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拟规定电视剧集数不超40集
9月6日,有媒体报道,继严厉打击演员高片酬之后,针对目前国产剧“注水”严重的问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在研究相关应对措施并向行业征求意见,拟对剧集集数的上限做出规定,上限为40集。有数家影视剧制作公司人士向记者证实,这一新规的确正在调研中。
6月备案电视剧同比减少5集
“集”不仅是电视剧创作上的时间节点,更是核算成本、买卖交换的基本单位:一部成本已定的电视剧,最终能够剪辑出的集数越多,成本越被摊薄,出品方的收益自然越高。某制作人告诉记者,“通常30集的剧本‘抻’成40集非常正常,50集也不是梦。”
就治理“注水剧”的决心,广电总局早已频繁释放信号。据广电总局备案公示,2019年6月,全国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的剧目共58部、2002集,平均每部34.5集,而去年同期平均每部39.7集,平均每部减少5集。
在2019年6月全国电视剧月报备案通报中,72%的变更电视剧集数在减少——《长安诺》从68集变成了61集,《一路繁花香正浓》从40集变成了36集,《大明风华》从70集变更为62集,《弹孔》从49集变更为39集。
7月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聂辰席在讲话中再度严厉重申,“针对注水剧、宫斗剧、翻拍剧、演员高片酬等问题,要深入挖掘瓶颈症结,始终保持高压。”
如何定义“注水剧”引争论
对于“限集令”,业内很多人士认为,客观上确实可以整治当下“注水剧”泛滥、甚至影响国剧整体品质和观众体验的现状。但是,如何定义“注水剧”等诸多问题仍有很大讨论空间。
例如,若以40集为上限,25集的剧本拍成40集,就不算“注水”吗?另外,《甄嬛传》、《琅琊榜》等公认的国剧经典,都是超过50集的长剧,可见电视剧的集数长短并非决定品质的必然。
对于这些疑虑,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就是因为没办法定义‘注水剧’,所以总要找到一个可以量化的抓手。这个抓手就是集数,以40集为上限就有标准可依了。”
据了解,限制电视剧集数,这并非第一次。央视曾经在2009年规定在其平台播出的电视剧最长不能超过30集,但这一单边政策反而限制了央视电视剧霸主平台的地位,省级卫视后来居上,最终政策不了了之。
因此,业内人士纷纷表示,希望新政能真正挤出电视剧情节的“水分”,而不是仅仅消灭了数字上的长剧,致使改头换面的季播、上下部剧集等转而“泛滥”。
互联杂谈后记:
有些朋友可能没看明白,集数和质量有关系吗?为何广电要操这个心呢?
核心在于,广电要控制最高片酬,因为每集能给的钱一定,要想多给钱,只能增加集数。
如果不控制片酬,这个集数的控制就毫无意义。
如果集数加长,观众不愿意看了,电视台不可能傻到按集数购买,广告商也不会傻到按集数给广告费。通过市场调节,最终集数一定是照顾各方(包括观众)利益的选择。
所以,正因为手长管了不该管的,结果只能是越管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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