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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城区小学预报名即将开始!

安远融媒体中心 安远发布 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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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朋友们:

安远县城区小学预报名即将开始啦!

2022年6月11日,《安远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已出台,经研究决定,城区小学将于7月4日—5日开展一年级新生预报名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朋友们,参照《办法》规定,及时到划定学区的城区小学进行预报名。






报名啦





安远县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1〕17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工作意见》(赣市府办发〔2017〕31号)、赣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2〕12号)及《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工作意见》(安府办发〔2017〕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规范原则。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的招生行为;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原则。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单校划片方式,按照学区划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坚持优质均衡发展原则。按照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优质均衡办学要求和学校教室、教师等资源情况,从严控制班额,逐步化解大校额。即小学一至四年级控制在45人以内,小学五、六年级控制在55人以内,初中各年级控制在50人以内,班额达到人数上限时,不接受转学。

(四)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各校要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如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日程安排、招生结果等),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

三、招生入学对象

(一)一年级招生对象。符合202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且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安远县欣山镇户籍适龄儿童、持安远县欣山镇有效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二)七年级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安远县欣山镇户籍2022年毕业的小学生、持安远县欣山镇有效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四、招生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学校报名。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限报一所学校。报名入学依据材料主要包括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

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不能作为本学区入学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挂靠在某一亲友处(非适龄儿童少年的直接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挂靠在某亲友处,但在县城区无房产且不在县城区实际居住和工作,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因特殊情况造成县城区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其入学学区。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学校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一)欣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住、户一致”的欣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户主为其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保障性住房使用权人为其父母)一致,均属于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凭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房产证(不动产证)以及对应的水、电、燃气等其中一种缴费发票(不含装修期)到相应学区学校报名。

2.“住、户不一致”的欣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在欣山镇,因拆迁致居住地址变更(购房、租房等)但没有迁移户口而出现户口和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凭拆迁有关证明材料及监护人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书、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协议等)以及对应的水、电、燃气等其中一种缴费发票(不含装修期)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2)户籍在欣山镇,非拆迁原因在城区新购房、租住廉(公)租房且已居住满3个月以上(即5月31日前已入住),没有迁移户口而出现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凭购买房产的户主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协议)以及对应的水、电、燃气等其中一种缴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3.户籍在欣山镇,因为学区调整,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有同胞哥哥(姐姐)在原学区城区小学就读的(当年入学时其同胞哥哥(姐姐)符合入学条件),为方便家长接送,如家长有意愿,可以调剂到其哥(姐)所在学校报名入学。

(二)符合政策适龄儿童、少年

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等特殊人群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子女,根据《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赣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9〕10号)、《中共安远县委办公室、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2019-2021年招才引智计划〉的通知》(安办字〔2019〕58号)、《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远县鼓励客商投资优惠办法〉的通知》(安府字〔2021〕24号)等文件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远县户籍适龄听障、智障等儿童少年,可报名就读安远县特殊教育学校。其他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确定的学区范围,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开学前完成对需要教育安置认定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薄、残疾证原件的初步审验,并收集复印件,加盖公章,统一造册后再向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提出申请。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由招生片区的学校接收随班就读;中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由特殊学校接收就读;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或特殊学校实施送教上门。因身体等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需延缓入学或不能入学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通过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认定审批。

城区学校有空余学位,可以招收非欣山镇安远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没有学位学校不再接收非欣山镇安远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有空余学位,学校在招收非欣山镇安远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出现学位不足的情况,可以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或实行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未被学校录取的,可以自行选择有学位学校就读。

(四)非欣山镇安远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 调入县城(欣山镇)工作人员子女报名凭父母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工作调动凭证、固定住所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区学校报名。

2. 户籍不在欣山镇,但在城区购房、租住廉(公)租房且已连续居住满3个月以上(即5月31日前已入住)的人员子女,凭购买房产的户主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协议)以及对应的水、电、燃气等其中一种缴费发票(不含装修期)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城西小学报名,七年级学生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报名。

3. 父(母)在城区(欣山镇)经商办企业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连续满3个月以上的(即5月31日前已取得),凭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固定住所证明、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城西小学报名,七年级学生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报名。

4. 父母一方在我县县城(欣山镇)务工满3个月以上的(即5月31日前已在欣山镇务工),凭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县城务工单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为其购买社保已满3个月的凭证(或近3个月以上工资单、工资银行流水)、固定住所证明、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城西小学报名,七年级学生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报名。

(五)非安远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非安远县户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参照非欣山镇安远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凭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城西小学报名,七年级学生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报名。

五、学区划分

根据《中共安远县委办公室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明确城区学校办学功能定位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安办字〔2021〕144号)精神,结合今年新增城西小学实际情况,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由教科体局根据各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学位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在2021年学区划分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详见附件1)。

六、城区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4)

附件:

1.安远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

2.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示意图

3.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划分示意图

4.城区学校招生计划

安远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

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示意图

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划分示意图

城区学校招生计划表




来源:安远教育


监制:叶东兴       审核:刘家煌 

责编:欧阳海媛    编辑:刘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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