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与政策丨碳中和目标下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探析
作者简介
孟庆丽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产业与规划研究所电信行业研究部经济师,主要从事数字经济、数字贸易、互联网企业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论文引用格式:
孟庆丽. 碳中和目标下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探析[J].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 2021,47(11):55-59.
碳中和目标下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探析
孟庆丽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产业与规划研究所,北京 100191)
摘要:通过分析主要国家和国际互联网企业碳中和发展的政策制度和路径规划,研究我国互联网企业实现碳中和目标的路径选择,探讨数字经济如何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实现碳中和,最后提出了借鉴国际互联网企业碳中和发展经验、重新定位数据中心、以互联网平台为抓手、建立行业联盟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发展经济学;绿色化数字化;碳中和;数字经济;协同转型发展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引用格式:孟庆丽. 碳中和目标下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探析[J].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 2021,47(11):55-59.
doi:10.12267/j.issn.2096-5931.2021.11.011
0 引言
数字经济产业实现碳中和意义重大。一方面,数字经济逐渐成为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另一方面,碳中和作为我国的长期战略目标正在稳步推进。我国数字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数据中心、超算中心也带来了巨大的能耗,而国外互联网龙头企业已经制定了相关的碳中和路线图,甚至已经实现了碳中和目标,相比之下,国内数字经济领域则稍显被动。碳中和目标下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意义不仅在于助力互联网企业多措并举制定碳排放方案,更重要的是利用互联网技术赋能各行业实现碳中和。
1 主要国家和数字经济企业的碳中和政策制度
1.1 碳中和的全球共识已经达成
面对逐渐严峻的全球气温升高问题,碳中和是目前应对气候变暖的一个重要工具,各国非常重视,围绕碳中和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制度,将其作为主要的气候治理目标。作为全球能源领域最大的生产和消费国,我国面向世界做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承诺和目标要求[1]。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基本确定了在气候环境问题上的国际合作框架。首次提出的碳交易市场,用来作为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连接下实现低碳经济的桥梁。1997年,《京都协议书》的签订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补充条款,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同时,为了降低减排成本,《京都协议书》提出了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履约机制、清洁发展机制3种低碳经济领域的市场机制,奠定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基础。目前,全球有21个碳排放交易系统正在运作,累计产生收入超过780 亿美元,但仅涵盖排放量的9%[2]。2016年,190多个国家共同达成的《巴黎气候协定》提出: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关注低碳经济,做好绿色发展,要在21世纪中期达到碳中和目标,将上升气温控制在早期工业革命的2℃水平以内。各个国家在此基础上也设定了各自的发展节奏和目标[3]。根据英国气候和能源智库EMBER的统计,全球前十大煤电国家占到了全球煤电总量的86.7%,其中已经有5个国家承诺实现碳中和,包括中国(2060年)、日本(2050年)、韩国(2050年)、南非(2050年)、德国(2050年)。总体上,全球一共有28个国家已经确定了相关的碳中和目标,加快部署碳排放的关键事项。
1.2 部分国家已经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是我国的长期事业,是需要按步骤、有节奏、抓重点、全领域逐步推进的。碳达峰是碳中和的必经路径和实现基础,碳中和是碳达峰的最终目标和最高要求。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报告,美国、加拿大、日本、德国、英国等54个国家已经实现碳达峰,这些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其碳排放量合计占总碳排放量的40%。根据欧洲创新大学联盟(European Consortium of Innovative Universities,ECIU)数据,全球已经有125个国家和地区提出碳中和目标,其中2个国家已经达到碳中和,6个国家有相关立法,欧盟和其他3个国家正在立法阶段。另外,有12个国家已经政策宣示,其余国家正在研讨制定政策中[4]。东亚3个主要经济体——中国、日本和韩国暂未包括在其跟踪表格中,但也相继宣布了各自的碳中和目标(见表1)。
表1 提出碳中和目标的国家及进展情况
