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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赛普(Jessup)口头辩论:实用技巧分享

关达乐 国际法学人 202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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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关达乐,国际法硕士,曾参加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自2015年起在中国、荷兰等国的杰赛普国内选拔赛以及国际赛担任诉状和/或口头辩论法官评委,并曾在国内其他全英模拟法庭竞赛中担任诉状法官。

提交诉状后,相信许多队伍都进入了高强度的口头辩论训练。作为本系列的第二篇文章,本文旨在为参赛队伍分享口头辩论和训练中的实用技巧。我结合以往裁比赛的经历,总结出国内参赛队伍普遍存在的可以改善的地方,做出相应的建议。因此本文旨在针对性,不求全面。选手们也应多参考其他资料,多问教练和指导老师,集思广益。考虑到队伍间的经验不同,方法不一,我分别给出了入门的10条建议进阶的12条建议,供不同队伍参考。


SECTION  1

入门级的10个建议

(1)参考资料

  • 口头辩论环节评分表(Oral Round Scoresheet);

  • 杰赛普官方规则的第7条和第8条;

  • White&Case Jessup Guide的Section 4 - Jessup Oral Pleadings;

    注意:不可照搬第七部分的例子,如不必要说Thank you for your question、不随便用I understand your concern等。

  • CIICJ A Guide to the Philip C. Jessup International Law Moot Court Competition的第二章;

  • 往年国际决赛视频,借此了解比赛中的庭审过程,学习优秀选手的台风、回答问题技巧等。视频可在Vimeo上的jessupilsa账号购买


(2)法律检索

在口头辩论练习中,仍然要不断进行法律检索和系统地了解国际法,包括案子适用的法律、杰赛普(Jessup)诉状写作:实用技巧分享中提到的一般国际法、以及其他案子有可能会牵涉到的法律要点。

(3)结构和逻辑清晰

在写口头辩论稿时,应注意要有清晰的架构(structure),每个诉讼请求和论点中都要有清楚的结构介绍(roadmap),论点之间有明确的逻辑关系和起承转合,论点的展开和回答法官问题可参考IRAC或CIRAC结构。

(4)口头辩论做到通俗易懂

口头辩论的首要重点不在于选手说得多好多深刻,而在于法官理解与否和信服程度。因此内容要通俗易懂。为此,选手在句子之间、段落之间和诉讼请求之间应适当地停顿,多用短句,避免句式复杂的长句和生僻词,力求内容简短有力,遇到复杂的法律要点可以适当地展开阐述,英文发音不一定标准但要准确,逻辑关系应明确,语速不急不拖等等。

(5)不断练习和完善

练习时,应多找不同背景的人当法官,并鼓励法官多问问题,包括事实上的和法律上的问题,此时,没上场的队友可记录下问题和回答,也可另外录像,练习后分析回答的优劣,检视台风,不好的地方改善,需要时及时做法律检索。写完辩论稿时,队员之间也可反复阅读,并标出在哪些地方法官可能会问到哪些法律上的和事实上的问题,可供选手提前准备。

(6)不要害怕法官提问

有的时候,法官之所以提问,是因为选手的发言中有不清楚的地方,通过回答这些问题,选手可以借机阐明自己的论点,帮助法官理解;而有的时候,法官的问题是为了考验选手,回答问题有助于加分。如果听不懂问题,要敢于请法官解释(Would you please repeat the question? Could you please clarify the question?等),胡乱回答问题,既浪费时间,又会给法官留下坏印象。同理,遇到不会的问题,要勇于承认不会(I cannot assist the Court in this regard. This needs further research. This is beyond my knowledge等)并回到自己的论点中。但要注意,如果很多问题都不会回答,会显得法律知识或对案情的了解薄弱。而遇到法官针对一个点一直提问并被逼入死角时,要学会做出合适的让步并试着把话题转回论点或转入下一个论点。

(7)要做好遇到hot bench和cold bench的多手准备

Hot bench是指法官积极参与案件讨论,提出许多问题,而cold bench则反之。遇到hot bench时,选手要保持沉着冷静,回答问题,并合理安排时间,时间不够的情况下(如看到计时提示),可适当地跳过一些论点不提或者礼貌地引导法官进入下一个诉讼请求(如As my time is limited, if there is no further question from Your Excellencies, please allow me to proceed to the next submission)。而遇到cold bench时,由于法官问题较少甚至不提问题,选手应从容地详细地介绍自己的论点,并学会察言观色,如看到法官露出疑惑的神情,可稍微再解释自己的论点。另外,为了应对不同的法官,选手们应准备不同版本的论点和结论,如在时间不够的情况下,如何在5分钟内、3分钟内、1分钟内、甚至用一句话来表达一个论点或者总结论点和诉讼请求。

(8)上场时带齐材料

根据队伍的准备情况,材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辩论稿、口头辩论稿提纲、Compromis、Correction and Clarification、相关法律条文原文等。

