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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禁售!
一、明确电子烟定义和监管对象;
二、对电子烟生产、批发和零售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电子烟许可证管理不新设行政许可种类,仅在烟草专卖生产、批发和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中增加相应条目;
三、对电子烟销售实行渠道管理,建立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规范电子烟销售方式;
四、对电子烟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管理,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和跟踪追溯机制;
五、对电子烟运输和进出口依法实施监管。
编审:田旻佳
· 贵州两地人事动态
一、明确电子烟定义和监管对象;
二、对电子烟生产、批发和零售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电子烟许可证管理不新设行政许可种类,仅在烟草专卖生产、批发和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中增加相应条目;
三、对电子烟销售实行渠道管理,建立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规范电子烟销售方式;
四、对电子烟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管理,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和跟踪追溯机制;
五、对电子烟运输和进出口依法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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