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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律师说法》第1期 | 药品安全整治在行动

安远融媒体中心 安远发布 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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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人才在法律宣传、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从更高起点上开创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从今年3月份起,县司法局与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开办电视普法栏目《律师说法》,今天播出第一期 。


请您观看



为了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严查严防严控药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群众的用药安全,今年3月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零容忍”把好药品安全关,紧紧围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主线,对全县城区和各乡镇所有药店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中,执法人员对药品批号、生产日期、进货渠道、销售价格、从业人员资质进行了详细的检查。



2022年3月22日上午10点40分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在县城一家药店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在店内一处药品货架背后与墙体之间不足一米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些存放的药品。

执法人员:这些药怎么放在这里?

药店营业员:因为这些都是下架的(药品)

执法人员:下架的(药品)要标注并集中在一个区域,如果你没有标识的话我们是不认可的,因为你放在这里也可以拿出来卖。

通过一段时间的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少数药店存在近期失效的药品没有及时清理下架、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没有及时建立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予以督促整改。 

执法人员:以上这些药品我们暂时收走,因为你提供不了进货票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我们以涉嫌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对你(的药品)进行扣押强制措施。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执法车辆24(辆)次;检查药店96家,查处各类劣质药品64盒,有效净化了药品市场环境。

对于我县开展的此次药品专项整治行动,许多市民纷纷拍手叫好。

//市民 钟来娣说

我觉得药品检查的行动很好啊,平时买食品还更有点常识,如何识别药品的好坏还真的不太清楚,多开展这样的行动,可以确保我们市民吃上放心药。

//镇岗村民 钟秀娣说

希望执法人员多来乡下(进行)药品检查,保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

药品是一个关系百姓生命健康的产业,一些不法的商家和个人经常会想尽办法诱导市民去购买疗效不明显甚至是让消费者购买大量保健品来替代药品进行各种疾病的治疗。为了不被不法分子欺骗,广大市民平时在购买药品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大队 副队长 卢锭说

广大市民在购买药品时注意以下四点:购买药品请到正规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购买药品。购买使用前请核对药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确保使用的药品在有效期内。不要从流动摊贩和上门推销药品销售人员手中购买药品。不要听信宣称有治疗功效的保健品和普通食品,保健品和普通食品不能替代药品达到治疗的功效。


对于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厂家和经营者,老百姓都是深恶痛绝的,因为它不但使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受损,还对身体造成巨大伤害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在对他们进行谴责的同时,法律上对于违法生产和销售药品的企业和经营者会进行怎样的处罚呢? 

江西法之行律师事务所 律师 叶波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安全事关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只有生产药品的企业诚信制药、经销商合法经营,执法部门严格执法,通过多方的努力,才能为百姓营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好的,感谢大家收看这期的《律师说法》,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监制:叶东兴       审核:刘家煌 

责编:欧阳海媛    编辑: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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