(9)比赛时,应自信而不傲慢、恭敬而不卑微、冷静而不呆滞

心里应想象自己是律师并把该身份演出来,避免做出主观指责或用外交辞令。很多时候最佳辩手往往是那些演得最像的选手。要知道,大多数法官只有几周甚至几天的时间来熟悉案子,因此对案情和适用法律的理解都不及已经备赛数月的参赛选手。

此外,应避免使用“I think”, “Applicant believes”等字眼。在处理得当、语气客观的情况下,这些表达一方立场或观点的字眼完全可以避免;如果实在需要,可用“Applicant submits”,“We contend”较正式的用法。

(10)遵守法庭礼仪

如称呼主审法官为Mister/Madam President,法官为Your Excellency(而不用Your Honour、My Lord),对方选手为My honourable friend, My learned friend或Agent for Applicant/Respondent (而不用My opponent、The opposing agent等),开场站到讲台后要等法官示意再开口,时间到则立刻停下来,如需加时应征询法官意见,全程和各个法官保持眼神接触(eye contact)等等。


SECTION  2

进阶级的12个建议

(1)口头辩论时,要正式,但也要口语化

内容口语化,既有助于法官理解,也会使法官有参与其中(engaged)的感觉;而如果以书面语来展示论点,会让内容变得晦涩难懂,还会给法官距离感。具体的正式程度和口语化程度,选手可以想象自己在向一位十分敬重的国际私法老师讨论案情。由于要正式,所以不能用过分口语化的词,如“yeah”,“yup”,“well…”等。

(2)尽量做到脱稿

脱稿发言,既保证了和法官有眼神接触,法官问问题时也不至于被打断而无法回到论点中。在备赛时,掌握了各个论点中的要点(包括法律条文、案例、解释、案情应用等),再列好一个口头辩论的提纲,其实很容易的就可以做到脱稿。

(3)语调有变化,注意抑扬顿挫

语调过于平缓,法官容易走神,因此语调应有变化。不重要的地方,如开头的介绍,语速可以稍微加快,重点的地方放慢。另外,一个句子中的重点字词可通过放慢或加重语气而加以强调。网上可以找到训练英语口语语调的视频,在队伍练习时也可以多注意、多练习。而在适当的时候,比如在有关人权法、人道法和难民法的案件中,在语气中稍微加入情感,也是辩护技巧(advocacy skill)的体现。

(4)开头介绍要简短

开头介绍,包括选手名字、队友名字、代表一方、分配时间等内容,是规定选手必须说明的内容。这些内容与案情实质无关,法官也很少会认真听,但有些选手却会为此用上一两分钟的时间。简短的开头介绍,可以为选手节省时间,更快地切入实质内容。但应保证开头介绍囊括了所有规定的内容。

(5)论点的选择

由于口头辩论的时间有限,队伍难以提出所有可行的论点,因此需要对论点进行选择。在选择时,每个诉讼请求应该选择最多不超过3个的最强、相关性最高的论点,并按照由强到弱,相关性由高到低的顺序来展示。如果一个论点明显不被法官信服(如不断被法官质疑和反问)或被法官纠缠的太久(如在一个点上问了相似的3个以上的问题)而选手无法挽救时,可跳到下一个论点(如If the Court is not convinced that……, the Respondent still violates…...或者Even if……)。同理,如果一个诉讼请求只选择了一个论点,在可行的情况下应准备多一个替代的论点(alternative argument)以应对这种状况。

此外,新颖的论点可能会让法官耳目一新,也可能会让法官觉得牵强。因此,对于新颖论点的取舍,需要队伍综合考虑相关程度、法理上的可行性、信服度、可辩护程度等因素,谨慎抉择。

(6)在内容上的取舍与让步

一个好辩手应该知道什么时候在内容上做出让步(concession)。如案子一方因为显然做得不对或不道德的行为而被法官反复质问,在不影响诉讼请求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地做些让步(如承认某个行为在道德上确实可被质疑)。但是,如果在一个实质内容上做出了妥协,会直接输了诉讼请求,则绝对不能让步。例如,2018年杰赛普案件中的第一个诉讼请求涉及到仲裁庭裁判员与仲裁一方律师的片面接触(ex parte contact)是否会影响仲裁裁决的效力的问题。法官一再质疑片面接触的合理性并再次向R方选手提问:“Is it alright for the arbitrator to have ex parte contact with the counsel? How can it not be a serious departure from a fundamental rule of procedure?” 此时,选手可回答“Indeed, the act of ex parte contact is wrong, but it does not constitute a serious departure from a fundamental rule of procedure. In accordance with …”在这里,由于片面接触确实是一个不对的行为,在法官的质问之下选手显然无法粉饰太平,只能让步;但由于“serious departure from a fundamental rule of procedure”是一个公认的使仲裁裁决无效的事由,一旦承认片面接触构成该无效事由,第一个诉讼请求就会面临败诉,因此在这一点上一定不能让步。

(7)提高问答技巧

法官提问总体可以分为:一般问答题、是非题、案例类比题、虚构情境题、复合问题、反问等。

  • 一般问答题的回答,可以参考CIRAC的结构;