1.3 国内外数字经济企业积极推动碳中和工作以苹果、谷歌等公司为代表的国外数字经济企业,在碳排放方面早已有所行动(见表2),其设立的目标甚至早于《巴黎气候协定》要求的21世纪中叶,其目标类型也多元化,包括消除历史碳足迹、实现无碳排放、碳中和、全面使用绿色能源等,以最终目标为导向,多措并举、逐步推进,制定科学的碳排放实现路径和方案。其中,谷歌于2007年实现了碳中和目标,成为首个零碳足迹的互联网企业,并要在2030年实现整个办公区和数据中心的绿色能源供给[5]。2021年1月12日,根据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发布的《迈向碳中和:中国互联网科技行业实现100%可再生能源路线图》,全球已经有41家互联网企业设立了碳排放的相关目标,1/5的企业甚至已经实现了100%可再生能源(见图1)。表2 国际互联网企业碳中和承诺一览表
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确定,国内互联网企业作为耗能大户,逐渐会被纳入考核目标。与其他行业相比,国内互联网行业响应碳中和目标明显不足,目前仅有秦淮数据表示将于2030年实现集团净零碳排放,并明确了具体任务和目标。腾讯宣布启动碳中和规划,但并未提及具体时间和目标规划,富士康也提出要实现净零碳排放目标。在参与企业、响应程度、路线规划等方面,国内的数字经济企业对于碳中和仍然是观望状态,与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规模和发展态势不匹配,更与我国互联网、新基建在全球的领先地位相矛盾[6]。
2 数字经济实现碳中和目标的路径发展
近年来,随着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的推进实施,互联网不仅是一个行业、一个企业,其正在从经济商业领域走向民生政务领域,体量规模不断扩大。随着新基建、数字经济、5G的不断发展,能源成本逐渐成为互联网企业的主要成本。我国互联网企业应将碳中和作为其长期战略目标融入到规划中,起到引领作用。
2.1 节能减排是第一关键要素节能减排是数字经济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最根本方法。互联网企业拥有最大体量的数据和员工,其数据中心、超算中心、产品供应链以及行政办公都会产生大量碳排放。根据中国电子学会编写的《中国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应用发展报告(2020)》,全国数据中心达7.4 万个,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左右。企业一方面要运用高新技术提高数据中心运行效率,降低能耗;另一方面要改变运营管理方式,做好内部宣传,鼓励员工积极关注碳排放,为低碳环保生活做好准备[7]。利用技术更新、升级换代进行节能减排,是互联网企业最重要、最经济的实现碳中和的方式。
2.2 改善能源供给,增加可再生能源在绿色化转型方面,数字经济企业可以参考国外成功经验,对自身可再生能源需求情况进行评估,通过改善能源供给,增加可再生能源比例,逐步推进实现碳中和。目前,可以通过观察政策措施,了解绿电采购方式和采购原则,适时增加可再生能源的采购量和供给占比,满足需求。购买绿色电子证书,相当于声明企业自身正在使用绿色能源,有利于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同时,互联网企业可以通过资本版图,直接投资建设清洁能源,逐步推动自发自用,甚至自发他用,积极关注潜在绿色能源,加强政策研究,做好动作储备[8]。
2.3 碳抵消仍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短期内,互联网企业大规模实现无碳能源是一个难题,即便是龙头企业也不可避免会出现碳排放。因此,在推动初期,企业可以采用碳抵消方式。在这方面,国外政府和互联网企业已经有多项技术可以实现捕获、封存、转移、消耗二氧化碳,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做好权衡。我国互联网企业应加强对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制定碳排放的目标和路线图,短期内做好碳抵消工作,为实现碳中和的长期目标做好支撑。
2.4 做好碳中和的定期报告从国际经验来看,互联网企业要做好数字化和绿色化协同发展,必须形成一套方法论,做好自身节能减排、能源供给的改善,同时也要打好组合拳,通过引领相关概念、成立专项绿色基金、积极加入国际倡议,定期发布碳中和报告,加强对外沟通和披露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碳排放进展情况和最新措施,为其他企业提供借鉴参考[9]。
3 数字经济推动价值链实现碳中和目标
3.1 数字经济技术赋能碳排放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智能解决方案,互联网企业可以将自身在能源互联网上的技术方案开放赋能到建筑、交通、城市等多个行业,利用高新技术将绿色发展落地。腾讯、华为等企业已经推出了多个数字绿色能源产品,包括智慧加油站、能源认知等,利用数字经济技术为主要耗能行业提供绿色解决方案,将绿色数字技术更好地复制和升级,助力各行业实现数字化绿色化转型。
3.2 数字经济平台支撑碳中和数字经济贯穿各行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可以通过链条延伸,发挥互联网企业中介平台和行业引领作用,帮助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完善运营方式、改善产品生产形式、做好节能减排,推动产业链上企业早日实现碳中和。同时,数字经济触达民生社会领域,获取到最广泛的用户群体,在抗击疫情和恢复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碳中和本身就是一个全民运动,需要每个人积极参与。互联网企业更应该发挥关键作用,提高全民低碳环保意识,推动公众个人实现碳中和。
3.3 数字经济产品助力碳检测谷歌作为积极推动碳中和的实践者,在早期就推出了7×24 h的绿证产品,帮助企业实时进行碳交易和碳抵消。互联网企业可以通过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实时、自动化、全方面绿证通道,实现碳排放的相关数据自动收集、处理、交易、核销的全链条服务,最终实现以智能保障电力能源供需自动匹配[10]。
4 碳中和数字经济协同转型发展与政策方向
4.1 充分学习借鉴国际互联网企业的碳中和经验密切跟踪国外互联网企业在碳排放方面的举措,深入研究其宝贵经验,推动我国互联网企业加强对数字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之间协同作用的关注。系统梳理和全面总结国外互联网企业在碳中和方面的实现路径和具体举措,例如设立碳排放基金、多举措并行、编制碳排放报告、积极推动国际交流、加入国际倡议等,探索适合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碳中和方案,打好组合拳,推动绿色化和数字化协同转型发展。
