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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公安局原局长付晓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开庭
2021年1月20日,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纳雍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付晓涉嫌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付晓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付晓利用担任中共织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和在调处矿群矛盾纠纷、查处组织卖淫行为等方面为他人和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291.2082万元,数额巨大。被告人付晓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王某林、张某等人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不依法履行职责,仍纵容该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综上,应当以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付晓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黔南中院)
编辑:李娟 刘添元
统筹:晏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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