  • 回答是非题时,应先确定是与否,有需要的话进一步阐述;

  • 案例类比题是在选手提出一个论点或者援引一个案例时,法官提出另一个案例,此时选手应分析不同案例之间或者案例与Compromis之间存在的事实上以及法律上的类似或者不同之处,并解释该案例为什么适用于或不适用于本案;

  • 虚构情境题是法官根据选手的论点,虚构出一个类似的或更为极端的情境,并问选手同样的结论是否适用于该情境,对这类问题的回答与案例类比题相似;

  • 复合问题是指法官同时问了两个或以上问题,选手应按顺序一一回答问题;

  • 法官反问选手,有可能是质疑选手的论点,也有可能是为了施压,看选手临场反应如何。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法官问完问题后选手的yes可以表达三种意思:(1) Yes, I hear you; (2) Yes, I agree with you; (3) Yes, my answer to your question is yes。经常有选手在法官问完问题后,为了表达第一个意思而习惯性地说yes,但在法官却以为选手在表达第二个或者第三个意思,从而产生误解。因此,选手在回答问题时,用词要谨慎;如养成不良的习惯,应在训练中纠正过来。另外,在备赛时,选手也可练习如何在回答完法官的问题后(必须确认问题已经得到满意的答复!),巧妙地转回到自己原有的论点或者过渡到下一个论点而不感觉突兀。

(8)资料的准备

除了入门建议(8)所说的材料外,选手在备赛过程中还应该整理出所用条约条文的原文、对条约的解释性权威文件(如条约机构作出的解释或者条约起草者所做的评注)、条文的相关案例等。此外,在口头辩论中提到的所有案例,都应该准备一份案例摘要(case brief),写明案例的案情梗概(不超过3句话)、争议焦点(1句话)、最终判决(1句话)、说理(不超过2句话)等,以备法官提问。

(9)R方的备赛策略

许多队伍在做R方时,没有根据A方的论点对自己的内容进行调整,只是一味展示自己所准备的内容。但是一个好的R方选手,应该是对A方的论点有针对性地、有条理地进行反驳。这就要求R方在备赛时,想好所有A方可能提出的论点,研究应对方法,准备不同版本的口头辩论内容,并在A方选手上场时认真听。同时要注意,在比赛时,没有必要一直复述A方观点或强调“A方刚才说…对此我方的观点是…”,只要在结构上能够体现出针对性,法官总会听得出的。此外,对于A方一直被法官纠住连着问了几个问题的点,往往是A方犯了错误或者是说服不了法官的点,R方对此可以加以利用,提出正确的说法或者合理的观点(但最好不要有攻击性地指出A方是错的)。这一个技巧,A方在反驳(Rebuttal)的时候也可以用。

(10)适当地互动

上场时,选手和法官适当的互动有助于保持法官的注意力,让法官一直参与其中。而这里的互动除了眼神接触,还指适当地复述法官的话。例如,某位法官在提问A方时提到了一个案例,而这个案例正好是R方援引的案例之一,R方选手在场上就可以伸出手掌,指着刚才提问的法官,说”As Your Excellency mentioned”。同样地,适当地(不超过2次)有礼貌地复述对方选手的话,也可以体现出互动。但要注意,当选手坐在选手席上时,应尽量避免与队友交头接耳,或在对方选手上场时做出点头摇头等容易让法官分心的动作。

(11)学会提纲挈领

除了对案件法律要点的微观讨论外,选手也应该对案子有宏观的认识。如案子的大背景(context)是什么?是越来越多政府对非政府军的引导或资助导致武装冲突问题加剧?是新科技的出现导致国际法问题变得复杂?是气候变化影响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从而挑战了现有国际法体系?是对领事关系中接收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的界定?而在一个诉讼请求中,发生冲突的权利和利益是什么?争议焦点是什么?是应有法和现有法之间的差距?是民族自决权和国际和平之间的矛盾?是国家安全和人民的隐私权的平衡?在合适的时候,向法官点出这些根本性问题,有助于将法官代入其中一方的视角(perspective),帮助法官理解案子的争议焦点,让选手更快地切入案件核心,也让法官觉得选手对案子有深刻的认识。

(12)根据不同场次调整深度

国际赛和国内赛一般都分为几个场次。在不同场次,法官对于案情和法律要点的熟悉程度不同,选手的临场经验也有所累积,可以相应地调整自己口头辩论内容的深度。例如,在第一场时,选手应详细地、由浅入深地讲解案子的适用法律等要点;随着场次往后推,对于基础的法律知识,选手可以(清楚而有条理地)一笔带过,尽早切入争议焦点的核心,争取更多的时间做更深入的分析。如有能力,对于在之前场次被法官质疑的论点、对方选手提出的值得借鉴的论据等,选手也可以参考并进行调整。

*注:本文插图来自ILSA官网、Twitter账号或Flickr账号

藉此,《国际法学人》恭祝各位读者

春节快乐

也祝愿各位杰赛普选手在年后的国内赛中取得满意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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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编:李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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