开始啦!各位龙华的家长朋友快来了解下~目前龙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龙华区教育局在“秒批”改革的基础上创新推出“免申即享”方式根据儿童不同情况分类推出“免申即享+秒批”服务提前来看攻略~-申请对象及方式-免申即享和秒批两种方式你家宝贝的成长补贴适用哪一种呢?一起往下看~方式一:免申即享适用上学年已成功申领“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且仍在原幼儿园就读的儿童,即现中班、大班儿童(不含插班生、转学生)。方式二:秒批适用新入园儿童,包含中班、大班的插班生、转学生和不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在园儿童(港澳台在园儿童向所在幼儿园递交书面申请材料)。温馨提醒各位家长:1.如发放补贴前有转市外就读、退学或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补贴不予发放。2.2022-2023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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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龙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南→

龙华区2022年10月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启动啦!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2年10月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认定范围为:(一)深圳市龙华区户籍人员;(二)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登记居住地在龙华区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三)深圳市龙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四)在深圳市龙华区居住和生活,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五)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人需要三步走:step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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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便利,更有福利!“i深圳”APP龙华专区福利大放送,心动好礼转不停!

为提升群众满意度“i深圳”APP龙华专区今年进行了改版升级全面拓展了便民服务功能让龙华区政务服务更加数字化、智能化一路走来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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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解、匹配、直申!龙华区推出惠企政策精准推送直接申报大礼包

近年来政府出台了各种补贴政策你知不知道可以申报什么补贴?何时申报?申报多少?……担心错过很多资金扶持企业发展的机会!小编只想说:给我一分钟,立马给你查出来!深圳市龙华区“惠企利民政策补贴一站式服务专区”实现惠企政策应用尽有、一网打尽更牛的是自动拆解、智能匹配、一键申报全流程让惠企政策像快递一样精准直达企业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快捷先给大家看看电脑版打开是这样的↓↓↓手机端打开是这样的↓↓↓哪里查,怎么查?贴心的小编把指引找来了“电脑版”和“手机版”同步发力现在点击下方图片链接,来体验吧~下载“i深圳”APP,动动小手就可以查看,还有更多服务和惊喜等你发掘。不想下载APP,也不想注册,没关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龙华政府在线”网页,或直接登录这个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9,就能进入专区查询。查到了确实有符合条件的补贴可申报,再注册申报也可以。新增的龙华政府在线入口在首页这个位置↓龙华区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优势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打造的“惠企利民政策补贴一站式服务专区”据统计,专区上线近两个月访问量已超30000人次为加快释放助企纾困政策效能、全面提振企业信心、全力稳住市场主体注入了强大动能高质量归集数据算法赋能惠企事项直达快享“惠企利民政策补贴一站式服务专区”将全区共10个部门的416项政策补贴全部归集运用大数据算法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关键受理条件进行分析和解构“一事项一算法”给事项“打上标签”特别是我们专门设计了一个“企业数据导办”专为企业量身定做,覆盖面更广共涉及175个补贴事项、232项政策补贴情形企业可以不知道补贴文件也可以不知道补贴事项你只要知道你自己就行了高精度匹配一键申报解决申办繁琐难题将企业信息和政策信息进行匹配计算后系统快速导出包含可申报政策、申报路径等信息的办事清单同时开辟在线办理入口企业可以直接一键申报并在全市率先推出“免申即享”福利精选48项惠企利民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只需确认意愿免予申报即可享受相应政策补贴高效率落地走访企业将助企福利直送上门龙华区以政务服务“上门办”为抓手企业服务112个工作组以推广应用为助企纾困的重要内容精铸一批“百问百答”素质过硬的惠企服务专员队伍对企业进行“面对面”宣传、“手把手”指导龙华区同步强化惠企政策在政务大厅、广播电视、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宣传推广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向全区企业发出体验邀请,广泛吸取企业、市民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帮助企业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来源|龙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编辑|魏兰宁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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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喜!龙华区 “惠企利民政策补贴一站式服务专区”来了~

电脑端:广东政务服务网那么政策补贴怎么办理呢继续往下看一、“i深圳”APP龙华区级门户路径:❶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