4.2 重新定位数据中心提高数据处理效率目前,互联网企业尚未被纳入生态环境部发布实施的碳排放交易企业名单,但是互联网企业应该提早布局,主动做好碳中和战略规划。数据是互联网企业的核心要素,数据中心是内部的重要耗能,是数字经济实现绿色化的关键节点。对于原有的数据中心,一方面要开发新技术提高运行效率,改善原有的耗能方式;另一方面要从机房布局、附属设备等方面着手,降低能耗。对于新建的数据中心,建议在选址考量中充分考虑绿色能源地区,如我国西北部,直接采用可再生能源。
4.3 以互联网企业为抓手引领更大维度走向碳中和互联网企业是双边和多边平台,一端连接着下游亿万的用户,一端连接着上游万千中小商户,覆盖经济、社会、民生、政务等。数字经济领域的碳中和不应该局限在互联网企业,而应该包括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和社会公众。应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以及对上下游的影响力和宣传力,早日实现碳中和。
4.4 建立行业联盟带动更多互联网企业关注碳排放互联网行业是耗能大户,应该做好宣传引导,鼓励更多的互联网企业积极探索制定碳中和规划,做好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的权衡,顺应时代、保持远见,打造企业的长期和核心竞争力。以互联网龙头企业为代表,构建行业联盟和内部共识,选取高管作为公开发言人,制定时间路线图,定期向社会发布碳排放可持续发展报告,承担碳排放义务,履行绿色责任,实现碳中和目标,有效及时抵御政策风险[11]。
5 结束语
中国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国家战略决策,既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选择。在这个过程中,数字经济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必须及时响应碳中和战略,一方面要充分重视自身的碳中和实现路径,大力提高数字经济的能源利用效率,促进数字经济产业链节能减排;另一方面要注重解决碳中和过程中的难点痛点,通过数字化来提升碳中和实现效率,助力各行业绿色发展,实现数字经济等社会经济发展前沿领域全面推进与碳达峰、碳中和的有机融合和协同转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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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n the development of digital economy industry under the goal of carbon neutrality
MENG Qingli
(Industry and Planning Research Institute, China Academy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Beijing 100191, 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arbon neutral development policies and plans of major countries and international internet companies, studies the path for Chinese internet companies to achieve carbon neutrality goals, and explores how the digital economy can promote the industrial chain and value chain to achieve carbon neutrality. Finally, it proposes policy recommendations such as learning from the carbon neutral development experience of international internet companies, repositioning data centers, using internet platforms as the starting point, and establishing industry alliances.Keywords: development economics; green digitalization; carbon neutrality; digital economy; collaborative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本文刊于《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2021年 第11期
主办: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主办的专业学术期刊。本刊定位于“信息通信技术前沿的风向标,信息社会政策探究的思想库”,聚焦信息通信领域技术趋势、公共政策、国家/产业/企业战略,发布前沿研究成果、焦点问题分析、热点政策解读等,推动5G、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产业的创新与发展,引导国家技术战略选择与产业政策制定,搭建产、学、研、用的高端学术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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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期刊信息化建设水平,为广大学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刊于2020年11月18日起正式推出官方网站,现已进入网站试运行阶段。我们将以更专业的态度、更丰富的内容、更权威的报道,继续提供有前瞻性、指导性、实用性的优秀文稿,为建设网络强国和制造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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