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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3个小恶魔被“核准追诉”,为最高检点赞,但修改《刑法》依旧任重道远!

研究生的酸甜苦辣 学术之乎者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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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大早,终于看到一则好消息:



4月8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河北邯郸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核准追诉



01 “核准追诉”是什么意思?


可能有很多网友还不清楚“核准追诉”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来给大家简单解释一下。


这里面最为关键的时间节点是2021年3月1日



2021年3月1日之前,未满14周岁的犯罪嫌疑人无论作了什么恶,通通无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3月1日之后,《刑法》第十一修正案正式开始实施: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说白了,就是以2021年3月1日为时点节点,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政策。


不,应该是“老犯罪老办法,新犯罪新办法”!


在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中,3个小恶魔刚好符合这项条款里的三大适用要件:


(1)12周岁至14周岁年龄区间之内;


(2)犯故意杀人;


(3)情节恶劣。


02 “核准追诉”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3个小恶魔作为刑事被告人,进入了审判程序,即将受到刑事追诉,虽然会判刑,但不会判死刑。



虽然网友喊着“必须死刑”,可即使这三个小畜sheng杀人时比成年人还冷静,比成年人还残忍,但也不会被判死刑。


而且,他们不仅不会判死刑,还必须“从轻或减轻”,哪怕他们罪大恶极。


这绝非耸人听闻,而是有明确法律依据: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本来就不适用死刑,已经足够人道、足够仁慈了。


而12至14岁的人犯罪,法条都说“特别残忍”,都已经要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了,那必然是罪大恶极。


但在不适用死刑的同时,还要从轻减轻处罚,而且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实际上,有律师表示:


“这三个小畜sheng有可能量刑15-20年有期徒刑。


如果再加上可以减刑,说不定就蹲个10年左右,他们就又可以大摇大摆出来了。”


那时候,他们也才20多岁,风华正茂,“又是一条好汉”。



说不定,正是他们报复社会的好时候!


或许,我们的刑法还是太善良了!


03 “核准追诉”就够了吗?


当然不够,还远远不够!


因为现实会再次刷公众的新认知,小恶魔还会继续出现,让刑法回归到吾国与吾民应有的水平线,而不是学者在书斋里的一厢情愿。


只不过,要等现实出手,社会将付出巨大的代价,这个代价就是无辜者的鲜血。


说实话,最高检核准追诉,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使本案能够进入司法程序,牢牢守住了司法防线,给那些无法无天的未成年以震慑。



要让他们知道,未成年不是犯罪的保护伞,《未成年保护法》不是未成年罪犯保护法,这一点值得肯定和称赞。


但仅有追诉,还远远不够。


惩前毖后、以往鉴来,应以本案为契机,对刑法的适当调整和修改,也应当提上议事日程。


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区分情节,不应一律轻判。


对于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的,即便遵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不能判处死刑,也大可不必在“不适用死刑”的基础上继续从轻、减轻。


他们已经如此罪恶,无期徒刑尚不足以平民愤,又怎么谈得上“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呢?


有网友建议:依照波斯律例,先养到18岁再执行枪决。同时,附带民事赔偿,每人给予受害人100万;不给的立即执行枪决,监护人判有期徒刑5年。


目的就是用重典、下猛药,要让犯罪成本足够高。


核准追诉,只能是一个起点!


但距离让未成年小恶魔“罪有应得”,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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