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受贿2021万!贵州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唐宏获刑12年

天眼新闻 2022-09-29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原专职委员唐宏受贿案一审宣判

8月26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唐宏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唐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并对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1年,被告人唐宏利用担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诉讼纠纷处理、干部人事提拔调动、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在工程项目承揽、产权登记、土地调整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21万余元。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宏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唐宏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利用职权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依法应从严惩处。鉴于唐宏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唐宏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新华社、新华网、铜仁中院、铜仁检察)


编辑:陈豪 王培

统筹:胡莹

编审:刘丹

更多新闻

·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永新被查

· 思南县卫生健康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正权被“双开”

·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息烽一董事长、一副总经理被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