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几起法律事件的盘点与思考:我们需要免于恐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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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2天,2021年就画上句号了,虽然这个句号并不圆满,但好歹算是过去了。
这一年里,太多的悲哀伤痛令人意难平,但愿最后几天能够安然度过。
可惜,天不从人愿。
29日上午7点多,长沙望城区一企业车间内,员工因为琐事发生纠纷后,一名员工持刀伤人,致3死2伤。
类似事件,今年已经发生多起。
这种戾气主导的暴力犯罪,谁也无法把握,它可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境下暴发,防不胜防。以致于人们禁不住感叹:
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
当类似的事件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人们就会生活在恐惧之中:尽管你按照既有的规则和秩序工作、生活,但你却无法预知危险何时来自何处。这,就是恐惧感。
于是,我们终于懂得,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为何小布什发表电视讲话时会说“恐怖分子侵害了美国人免于恐惧的自由”。
除了这些来自不确定暴力的侵害,少数权力机关工作人员的任性作为同样可以给公众带来类似的恐惧感。
近期以来,连续发生的多起涉及法律层面的热点事件,给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不安:我会不会是下一个?
1周筱赟律师被寻衅滋事事件。
今年夏天,知名前媒体人、律师周筱赟与成都聂敏律师在为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一起“涉恶”案件辩护时,突然被大洼区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采取强制措施。真实原因是他们在社交媒体传播了一段庭审视频,而这次庭审视频对公众是完全公开的。
视频中,辩护律师指控检察官受贿,担任公诉人的孙旺检察官回答:“受贿不办事,说明我们司法人员保证了他们的道德底线。”
此视频一公开,舆论哗然。
不久,周、聂两位律师就被跨省刑拘。在众多法律学者、知名律师及各大媒体、自媒体的呼吁下,9月30日晚,盘山县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两位律师被关押2个月后终获自由。11月份,直接对此负领导责任的盘锦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申海青被查,遭到全网耻笑。
本案看点:两位律师均无任何犯罪行为,仅仅是披露了司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就被拘捕,罪与非罪的基本界限被当地公安置于不顾。
2湘西李田田老师被精神病事件。
12月17日,湖南湘西永顺县女教师李田田的微博发帖支持沪上女教师,19日傍晚,李田田被永顺县教体局工作人员及公安送到湘西州精神病院。我当时文章曾质问道:如果李田田违法,则应由警方带到公安机关调查;如果李田田是精神病,则应由其本人、家人在单位帮助下到精神病院检查治疗。
由教体局和公安机关送到精神病院,于法无据。
现在,李田田虽然已经回家,但湘西州组成的调查组尚无结论,除了一篇公众号文章,李田田本人、未婚夫及家人都没有公开发声,各地网友到李教师家探望她,也被当地人阻挡、抢夺手机,可以推定李教师并未获得完全的人身自由,她本人于26日回家当天发送的公众号文章流畅优美,获得了数百万阅读及数万点赞,无可争辩地证明她的精神状态是完全正常的。
事件看点:此事热度前所未有,强制送李田田进医院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至今未公开回应网民的关切,是否存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借助司法力量实施报复?
到本文写作时,此事热度仍在持续。
3山东平度云山镇王丽书记威胁举报人事件。
山东平度人谢贤武因举报当地某公司涉嫌逃税,2年时间内四次被行政拘留。今年8月,镇书记王丽在电话中向谢的亲戚威胁说,如果谢“给脸不要脸”继续举报,要将其夫妻二人刑事入罪。10月份,当地警方将其夫妇刑拘,其妻因怀孕未执行;37天后因检察院不予批捕而变更为监视居住,给谢贤武及家人的心理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这段电话录音被发布到网上后迅速成为热点。不堪压力之下王丽登门道歉被当事人认为毫无诚意并拒绝接受。目前山东省委已成立调查组就此事开展深入调查。
司法机关怎么会成了镇政府官员打击群众的工具?举报违法行为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为何镇政府不打击逃税企业却打击举报人?王丽的问题决不是工作态度、方式或语言的问题,事实上她已经做到将举报人刑事拘留了。
事件看点:王丽及有关部门已涉嫌非法拘禁、滥用职权及寻衅滋事罪,现在全国网民都在看,调查组高举的棒子会否轻轻落下。
4张广慧举报官员受贿190万元被抓。
12月11日下午,河南人张广慧在多个微信群发实名举报短视频,举报“河南鹤壁纠风办原主任曾于2009年12月受贿190万元”,该视频在媒体及法律研究微信群里疯传。几个小时后,张广慧就被当地警方传讯并予以刑事拘押,理由是涉嫌“诬告陷害”。
由于张广慧在举报视频里详细说明了该官员受贿的时间、地点、事由及在场人员,加上实名举报对事件真实性负责,因而举报人被抓受到社会广泛质疑。
当地司法界知情人士向媒体反映,张广慧举报后之所以被抓,很可能与当地警方主要领导“亲自布置、高度重视”有关。
根据相关规定,实名举报官员腐败问题应予高度重视;鉴于官员自身的“人脉资源”,警方理应对举报人提供必要的保护。可在本案例中,举报人不仅没有得到警方的保护,反而被抓捕了。
事件看点:由于举报行为刚开始仅数小时,警方并未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如何得出举报人诬告的结论?举报者因警方主要领导布置而被捕,其与被举报官员是否存在不当利益关系?
5郑州中院《关于加强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事件。
该《意见》规定了“滥诉当事人黄名单制度”和“污点代理人名单制度”。这两个名称听起来既专业又高大上,说白了就是对“民告官”行为进行严厉的整治。因所诉问题得不到解决而数次起诉官方的民间人士将被纳入到“黄名单”当中。
此意见一出台便受到了激烈的批评,仅仅2天后郑州中院就收回了这则《意见》。
不少地方机构包括执法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放大自己权力的冲动,说白了就是拒绝群众的监督,对监督者无差别实施打压,以保证自己的“工作”顺畅好做。
事件看点:郑州中院此举有越权制订司法解释之嫌。
6小结。
行政也好,执法也罢,社会的有效治理最终都会落脚在基层机构,普通老百姓接触得最多的就是这些基层机构。他们一旦任性放大自己的权力,就会让普通民众失去安全感,陷于恐惧之中。
本文中列举的周筱赟、聂斌、李田田、谢贤武、张广慧们,都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但却因为基层机构权力的缺乏约束而受到不公开的对待;郑州中院的《意见》更是让有可能被基层权力侵害的普通民众告诉无门。
所幸的是,由于网络的作用,基层权力已经不可避免地受到广大群众的监督,最终而向好的方向发展。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基层权力的任性行为都能够被曝光到阳光下,那些被侵害者极有可能将报复的力量施加于社会,使更多的无辜者不可避免地陷于恐惧之中。
当前,我国对基层权力的监督更多地仰仗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但事实证明,民间的监督才是最广泛的、最有成效的,因为它们无所不在。
虽然社会上存在许许多多不安全的因素,但最大的不安全就是权力突破笼子,这时,没有哪一个人可以高枕无忧。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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