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大餐--读《汤姆.琼斯》(上)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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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大餐
《汤姆.琼斯》(文中简称《汤》)全名是《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是毛姆推荐的十部最伟大的长篇小说之一。和其他九部小说相比,《汤》在中国读者中的知名度要低很多。如果不是毛姆的推荐,我甚至没怎么听说过这部小说,更不会去读它。相比之下,其他九部小说,即使没有毛姆的推荐,在中国也是耳熟能详。然而基于对毛姆本身作品的喜爱加上他所推荐的其他九部都是经典中的经典,所以很相信他的文学品味,就在喜马拉雅找到这部书。
《汤》是毛姆推荐的十大小说中最老的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发表在十八世纪的长篇小说(而其他九部都是十九世纪的小说)。小说篇幅很长,共有十八卷,六十多万字,讲述了一个私生子汤姆的故事。
我选择用喜马拉雅听这部书,为了减少对书的成见,在听书前,特意不去查找任何对该书的介绍,评价等,期望用一颗完全开放的心态去领受作者给我们呈上的一道文学大餐。
巧了,本书的开场白,就是作者用比喻的方法,大讲特讲文学和饮食的关系。他把作者比喻成一个餐馆,而读者就是这个餐馆挑剔的顾客。只有精心烹饪的美味佳肴才能让口味刁钻的读者吃得心满意足。
而他要为顾客呈上的这道大餐,就是人性。他还祈求读者,不要一听到菜名就放弃这道大餐,而是要至少浅尝一下,品味一番,给厨子一个公正的机会,再决定是不是要继续留在这个餐馆,享用完整道大餐。
而我,当听到第一卷的开场白时,就已经被它深深吸引。虽然整个开场白和小说故事情节没有任何关系,但作者语言生动,幽默,流畅,内涵丰富深刻,再加上人性这个菜名就已经深深吸引了我,让我立刻爱上了这部作品。
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读(听)完此书后引发的思想和感受。这里特别警告,虽然我不会完整叙述书中故事情节,但这个读书心得却难免会有一些剧透。如果你已经打算亲自认真欣赏一遍全书,那么最好先按耐住自己的好奇心,读完全书后再来读我这篇读后感,看看我们的感受是否相似。如果你和许多没有那么多时间的读者一样,只是希望通过这篇读后感了解一下这部伟大的作品,那么我希望我能够抓住全书最精髓的部分,在这里为你呈上。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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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的良善
金子之所以珍贵,因为它的稀少。人性中的良善也是如此。虽然有人认为人之初,性本善。但细细剖析人性,除去显而易见的凶狠毒辣之外,所谓的良善,有多少是真实的,又有多少不过是虚情假意而已。
在《圣经》中有人称耶稣为良善的夫子,耶稣回答说为什么称我为良善,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是良善的。由此可见真正的良善是一种神性的表现。
《汤》一书中大大小小角色几十人,而真正生性良善的只有三人:那就是我们的主人公汤姆,他的养父,富有的乡绅奥尔华绥,最后就是汤姆的意中人,美丽的索菲亚小姐。
奥尔华绥的良善表现在他的仁慈和对他人的同情。作为一个非常富有乡绅,也是地方保安官,他拥有很大的特权,可以断案,在当地如同神一般存在,可以决定许多人的命运。在判案之中,他总能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除了指出当事人的过失之外,还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在自己职权之内,甚至经常动用自己的资产,来无私帮助他人。
汤姆是一个来历不明的私生子,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早年丧偶的奥尔华绥的床上。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私生子没有任何社会地位,被认为是不道德和罪恶的产物。奥尔华绥周围无数各种类型的伪君子,他们出于不同的私利,或是引用《圣经》,或是通过哲学思辨和道德理论,或是通过世俗常理,都奉劝奥尔华绥摆脱这个私生子,把他送到孤儿院去。他们的理论,私生子是罪恶的产物,当一个人对私生子好,就等同于奖励罪恶。另外还有一个秘而不宣的理由,如果奥尔华绥不把汤姆送走,而是自己抚养,会引发种种流言蜚语,认为汤姆正是他的私生子。
然而奥尔华绥不为各种舆论和压力所动,无私地把汤姆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抚养长大。他这一不同寻常的善举,让许多人坚信他就是汤姆的亲生父亲。
汤姆的良善表现在勇敢,豪迈,仗义,无私,宽厚,同情心。小时候的汤姆喜爱冒险。他和一个佣人黑乔治是好朋友。他们一起打猎,不巧侵犯了邻居韦斯特(另一位富有的乡绅)的领地。汤姆被当场抓获,狡猾的黑乔治却逃脱了。虽然其他人见证是两个人偷猎,但汤姆甘愿遭受严厉的体罚,也不招供出黑乔治。因为他知道如果黑乔治被发现参与这一事件,他就会丢掉工作,从而陷入全家生活困难的境地。汤姆的一位老师是图瓦空牧师。图瓦空虽然深明基督教义,但为人自私狡猾奸诈。错误地认为体罚汤姆可以得到奥尔华绥妹妹的好感。所以不放过任何机会诋毁汤姆,给他施加体罚。
在偷猎这件事情上,汤姆虽然犯有欺骗的过错,但他完全出于保护朋友的善意。相比汤姆的勇敢仗义,黑乔治则怯弱猥琐。在看到汤姆遭受严重体罚时,只担心汤姆会不会承受不了痛苦而把自己招供出来。最后事情还是因其他线索完全暴露,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汤姆继续为黑乔治说情,把过错全部揽到自己身上。
长到青年的汤姆相貌英俊,身材匀称健壮,举止文雅,深受妇女的喜爱。他被养父奥尔华绥误会并被逐出家门后,一路行侠仗义,无私地帮助他人。虽然他行事有些鲁莽,不够谨慎,特别受不了女人的诱惑而一次次让他陷入各种困境,但他良善的神性从来没有被湮没,是一位可以真正完全信赖的良善的人。
索菲亚是前面提到的奥尔华绥的邻居,富裕乡绅韦斯特的女儿。她的良善在于对待任何人都友善亲切。从不自负傲慢,当然也富有同情心。比起粗犷的汤姆和轻信的奥尔华绥,她女性内敛的性情让她拥有特别的智慧。只有她从最开始就看出奥尔华绥的外甥,也是奥尔华绥财产唯一继承人布里非少爷的阴险狡诈,从而在内心中深深地憎恶他。
布里非少爷拥有高贵的身世,显赫的家财。他和汤姆一起长大,共同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他虽然表面彬彬有礼,行事稳重老成,几乎从不犯错,但他的内心却险恶毒辣。当他发现汤姆身世的秘密后,担心对自己财产继承可能造成威胁,不仅隐瞒实事,还使用极其卑劣的方法陷害汤姆,导致汤姆被逐出家门。
在书里,布里非并非一个罕见的坏角色。其实他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行事卑鄙,但又表现得冠冕堂皇罢了。这样的角色《汤》一书塑造了不少,比如布里非的父亲大卫,老师图瓦空牧师等等。都是表面满口道义,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家伙。
《汤》一书在于探讨人性。人性虽然也有良善的一面,但这通常是在和自己利益不冲突时表现的利他行为。一但和自己利益相冲突,各种丑恶就暴露无疑。正是人性中普遍的虚伪和欺诈,才让那罕见的无私的神性—良善显得异常光彩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