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高校毕业生看过来,你要了解的流动人员档案知识,在这里~
又是一年毕业季。
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因此,毕业生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人事档案,不要因为档案而影响未来的工作,了解一些人事档案相关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下面小编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给大家普及一下吧。
一、什么是流动人员档案?
人事档案是在人员的培养、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流动人员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
1.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人事档案;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流动人员档案有什么作用?
1.招聘和录用。
为用人单位提供应聘人员的学历、经历、奖惩等各类背景信息,辅助做好员工的招聘录用。
2.选拔和使用。
帮助用人单位了解员工在教育培训、工作经历、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奖惩等方面的信息。
3.政审和考察。
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存档人员录用(聘用)考察、人才引进审查、公务员招录用审核、因公出国(境)政审,为部队提供存档人员参军政审,为党组织提供入党政审,为学校提供录取政审等。
4.协助办理社保和退休
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核实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
5.出具相关证明
发挥人事档案材料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依据档案记载为存档人员出具相关证明。
三、人事档案要在哪里存放?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四、流动人员档案包含哪些材料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包括: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考察、考核、鉴定材料;
4.学历、学位及相关认证材料;
5.培训材料;
6.职业(任职)资格、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
7.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
8.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
9.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参加中国共产党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
10.参加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11.表彰奖励材料;
12.涉纪涉法材料;
13.录(聘)用、任免、调动、转业(复员)、退(离)休、辞职辞退等材料;
14.工资、待遇材料;
15.出国(境)材料;
16.中国共产党员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及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17.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
18.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五、哪些流动人员档案材料应该及时归档?
1.学历学位材料。国内学历材料归档时还需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国内学位材料归档时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境)外学历学位材料归档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中国留学网)。
2.职称材料。专业技术职称的认定、评审、考试等审批材料。
3.入党材料。入党材料应由党组织直接通过机要方式转递,或密封后(党委、总支加盖骑缝章)由所在党组织派专人携带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
4.工作材料。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中形成的招录、聘用、任免、调动等材料。
5.其他材料。《毕业生介绍信》、《就业报到证》等以及其他符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归档范围的材料。
六、流动人员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有哪些?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包括:
1.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2.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3.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4.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5.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6.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7.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七、流动人员档案如何转递?
流动人员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方式转递,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八、如何查询自己的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档案可在本人户籍或就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机构查询。惠州市及各(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流动人员档案业务办理咨询电话及地址:
1、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惠城区江北文华二路惠州人才服务大楼3楼档案部
档案查询电话:0752-2219866
档案业务咨询电话:0752-2240872
2、惠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惠城区龙丰上排新联路1号惠城区政府138办公室
档案查询及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752-2386192
3、惠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上湖东街24号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
档案查询及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752-3363717
4、惠东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园岭东街41号 3号楼
档案查询及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752-8864638
5、博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博罗县博罗大道西326号507室
档案查询及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752-6295139
6、龙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龙门县迎宾大道69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档案查询及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752-7870338
7、大亚湾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大亚湾大道41号地乾大厦B302
档案查询及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752-5568519
8、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交流与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东1号人才服务大厦620
档案查询及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752-3278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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